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行地燃燒起來的現象被稱之為人體自燃現象。最早在17世紀的醫療報告中,就曾提到過這種怪異的現象。至20世紀,被報道的這種事件競多達200多起。
19世紀初,一些人認為人體自燃隻會降臨到那些過度酗酒,肥胖和獨居的婦女身上。但是眾多事例表明,事實並非如此,受害人性別、年齡都不一樣,而且有好多例是在毫無火源的地方自行燃燒的。
巴托林在1673年做了人體自燃事件記錄。這個記錄也是早期最有充分證據的證明之一,根據這次自燃事件由法國人雷爾在1800年發表了第一篇關於人體自燃的論文。以後相繼在很多國家都有過人體自燃現象的實例。
最近一次比較有影響的是1976年12月27日《阿爾利亞先驅報》報道的人體自燃現象。
雖然警察、消防隊、縱火案件專家、病理學家都提供了足夠的證據,但還是不能充分地把人體自燃現象解釋清楚。關於人體自燃現象,還需要人們繼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