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設備公司管理費去向時,專案組的幹警敏銳地發現嫌疑人許昌收到的設備廠的款項中有一筆近18萬元的收入說不清楚。於是,專案組來到設備廠進一步核對,該廠反映1997年1月8日用銀行轉帳支票付稅款17.9萬餘元。這是不正常的。按規定,交納稅款是銀行通過稅票直接劃算的,怎麼能用支票結算呢?專案組的幹警深感蹊蹺。他們又回到國稅二分局查帳,結果是,設備廠1996年和1997年繳納的兩筆稅款共24.7萬餘元已經退回到市工商銀行青年街分理處設備公司設備廠及設備廠帳戶中。可設備廠的回答是:我們根本沒得到這兩筆退稅款,也根本沒在工商銀行青年街分理處開設帳戶。新的疑問又產生了:這兩筆退稅款流到哪裏去了?專案組又折回到工商銀行青年街分理處,最終查明這兩筆稅款已轉到了工商銀行牡丹卡部,然後又轉到了嫌疑人許昌個人的牡丹卡上。由此還查出L市國家稅務二分局管理科科長於寶珍、稅政科副科長將鬆鶴等兩起涉嫌受賄案。
三個月來,專案組不畏辛勞,廢寢忘食,沒睡上一個安穩覺,沒吃上一頓安靜飯,為取證真是踏破鐵鞋,心機費盡。
曆時3個多月的偵察宣告結束,L市院反貪局依法查明,認定犯罪嫌疑人許昌在L市教委工作期間,於1995年3月至1999年8月4年時間共涉嫌貪汙公款92萬餘元。2000年11月19日專案組將案件移送市檢察院公訴初審查起訴。
循成長軌跡
看人生蛻變
許昌少年時代生活貧苦,他七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帶著他們三個孩子艱難度日,又值三年災害時期,生活的艱辛困苦是可想而知的,常常食不裹腹。為了能填飽肚子,養大三個孩子,他的母親帶著他們從繁華的省城遷到了農村。後來,他的母親嫁給了當地一個殘疾農民。那時,雖然生活貧困難得溫飽,但一家人相互關心體貼十分和睦,大人能吃苦,孩子們又懂事又孝順。一個完整的家庭,過著平靜的日子,還算安穩。
少年時代的許昌言語不多,聰明好學,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可是,就在他小學還沒讀完的時候,文化大革命開始了,學校停課了,十二歲的他拿起了農具參加了農業生產,成了一名小小的社員。春播、夏鋤、秋收,一幹就是三年,直到1969年9月學校複課。大多數孩子都不願意上學了,在全村100多名學生中隻有他和另一名同學回到了課堂,繼續讀完了中學,並加入了共青團。中學畢業後,他第二次參加了農業生產。他是一個又穩重又上進的青年。1975年的那場地震,為了大家的安全,他最後一個離開正在排練迎春文藝節目的小學教室,當他踩著地震的餘波回到家裏,看到躺在炕上生病的母親時,內疚和後怕使他流下了眼淚,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家的房子倒塌了,母親將會怎樣?
同年7月,三天三夜的大雨使河水猛漲,堤壩岌岌可危。接到公社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後,他連夜率領45名民兵上壩護堤,監視水情,蚊蟲的叮咬、雨水的浸泡、連續奮戰的疲勞,都沒能使他退卻……當時,年輕的許昌真可謂又紅又專,在村裏人的心目中,許昌是同齡人中出類拔萃的佼佼者。因此,1976年他被保送到L市師範學校學習。
1978年畢業後,被分配到L市教育局儀器站工作。工作中,他經常到外地采購儀器,凡是留心的他,從中找到了賺錢的竅門兒,但在計劃經濟的時代,卻沒有私利的空子可鑽。在社會進入了市場經濟時代之後,麵對金錢的誘惑,隨著貪欲的無限膨脹,他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
許昌在任L市教委儀器站副站長期間,於1992年11月30日成立了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由儀器站主管,許昌任法人代表。1995年3月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與安徽省五河縣五河中學玻璃廠簽定一份玻璃儀器購銷合同,貨款157,335.56元,運費1萬元,雙方約定按貨款的8%優惠給購貨方計12,586.84元。這筆數目可觀的優惠款本應教學儀器設備公司,但卻成了回扣被許昌侵吞占為己有。輕鬆地得到了這筆錢後,他的膽子更大了,胃口也越來越大了。他開始謀劃怎樣賺更多的錢。1994年7月1日,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與他人合夥成立了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設備廠,隸屬於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屬二級法人單位,許昌任法人代表。經協議由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投資25,000,00元,流動資金由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負責,該廠以年產值的8%向L市教學儀器設備公司上繳管理費。1994年至1996年,共上繳管理費360,355.87元,此款被許昌裝進了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