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夜,燥熱的天氣,風扇在頂頭轟隆隆的響個不停。三十多度的溫度總是會讓人提不起精神。煙晚趴在床上邊聽歌邊搖晃著看書籍的點擊率,三流的作者不入流的文風,倒也真算是獨一無二了。
企鵝號閃了幾下,懶得去點,翹著腿搖頭晃腦的自言自語:“煙晚啊煙晚,你這小說寫的也太‘瀟灑’了吧。”這瀟灑二字出現在此處,除了貶義還是貶義。
毫無章法的寫,亂七八糟。這是看過煙晚小說的人給予她最高的評價,煙晚為此感覺到無比慶幸。
無章法,證明她是個不暗常理出牌的人,不喜和他人相同。
說來也奇怪,煙晚的小說雖然寫的亂七八糟但是後援部隊卻是十分壯大,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旁人都折服在她的魅力之下了’,可能是真的折服了吧,折服於她的懶性子。
煙晚所有的小說,男主角永遠隻有一個名字——他。無論什麼類型的文章,從未改變過。
“大大,你就不能好好的給男主起個名字啊~~~”
“煙晚同學,你倒也是懶的可以啊。看了你這麼多書,從來不知道男主叫什麼!”
“晚晚,你真的好懶……”
……
每天煙晚都會在空間裏收到類似於上麵的留言,煙晚總是一笑而過。“有些時候習慣就是習慣,真的是和懶無關。”煙晚總是會這麼回複他們。
電腦上的企鵝號響個不聽,擾了煙晚聽音樂的興致。鼠標滑下,點開,一條消息映入眼簾。
“煙晚你真是個深情的人。”
深情?真是許久沒聽到有人這麼評價她了,久到她快忘了自己寫作的初衷。
【二】
煙晚是一個長情的人,一直如此。
瀟灑,懶散都隻是她的一些表麵現象,真正的煙晚比這個世間所有的女子都要擔得起長情二字。
十八歲的煙晚,暗戀上了隔壁班的班草。那是一個鍾愛白襯衫帆布鞋的男子,板寸,眉清目秀。時隔多年,煙晚隻要想起他心裏還是會暖暖的。
有人說暗戀是青澀的果子。煙晚這次可算是嚐到了這個果子是有多麼青澀,什麼叫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什麼叫恨不得穿牆而過。
每次去廁所,她都會從隔壁班級繞過去,就隻為看一眼自己的心上人,可惜就可惜在她識的他,而他卻隻認得書。
書呆子。煙晚給他起外號書呆子,而她偏偏就喜歡這個書呆子,真是令她深惡痛疾啊。
煙晚第一次和他說上話,還是在高中畢業典禮上,煙晚的朋友慫恿的。那天喝的有點高的煙晚,晃晃悠悠的來到正在低頭淺笑的男子麵前,拿起他身邊的啤酒罐,將上麵的圓環拽下來,半蹲半跪的和自己的心愛人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