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弱者的尊嚴,弱者的表達,弱者的權利
這裏說的弱者,自然也包括一切邊緣人群在內。首先,無論弱勢人群還是邊緣人群都享有其他人所享有的一切尊嚴。以艾滋病患者為例。無論其病源是出於主觀問題還是客觀問題,作為病人,他都應得到全社會的同情,作為公民他應該享有公民所有的一切權利。你不要說,誰讓你得這病了,別人對你側目而視,理所當然。這觀點起碼是沒有邏輯——如果我們沒有權利歧視一位肝炎病患者,那麼,我們就無權歧視一位艾滋病患者;如果我們無權歧視一位感冒患者,我們同樣無權歧視一位艾滋病患者。而且,歧視病人不但不合邏輯,尤其不合人道主義。因為人道主義體現的是人類特有的人文關懷,假設這種人文關懷隻限於關懷沒有缺點的人,那麼它就是一句空話;假設這種人文關懷隻限於關懷那些沒有疾病的人,那麼它就是一種虛偽。你不要說,你有傳染病,我怎麼關懷你?照這樣的邏輯,不但艾滋病患者不該得到關懷,麻風病人也不能得到關懷,肝炎病人同樣不能得到關懷,一切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都不能得到關懷。因為什麼?因為一旦關懷傳染者,就有可能被傳染,而一旦被傳染流行,就有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按照這樣的邏輯,對於任何感冒患者都應退避三舍,有誰能保證傳染了感冒不會引起咳嗽呢?又怎麼保證引起咳嗽而不會引起肺炎呢?而引起肺炎又不會造成生命之憂呢?那麼好吧,就讓一切患有傳染疾病或可能患有傳染疾病的人自生自滅吧,隻留下那些不生病不可能生病的人逍遙自在似神仙的人高唱人道主義吧!這樣的邏輯,不是虛偽是什麼?不僅艾滋病患者,包括吸毒者、同性戀等邊緣人群在內,都享有人的尊嚴。任何人不能因為對方是吸毒者或者是同性戀就歧視他們。如果你在不恰當的場合指責了別人,別人會要求你道歉的;如不道歉,有可能官司纏身。那麼,你在任何不恰當的場合也不能指責任何一位邊緣生存者,否則,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也將讓你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和輿論譴責,這個,方可能稱之為現代文明。其次,關於弱者的表達。弱者不但具有強者具有的人格尊嚴,而且應有相同的表達權利。如果他不滿,他就可以把自己的意願通過各種渠道表達出來。然而,這在傳統社會,顯然是不可能的。以傳統女性為例,很多社會話題,男性可以隨意表達,女性就不行。一個男人在大庭廣眾之下談性,沒有問題,至少不會被人認為是多大問題。西門慶這樣的男人,談性固然無所忌諱,就是賈寶玉這樣的男性,也有談性的場合,在那樣的場合,不但可以談,而且可以唱。女性就慘了,一個傳統女性,隻要她談性,那就是淫,因為這淫,就足以使她一生與幸福無緣。女性本不應成為弱者,實際上,她們在宏觀表現方麵,並不比男性差,而在各個微觀領域,也隻能說,兩性相比,各有所長。但在男權時代,在男性話語時代,女性的表達權利顯然被窒息,被剝奪,被封閉了。現代女性,不管這些。某電視台生活頻道,曾討論了一封讀者來信,讀者是位新婚一年多的女士,因為夫妻經常分居,她在網上和一位不認識的男性進行了性的討論。結果她丈夫知道了,很生氣,她本人對此也煩惱,向電視節目請教應該怎麼辦。其實,男性既然可以談性,女性也可以談性,談性不等於性混亂。性本身既是科學的一部分,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對它作些探討,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這方麵,西方人的觀念顯然要開放得多。例如,芭芭拉?凱斯林博士有一本名為《女人,不再沉默》的著作,其中第一章的題目,就叫“猥褻是好的”。作者認為“任何女人都可以學習表達性感的語言”。書中寫道:我們必須開始表達“那些我們不可能說的話”,並要求“那些我們不可能要求的事情”。我們必須開始讓伴侶了解我們的需求以及我們的感覺。