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普通工人“克隆”軍人檔案(1 / 1)

於某是鞍鋼弓長嶺礦業公司鑄球二廠工人,隻有30多歲。很難想象,就是這樣一名很不起眼普通的工人,從1997年至2002年,卻能神通廣大地擔當起了征兵人、接兵人、安置人等各種角色,竟一手炮製出18份假士兵檔案,讓願意當兵的男女青年都如願以償地成了“軍人”,並與民政局內部人員相勾結,使一個個“軍人”堂而皇之地以複員兵身份加入到了複轉待分配行列。

1997年,於某看到一些人利用辦假兵發了不義之財,也產生了辦假兵撈錢的想法,為此,他還求過當武裝部副部長的老姨夫幫忙,在遭到拒絕後,並沒有甘心,而是另辟蹊徑想別的“轍”。他想到了街上隨處可見的辦假證件的廣告。

一次,他去沈陽,看見大帥府旁邊牆上有辦假證的廣告,上麵有個傳呼號,就試著給打了個傳呼。過一會兒來了一個女人,抱著一個孩子,跟他聯係上了。他問她當兵的假檔案能做不,她說,有樣本我就能做,價格是一套假檔案五百元。

到哪裏找樣本呢?於某又想到了當武裝部副部長的老姨夫,他想,當麵要肯定是不行,於是就在去其老姨夫辦公室時,趁老姨夫不注意,從其辦公桌裏偷拿出了一份退兵檔案,這份檔案裏有體檢表、政審表、批準書、士兵登記表、士兵獎勵表等相關的材料。

有了樣本之後,他第二次給辦假證的打傳呼,把複印件給辦證的女人拿走了。

他偷出的退兵檔案裏沒有“退出現役鑒定表”和“退出現役登記表”,所以回到家後他又跟辦假證的聯係,說過兩天給她拿樣本,但她卻說不用樣本,你過來取成品就行了。

就這樣,一共九千元錢,十八套假兵檔案“克隆”出來了。

這些檔案和表格都是空白的,並且各種公章一應懼全(當然也是偽造的),隻要填寫上具體內容,就將是一份份的“士兵”檔案了。

第一步計劃完成後,於某就又著手開始了他的第二步行動,那就是將假檔案銷售出去。

於某還是很有“頭腦”的,首先,他利用其老姨夫是當地武裝部副部長的事實,吹噓自己能通過關係辦兵,而且說他辦的兵不用去部隊服役,手續辦完後就可以分配工作,使許多人信以為真,紛紛求他或托人求他給辦兵,從而打開了假檔案的銷路。其次,他采用預付費的方式,與辦兵家長講好,想辦“黑兵”要先交一定數量的定金,使一部分急於讓孩子當兵的家長交了辦兵錢;當然,也有不相信他,怕上當受騙不敢馬上交錢的。他就用欲擒故縱的方法,對他們說,我給你們辦兵並不是為了錢,主要是想為孩子找個工作,有就先拿點,暫時沒有就等孩子分配後再給,並講好孩子分配後每個兵給拿1至2萬元錢作為回報。

就這樣,他在銷售策略上采取了放長線釣大魚的方式,先後收取了8個辦兵家長給付的人民幣現金12萬7千元,又用期貨交易方式為10個家庭預定了假兵,將18份假檔案(17份男兵檔案,1份女兵檔案)全部銷出去了。

檔案造出來了,也都銷出去了,下一步就是如何運作,使這些假兵的檔案進入實質性的分配環節了。

這同樣沒有難住於某,早在幾年前,他就因到市民政局查弟弟的檔案,與民政局負責複員兵檔案接收工作的魏某有過接觸,知道可以通過她將檔案送入民政局。因此,在偽造完這18份檔案,並已將一部分銷出後,他就馬不停蹄地著手實施他的“批發”計劃。

他先找到魏某,詢問檔案的接收問題,魏某告訴他,要想讓我接收可以,那就是男兵五千,女兵一萬,如果認為行,檔案我就全部接收。為了實現利益的再增值,於某與魏某經過協商談妥了具體條件,然後分兩次將檔案交到了魏的手裏,在最後一次送檔案的同時,也給魏某奉上了10萬元的人民幣現金,從而順利地將全部檔案送入了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