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號子裏的人》
紀實小說《號子裏的人》描寫了“文革”時期某地勞改場犯人的勞改生活。沒有接觸過監獄和犯人的人們對監獄生活抱有一種神秘感,以為關在其中的都是一夥青麵獠牙的人物。其實,號子裏人與當時的社會上人沒多大差別,除了占百分之幾的極少數的極壞與極好的人之外,絕大多數也就是社會上的芸芸眾生。社會人的物質與精神上的種種需求,平常人喜怒哀樂,愉快、信任、感激、慶幸這些正麵感情和痛苦、鄙視、仇恨、嫉妒等負麵情緒,以及在利害是非麵前的自私自利的謀劃或正義的衝動,在號子裏的人也一樣都不少,而且比社會上表現得更激烈、更狂暴,所引發的後果更嚴重,因而更具有震撼性。因為監獄是濃縮了的社會,無論什麼味道都要更刺激一些,濃縮物因其“濃縮”,較原體更接近原體的本質,那麼認識它就有助於研究者考察其原體;因此認識監獄及號子裏的人也是研究其所處時代生活的重要參考。當年,陳獨秀把監獄和研究室合二而一,大約也是這個意思。
《號子裏的人》具體的描寫年代是1970年的“一打三反”之後的五六年間,這個時期是“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統治最為嚴酷時期。社會上“四人幫”把扭曲的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推到極端。把它們當做兩根棍子用來打遍天下,弄得眾人緘口,人人自危,冤獄遍於中國,宵小彈冠相慶,嚴重地腐蝕了社會空氣。社會上如此,監獄中隻能更甚。
為什麼監獄更甚?原因很多,重要的有兩點:其一,參與鬥爭的人們身份簡單化了,盡管在“破四舊”“立四新”的“文革”當中,人類文明被掃蕩得已經所剩無幾,人群的精神氣質、文明教養、性格趣味也在日益趨同,因之人的身份自然也在簡單化,但社會畢竟還有許多“鐵掃帚”不能光顧的死角,而監獄就不同了。這裏把五湖四海的人們拘在一起,無論原來在社會上地位多高、教養多好、生活習慣多麼雅致,多麼年高德劭,一進了監獄都是四方框裏一個人——囚,大家一樣,仿佛進了澡堂,赤身裸體。如果說還有點差別的話,就是刑期的長短,很少人表示出對某些犯人既有的文明尊重,特別十年浩劫期間,文化被當做反動與罪惡的標誌。小說中的呂幹事就是典型的一個,他對城市人、學生出自本能地厭惡,正是當時社會風氣的反映。被褫奪了人格、尊嚴、文明的人與禽獸沒有多大差別了,因此號子裏的鬥爭實際上是人性與獸性的鬥爭,這種鬥爭助長獸行,消弭人性。
其二是號子裏的鬥爭目的簡單化、直接化了。犯人為什麼要鬥?當時社會上倡導階級鬥爭,不管倡導者抱有什麼目的,其客觀上都在引發內鬥。社會上的人,大多沒有根本的利益衝突,許多所謂的階級鬥爭,不過是婦姑勃谿的延伸。監獄就不同了,一個幾十平方米的監號住六十多個犯人,注定互相妨礙,衝突自然難免,何況社會上“階級鬥爭正酣”,監獄中都是階級敵人,在監管人員看來,自然應該“老尺加一”。在這種思想指導下,監管人員鼓勵犯人互相鬥爭,甚至以減刑為獎勵。這樣鬥爭與生存聯係起來,犯人積極投人鬥爭的目的都是生存,這隻能是最低層次的鬥爭,不管它掛著什麼旗號,借用什麼名目。如“階級鬥爭”,“路線鬥爭”,“積極改造”,“靠攏政府”等,最後都落實在你死我活上,螻蟻尚且貪生,為了生存都要使盡全部力量,作最後一搏,這是一場有血有肉的戰爭。處在這種環境裏,每個求生犯人處於恐懼、不安、焦慮之中,他們像狼,盯住他人,設定鬥爭對象,策劃鬥爭策略,搜尋“罪惡”證據。這種鬥爭的激烈程度使外人很難想象。如作品中的“我”和“大值星犯人頭目”,即組長、大組長之類,因為犯人不能稱“長”,所以稱“值星”“大值星”,也有叫“執行號”的)李如虎之間的明爭暗鬥,互相提防和陷害,最後導致李如虎慘死在飛快旋轉的造紙的“打漿機”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