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野店疑案(下)(2 / 2)

路芳蕊點點頭,之後又反複盤問了案發時的細節,比如和尚的容貌穿著等,任福的回答雖然有些淩亂,但細節處沒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似乎說謊的可能性不大。

審問過任福之後,路芳蕊將他捆了起來關在柴房中,吩咐店老板讓手下夥計輪番看守直到天明,不許旁人靠近。那兩名夥計苦著臉,卻也不敢不去,幸好路芳蕊說隻此一晚,天明後她就會去韶關城找衙役接手。

其後路芳蕊帶著三人逐間客房盤問過去,得到的回答大同小異,都是二更時分聽見呼叫,有些人反應快些,看到白袍人逃跑;反應慢的就隻見到路芳蕊追出去。與此同時,四人還將所有客房細細地搜查了一遍,這個年代可不講究搜查令什麼的,不過所有人都巴不得撇清自己,以免和這殺人凶案扯上關係,因此都非常配合。隻是一番搜查下來也沒有找到異常。等到搜查和盤問結束,已是將近黎明時分,路芳蕊和丁漁還好,那店老板和吳二卻早已困得嗬欠連天。路芳蕊讓店老板沏一壺濃茶,四人喝了幾杯後精神皆是一振。

路芳蕊道:“這樁案子本捕已然有了幾分頭緒,我這便解說一遍,若是三位沒有異議,便請在公文上簽名畫押,本捕也好移交給地方衙門。”

丁漁三人點頭答應。路芳蕊道:“這件案子,拋開其餘,可確定的事實如下:

原羊城市舶提舉任安之(身份已確定)帶兩名仆從致仕還鄉,途徑此店,於晚飯後,三更天(夜晚11點)以前遭人殺害,致命傷為頂門五指留下的貫穿傷口。客房牆壁上書‘以血還血’四個大字。兩名仆從任福任祿,其中任祿失蹤,生死不明;任福被發現時穴道被封。而二更三點(九點四十八分到十點十一分)時,有一武林高手自小樓向山腳方向逃竄,本捕追蹤其後,但一炷香後被其走脫。本捕不曾見其正麵,從背影看來,其人身高八尺以上,肩寬膀闊,與羅浮血案的凶嫌丁漁十分吻合,可惜他頭頂用布包裹,看不出是否有頭發。不過他在逃跑時衣衫被樹枝勾破了一條邊角,正正是僧衣的針腳。”說罷她從懷中取出一條白色的布條,放在燈下供丁漁三人觀看。

那店主人一看便道:“路神捕說得不錯,小人的妻舅便是韶關城中的裁縫,閑聊時曾對小人說過,僧衣的針腳和常衣不同,這的確是僧衣的縫法!”說著他把自己的衣衫撩起攤平,果然針腳縫法有所不同。丁漁心中佩服,果然不愧有神捕之稱,眼光銳利,自己穿了這麼些年僧袍,卻還不知道原來縫法是不一樣的。

路芳蕊點點頭,道:“且不論那逃走的人是否便是凶僧丁漁,但任安之的確是死於武林高手的指力之下。而我們方才已經見過店中所有住客,其中稱得上高手二字的,本捕勉強算一個,另一個,便是餘鼎先生你了!”她似笑非笑地盯著丁漁,旁邊店老板駭得一下子跳起來,縮到路芳蕊身後。

丁漁苦笑道:“我承認我會武功,但我不可能是凶手啊!老板可以作證,路神捕您在追蹤那白袍人的時候,我正在凶房外看熱鬧呢!”

店老板回想了一下,的確自己還和這人在凶房外聊了兩句,這才定下心來,訕笑著坐回原位,對路芳蕊道:“確如餘先生所說,小人當時還攔著不讓他走進去呢!”

路芳蕊嘴角微翹,道:“我知道你不是那人,但我看得出你武功不弱,應該能夠為我的話做個佐證:任安之死於高明指力之下;任福穴道被封,他自己不諳武功;旅店內包括店家和住客,再無其他武者;而那逃走的白袍人武功高明——我說的可對?”

丁漁幽怨地看向路芳蕊,道:“路神捕,人嚇人會嚇死人的!”然後他點點頭道:“不過你說的有理。”說完這句話,不知怎的,他似乎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但一時又找不出來。

“這便是了!”路芳蕊無視丁漁的眼神,拍掌道:“這樣一來,店家和一眾住客基本可以排除嫌疑。主要嫌疑人便是那逃走的白袍人和失蹤的任府管家。把這個結論和之前各人的證詞移交給韶關府衙便足夠了。不過在本捕看來,此案還真有可能是丁漁那廝做下的。”

肯定不是!丁漁心道,但他還是配合地問一句:“此話怎講?”

經過了這一夜的“共事”,四人間也不像開始時那麼拘謹,路神捕也稍稍顯露了些小兒女本色,她有些傲嬌地道:“最有力的證據便是那殺人手法。五指穿透顱骨,這等指力不是隨便能模仿的,哪怕是內力渾厚的一流高手,沒有特定的功法也無法做到這個程度。當然內力要是高到像移花宮主或是燕南天大俠那個程度,以內力包裹五指應該不難做到,隻是到了他們那個層次卻是絕對不會去模仿別人的殺人手法。本捕雖然年紀不大,但加入六扇門已經超過五年,天下間稍有名氣的黑白兩道高手我都知曉一二,五指貫顱這樣的武功隻有在最近的羅浮血案才頭一回出現,可見那凶僧丁漁不知是從哪兒得來的獨門傳承。這樣的話,旁人模仿的可能性便極低,所以你們說,不是那丁漁還能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