那段時間,我一直忙於治療一個重症患者,第二天我仍在病人身邊忙前忙後了一整天,快到六點的時候我才有一點點空閑。於是,我攔了一輛馬車直奔福爾摩斯家,還有些擔心會不會因為去晚了而無法為案件的偵破貢獻出自己的一臂之力。我到達他家的時候,隻看見他把自己蜷縮在扶手椅中,處於一種半昏迷的混沌狀態。桌子上放著一排令人望而怯步的燒瓶和試管,散發著鹽酸那種清冽卻刺鼻的氣味兒,這就說明他今天一整天都埋首於他癡迷的化學試驗中。
“問題解決了嗎?“我問道。
“解決了,是硫酸氫鋇。”
“不,我說的是那件案子啊!”我叫道。
“哦,是這樣啊!我還一直想著我做試驗的這種鹽呢。盡管我昨天說這件案子毫無神秘可言,但還是有些細節應該引起重視。唯一的遺憾就是我想不出任何一條法律能夠懲處這個混蛋。”
“這個人到底是誰?他為什麼要拋棄薩瑟蘭小姐?”我很不解。
我話音剛落,還沒等到福爾摩斯回答,就聽到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在樓道裏響起,接著就有人敲門。
“應該是咱們那位委托人的繼父詹姆斯·溫迪班克先生。”福爾摩斯說道,“他的回信裏說,會在今晚六點過來。請進吧!”來者身材壯實,中等個頭,看起來三十多歲,臉刮得非常幹淨,淡黃膚色,生著一副殷勤諂媚、曲意逢迎的樣子,他用那雙敏銳懾人的灰眼睛詢問般地輪流掃視著我們倆,然後摘下了那頂光亮的圓形帽子,微微朝我和福爾摩斯鞠了個躬,接著就坐到了身旁的椅子上。
“晚上好,詹姆斯·溫迪班克先生,”福爾摩斯開口說道,“我想你就是這封打字機打出的信的主人吧,信裏說好六點鍾會來我家和我們見麵,是這樣嗎?”
“是的,先生。我可能有些遲到了,真是對不起,我也是身不由己。關於薩瑟蘭小姐麻煩你辦理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我感到萬分抱歉,我可不希望家醜外揚。她背著我來找你們,我當然是不讚成的。想必你們已經看到了,她這個人既任性又愛發脾氣,非常容易衝動,而且隻要認定了一件事就是十頭牛都拉不回來。不過,我也並不是太介意她來找你們,畢竟你們不是官方的偵探,但這件事情終歸是家醜,張揚到社會上會讓我們難堪的。而且,霍斯默·安吉爾這個人肯定是找不到了,你們也不必白費力了。”
“哦,是這樣嗎?”福爾摩斯平靜地說,“我倒是非常有把握可以找到這位霍斯默·安吉爾先生。”
溫迪班克先生聽了這話,突然一驚,不小心把手套掉在了地上,他說:“你這句話真是讓我喜出望外。”
“有一點很有意思,”福爾摩斯說,“其實無論是打字還是手寫,都可以彰顯一個人的性格。隻要打字機不是新的,那麼就不可能有兩台能打出一模一樣字跡的打字機。有的字母可能磨損得非常嚴重,而有的字母隻是磨損了一部分。溫迪班克先生,這是你打的一封信。你看,每個‘e’都有點模糊,每個‘r’都在尾巴那裏少了一塊兒。當然,另外還有十四處更加顯著的特點。”
“這很正常嘛,我們商行裏的每一個員工都使用同一台打字機,當然會產生磨損。”我們的客人一邊說著,一邊警惕地瞄了福爾摩斯一眼。
“溫迪班克先生,你知道什麼才是真正有意思的研究嗎?”福爾摩斯繼續說,“看來我需要寫一篇論文來論述打字機和犯罪的關係了,這是我一直在關注的一個問題。這裏的四封信都是那個失蹤的男人用打字機打出來的,不過我感興趣的是,這些信中的字母‘e’都非常模糊,字母‘r’都在尾巴的地方少了一塊兒,而且,如果透過放大鏡看一下,你就會發現,我之前說過的那另外十四個特點也都是清清楚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