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我因為割愛辭親,出家為僧,將身心奉獻塵刹,所以才能擁有三千法界。來到台灣以後,我因為舍去北投靜修的機會,投入大眾之中,所以才能在佛教文化事業上有所建樹;三十年前,我走避榮華名利,來到偏僻的高雄鄉鎮弘法利生,所以才能發展出聞名世界的佛教重鎮;十年前,我卸下國內道場的一切行政職務,胸懷法界,才能將佛教推展到世界各地。甚至我將自己的寺院送給同道,舍給學生,所結的法緣更廣;我把每次出國弘法所得到的紅包供養,悉數饋贈給當地寺院,因此成就了海外道場的建設。緊握不舒的拳頭,怎能掬握秋毫,更遑論宇宙法界?能徹悟“佛法”的無我真理,進而喜舍布施,才“有辦法”享受更多豐美的果實。
一燈能照破千年晦暗,一燈也能分燈無盡,光照大千。擁有佛法的喜悅,應該讓眾生共同分享。昔時,維摩詰居士授予天女“無盡燈”法門,使得天宮大眾同受法益;佛陀在臨入滅時,於法華會上,授記諸阿羅漢皆當成佛,並囑咐他們,亦當為後世弟子授記傳法,於是娑婆世界有了無窮的希望。
我雖自愧才薄德淺,但於大覺佛陀的聖教總是念茲在茲,力圖發揚,所以我舉行過不下千百場皈依典禮,借著常住三寶的功德,開發大眾自性三寶的靈光;我努力興辦各種佛教事業,順應各種眾生的根機,將佛法的智慧傳遞給十方大眾;我提拔徒眾法子晉升住持,親授袈裟法衣;我創立佛光會檀講師製度,為入選者親頒證書。
如今,傳燈不僅是神聖的使命,也成了一本書的名字。天下文化公司將我數十年來的弘法生涯記錄成冊,以此為名,公諸於世。社長高希均教授在記者會上說:“……四十年來,台灣經濟是一種奇跡,而星雲大師將佛光山組織得有條不紊,讓佛教無遠弗屆送至全球各地,也是另一種奇跡……”對於他的讚美,我愧不敢當,因為這一切都不是我個人的功勞,而是千千萬萬的佛子們在佛法的感召之下,發心努力,攜手締造的佳績,這就是為什麼我常說:“有佛法,就有辦法!”
誦經念佛是佛法,正知正信是佛法,發心立願是佛法,忍耐謙讓是佛法,尊敬包容是佛法,持戒禪定是佛法,清淨中道是佛法,無常無我是佛法,喜舍布施是佛法,傳燈授法是佛法……乃至四無量心、六度四攝、慚愧感恩、因緣果報等都是佛法。離開了世間,就沒有佛法。有了佛法,生活在世間上的人才能夠擁有幸福美滿的人生。所以,“有佛法,就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