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謎案(1 / 3)

(一)

經過幾年的努力,麥森在刑事辯護律師當中也稱得上是出類拔萃的人物,慕名前來委托他代理案件的當事人也不在少數。所以,平日裏麥森經常是同時接受幾個,甚至是十幾個當事人的委托。

但是,在這次接手洪森森故意殺人案後,麥森推掉了所有的案件的委托,似乎是要專心辦理這起案件。

經過細致的調查了解,麥森可以確定,這個洪森森確實是個惡貫滿盈之輩,平日裏就仗著他老子的勢力為害一方。

這次,洪森森因為懷疑一個手下與其女友偷情,便將這個手下打暈後扔進了江中,致其活活被淹死。後來,由於平日裏與其廝混在一起的一個小混混良心發現,告發了洪森森淹死手下的罪行,洪森森這才被警方逮捕。

“這次你打算怎麼做?”高凡問道。

“我要做無罪辯護。”麥森回答。

“我想,你應該知道,他的犯罪事實很清楚。”

“是的,我知道,但是這個案子證據不足,我能做到。”

“你記得你以前說過,我們不是訟棍,做事情要有限度,這不是你做事的風格。”

“我隻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麥森冷冷地說。

的確,以前麥森辦案,都會找到職責與道德的平衡點,會在事實的基礎上找到被告的最大法律利益。

可是這一次,麥森卻是在推翻事實……

“聽著,麥森,我有些擔心,你不該做這個案子。”高凡再次表達自己的擔憂。

“我心裏有數,我現在要去出去見個證人,放心吧,我隻會做我該做的事情。”麥森拍了拍高凡的肩膀,然後拿上了上衣,出門去了。

麥森的確要去見一個證人。這個證人是個清潔工,在案發當晚,他目睹了洪森森將手下扔到江裏的全過程,隻是因為害怕當時並沒有報警,後來是警察找到了他。

“你確實看到了他的臉嗎?”

“是的,我敢肯定就是他。”清潔工看著洪森森的照片肯定地說。

麥森知道,這個清潔工的證詞對洪森森定罪起著關鍵的作用。

和清潔工談完話,麥森回到了自己的車上,猶豫了一會兒後,他撥通了洪蒙的電話。

“洪先生……”

(二)

“什麼?!你當時可不是這麼說的,筆錄裏可是寫的清清楚楚!”邱恒拍案而起。

“我之前確實沒有看清,現在我想清楚了……”

和邱恒談話的是洪森森故意殺人案的關鍵證人,那個清潔工,而邱恒正是辦理該案的檢察官。

今年,這個清潔工突然找到邱恒,說自己在案發當晚其實並沒有見到是洪森森將受害人扔進了江中。

“我警告你,做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邱恒知道,清潔工一定是在說謊。

“邱檢察官,我確實沒有看到那人的臉……”清潔工辯解道,但是他的語氣中顯然缺少底氣,表露出了心虛。

“我希望你再認真考慮清楚。”麵對還在狡辯的清潔工,身為檢察官的邱恒一點辦法也沒有。

清潔工哆嗦著走出了檢察院的大門,他的額頭已經是布滿了冷汗。

邱恒拿出打火機,點燃了一根卷煙,大口地吸了好幾口。

洪森森一直否認是他謀殺了自己的手下,而現在這個關鍵證人又突然反水,難道真的要放棄對洪森森的起訴?不,絕對不能,邱恒的責任感和良心告訴自己,絕對不能讓洪森森逃過法律的製裁。

看清潔工的樣子,應該是受到了來自洪森森父親的威脅。可是,證人的身份在法庭開庭之前都是對外保密的,洪蒙是怎麼找到他的?能接觸到證人信息的除了辦案警官、檢察院、法官之外,就隻有……辯護律師,難道……

難道是洪森森的辯護律師,麥森?可是憑借自己對麥森的了解,邱恒很難相信,作為一個執業多年、經驗豐富的刑事辯護律師,麥森會做出這樣違背職業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況且,對於這樣一個普通案件,麥森沒有這個必要,也沒有理由那麼做。

可是,這個案子的其他經辦人員也都是自己所了解的,他們更沒有理由泄露證人的信息……邱恒不得不開始懷疑麥森了……

邱恒用力掐滅了香煙,拿起了電話。

“麥森,晚上有幾個老同學到我家,你也過來吧,大家一起聚聚……晚上八點……”

邱恒和麥森也是大學同學,並且,由於麥森辦理的許多刑事案件也是邱恒經辦的,所以兩人一直保持著較為密切的聯係。

(三)

入夜,麥森如約來到了邱恒的家,可是令麥森奇怪的是,邱恒的家裏並沒有其他人。

“老同學們呢,還沒到嗎?”

“他們不會來了,今晚我請的就你一個人。”

麥森在客廳裏坐了下來,邱恒端來兩杯紅酒,已被遞給了麥森。

“是嗎?難道想和我回憶大學時代的美好時光?哈哈……”麥森舉起酒杯,開玩笑道。

“是啊,你還記得大學時代的你嗎?”邱恒問道。

“那你覺得那時的我是是嗎樣子呢?”麥森反問道。

“那時的你很有原則,對正義的追求近乎於偏執,視法律為不可侵犯的聖律。”邱恒一邊說著,一邊盯著麥森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