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詩的生成
語言是什麼?語言隻不過是一些詞和句子。它是思維的表達,惟一可感知的器官是人的耳朵。我們聽到的是語言的集成,音、音節和音組,以及由聲音而約定俗成的意義。
文字不是語言。文字隻是替代語言的符號,這些符號代表著語言裏整個的詞、音節或音素。語言無形,文字則有固定的形體。文字對語言的替代,是用“形”通過“音”來表達“義”。(當文字代表詞的時候)文字是形、音、義無法分割的整體。
語言學關注的中心是語法、音位和語素音位係統。語義、語音則是語言學的外圍。因為語義既關聯著語法,也關聯著社會及整個物質的世界;而語音,其包含著物理上的言語信號的聲波,也包容著語言中的音位。赫爾德認為語言起源於意識著的反思,是某種“發明”的內心“指代詞”,尋找的是互相區別的特征。一隻羊羔“咩咩”的叫聲在人的經驗和心智中凸現出來,人借助於聲音屬性認識了羊,從視覺和觸覺的屬性中解脫出來,於是一種特定的聲音便可理解為羊的特征。洪堡則提出“語言的內在形式”的概念。他不考慮語言概念的“出處”,隻關注語言“是什麼”,以證明其特性。比如月亮在希臘語中稱為“度量之物”在拉丁語中為“發光之物”。在梵文中,大象時而被稱作“喝兩倍水的”,時而被稱作“兩隻牙的”。這表明了語言從未簡單地指稱事物本身,它總是在指稱發自心靈的自發活動的概念。
卡西爾在《語言與神話》中則指出,近代語言科學在努力說明語言的“起源”時,常常回返到哈曼的那句格言:詩是“人類的母語”。強調言語並非植根於生活的散文性,而是植根於生活的詩性上,因此必須在主觀感受的原始能力中去尋找言語的終極基礎。語言之源是發自內在衝動的言語聲音的運動過程。在人類心智漫長的演化中,“語詞首先必須以神話的方式被設想為一種實體性的存在和力量,而後才能被理解為一種理想的工具,一種心智的求知原則,一種精神實在的建構與發展中的基本功能。”人類的任何活動都和語言聯係在一起,語言的應用範圍沒有邊緣。結構語言學家霍凱特認為,從“邏輯”角度去研究語言的路子太窄。語言不僅僅用來陳述事實。
科學語言是邏輯的語言,重思辨與論證,力求概念的準確、精到,以消除歧義性,具有序列、線型的特征,以組成理論係統,發現、表達真理性的哲思。可我們不能忘記,彌天大謊和胡說八道同樣利用語言;莊重的儀式,虔誠的訴說與戲謔的調侃,胡攪蠻纏與正襟危坐的傾聽,訓話與誘導,賣淫和嫖娼,愛的柔情蜜意與孤獨的喃喃自語,罵街與堂堂正正的辯駁,吟詩作賦,戲劇和小說……這一切,同樣在使用語言。隻將語言界定為科學語言和文學言語顯然是不全麵的。“語言在某種意義上是人的一切智力活動的根本”。
語言學中有“共時方言學”,其出發點是“個人方言”。漢語是一種“親屬語言”,即“一群有親屬關係的語言而不是一種語言”,由於地域的不同,語言的語義相同可發音南轅北轍。在一些方言裏,有的詞文字無法表現,在詞典中並不存在。或許,方言既不能稱之為科學語言,也不能列入文字言語之中,但確確實實它是漢語。
畫家和化學家都對顏料感興趣,音樂家和物理學家都對聲音感興趣,詩人和語言學家都對語言感興趣。
化學家隻關心顏料的化學構成,顏料本身的物理特征、性能和分子式。而畫家則強調顏料色彩的心理、生理作用,對色價的領悟注重光與色的微妙關係;或表現純粹的色感;或通過色塊與色的組合,構成主觀的心像。在畫家的眼中,顏料的色是感情的體現,而由色彩產生的形,則孕育著精神。
物理學家關心的是聲音的介質、聲源、音頻以及音的擴散。而音樂家則通過音符激起內心的情感與情調。兩者起源不同,如果說有相同點,則是“對表達未知的東西的企求”。正如貝多芬所言:“音樂,盡管它千變萬化,但歸根到底是精神生活同感官生活之間的橋梁”。
自然,詩人對語言的關注也與語言學家不同,這關注如同畫家對色彩的敏感、音樂家對聲音的敏感,詩人則是對語言的敏感。色彩是畫家的語言,音符是音樂家的語言,其中都有著情感和精神的滲透,都有著心理和生理的體驗,都是隨心所欲的表現的替代物,是自由的創造性精神的釋放和驅動。有如靈魂會從肉體的精氣和神態中自然而隱約的顯現,透著鮮活和勃勃的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