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皆大歡喜(二)(1 / 1)

不僅如此,即使是年紀再小的徒眾、徒孫前來請法,我也極盡“地主之誼”,招呼他們坐下、喝茶,請他們一起用餐、觀景。有時遇上一些反應遲鈍的徒眾,聽我叫了好幾聲,才“依教奉行”,旁邊其他弟子看不過去,往往說道:“師父!您不要管他!”雖然常逢此情,但是天生“皆大歡喜”的性格實不易改。徒眾常說我是“倒駕慈航”,我實在愧不敢當,自忖與觀世音菩薩的拔苦予樂、普度眾生相去尚遠,不敢媲美,但願以為模範,常隨效法。

為了四處弘法的方便起見,十餘年前,徒眾建議我以車代步,在購買時,我總是在經濟範圍許可下,盡量選擇容量較大的。近年,在舊車淘汰換新時,我幹脆買了一部能坐九人的“載卡多”,希望給予更多人歡喜與便利。

有一次,我參加佛學院學生的結業旅行,環島巡訪各別分院時,我舍專車不坐,而和同學一起改乘大巴士,從第一車輪流坐到第四車,以期和大家都能有談話的機會,好讓師生們“皆大歡喜”。一些弟子恐怕我因此而無法休息,往往好心勸阻,我向來不逆人意,但是對於這些違背我個性的諫言,也隻有心領了。每次出國弘法,我總不忘記沿途購買禮物,一回到山上,就立即聚集寺眾,與大家分享旅途種種經曆趣聞,然後舉行摸彩抽獎,讓大家人手一物。雖說各式禮物均非昂貴之品,但是透過輕鬆的聯誼場麵,希望大眾都能從中領會“皆大歡喜”的意義與價值。

早年在北部宜蘭布教時,南部的信徒請我前往說法,雖然路途遙遠,為了讓信徒們都能“皆大歡喜”,我不憚舟車勞頓,來往於南北之間。後來,在高雄開辟佛光山後,又應北部信徒的請求,在當地建立別分院。有一天,曾經幫我設計殿堂,籍屬客家的工程師謝潤德居士向我抗議:“您為什麼隻在閩南人的地方建寺,而沒有在客家人的地方建寺呢?”我聽了以後,非常感動,因此就在桃園、新竹、苗栗、頭份等地陸續設立道場。不多時,東部的信徒也頻頻邀請我們前往建寺,屏東、潮州、花蓮、台東等地的講堂又於焉興建。當別分院在台灣各地一一成立時,海外僑民又一再陳情,希望我們能解除其精神上的饑渴,就這樣,在“皆大歡喜”的理念之下,“無心插柳柳成蔭”,佛光山的標幟竟然在全球樹立起來。

外界人士經常很好奇地問我:“在海內外普建道場,是很花錢的事吧?”的確,我們在硬件建設上需款甚巨,但是更多的經費是應當地信眾的請求,就地籌措而成,為的也是希望滿其所願,讓各地的信徒都能“皆大歡喜”。

佛光山固然是以文教起家,但是並沒有偏廢慈善事業,所以我們不但辦雜誌、編藏經、搞出版、設學校,也同時成立雲水醫院,設置急難救濟專戶,興建老人精舍,辦理育幼院;佛光山雖然以弘法為家務,但是也重視修行的生活,因此我們在遍設道場,講經弘法之餘,也成立修持殿堂,舉辦禪坐、念佛、禮懺、抄經等共修活動。但看弟子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各得其所,佛光人都能“老有所安,壯有所用,幼有所長”,信徒們也找到適合自己根性的修道法門,那種人間佛教本自具有的蓬勃朝氣,從每個人的身上散發出來,不就證明了“皆大歡喜”正是弘法利生的最佳體現!

曾經有人說:如果要跟一個人過不去,就叫他辦雜誌。也有人說:如果要跟一個人過不去,就叫他辦佛學院。回想多年來辦雜誌與辦學院的經驗,我覺得這些話誠然不虛,但是,辦雜誌或者辦教育的艱辛,比起教養徒弟的困難,可謂萬分不及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