我們必須談論女性胴體每個美妙的部分、我們的肌膚、我們的乳房、我們的腹部、我們的臂部、我們的大腿、我們的陰道、我們的恥毛、我們的陰蒂;我們也必須談論男性身體每個美妙的部分,包括他的臉龐、他的領子、他的手臂、他的腹部、他的陰莖、他的睾丸、他的臂部、他的大腿、他的胸膛。我們必須坦白,我們必須直言不諱,我們的伴侶也是。不知讀者諸君如何,在我看來,可以自由使用這樣的話語,確實不錯。其三,關於弱者的權利。其實,表達也是一種權利,因為它特殊,我把它分出去了。弱勢人群和邊緣人群,不但應該享有他人享有的法律賦予他的各種權利,而且其中的一些人群還有權要求一些專屬於他們的權利。比如,殘疾人有權要求城市公共設施方麵提供無障礙通道,電視台專門提供給聾啞人看的節目。少數民族有權要求保持自己的生活習慣和各種屬於自己民族特有的生活內容。同時有權要求電視等公用服務係統提供必要的服務內容。在此,我想著重談談有關病人權利的話題。病人屬於弱者,無可非議。病人有什麼權利?對於我們還是一個新課題。我們自古以來,隻聽到過帝王的權利、官府的權利、家長的權利以及政治權利、經濟權利、工作權利等,但很少聽到過有關病人的權利。身為病人,看病就是了,還有什麼權利嗎?實際上,病人無權,便會成為文明的死角。這方麵,西方國家做得好。早幾年,我看到陳燕妮先生的《告訴你一個真美國》,很為那書所感動。不是一味羨慕美國,是說那書寫得好,其中有關美國病人權利的部分,尤其感慨極深。以致一有機會,我便要宣傳此書,也宣傳這書中有關病人的權利問題。書中介紹美國紐約州的患者權利時,這樣寫道:(1)了解和使用病患權利法案及相關法律,如有任何原因不了解法律而需要幫助時,院方必經提供翻譯等協助。(2)不問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傷殘或付費金錢來源而受歧視。(3)在清潔、安全及不受不必要拘束的環境下接受周到、禮貌的照料。(4)如有必要,可得到緊急照料。(5)有權知道你的主治大夫姓名、職位及參與照料你的任何醫護人員的姓名、職位,並有權拒絕接受他們的診治、檢查或觀察。(6)有權使用一間禁止吸煙的病房。(7)有權得到有關病情的診斷,治療和對治療後狀況的推測等資料。同時,對於任何需要你同意的任何治療程序或治療方法,得到有關的資料。(8)得到所有你需要的資料,以便確定對同意不接受恢複生命措施所作決定。如你病情過重,也有權指定一個人代你決定。(9)有權拒絕參加任何研究。(10)住院期間有獨處權。(11)能充分參與與你有關的治療和出院的決定,並可以免費審查自己的病曆卡和取得病曆卡副本。(12)收到一份分項列出賬單。(13)有權對得到的照料和服務提出意見,並要醫院作出答複而不必懼怕遭到報複。如對醫院的答複不滿,可以向紐約州或紐約市衛生及醫院部投訴,醫院方麵必須提供相關的投訴處理部門地址及電話號碼。請各位原諒我的引文之長,因為我認為這些內容對於中國患者而言,確實是太重要了。反觀我們的情況,對於很多地方的很多患者而言,隱私權,沒有;知情權,沒有;選擇大夫權,沒有;要求獨處權,沒有;拒絕研究權,沒有。有了問題,投訴的權利自然是有的,但你想從被投訴者那裏得到與投訴相關的地址和電話,怕也不大容易。我們中國人多麼聰明——你告我,我還給你提供幫助,這等傻事,別找我們。不僅如此,對病人不負責的問題屢屢發生。其他如收受紅包,吃回扣,亂開藥,開貴藥,以致篡改病曆,不征求患者意見就招來一群實習醫生,至於態度粗暴蠻橫,更是小菜一碟,本大夫隻管看病,態度好不好與醫術無關,否則,另請高明。《中國青年報》曾登載一篇患者的文章,那題目就驚人,叫做“我為什麼要偷病曆——一位普通病人的經曆”。病人偷病曆,殊不可解。但這位病人實在是萬般無奈,隻好出此下策。她因慢性結石引發膽囊炎住院,結果手術出現問題,其造影顯示——“肝膽總管有損斷性缺損約兩厘米,有可能造成膽道狹窄的終身殘疾,並可能因膽汁流排不暢而危及生命。”這顯然是手術事故的結果,但她找醫生,醫生拒絕,找領導,領導拒絕,找急了,幹脆連門也不讓進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隻有偷病曆了。患者偷病曆,院方改病曆,患者為著自己的利益,不止一次地去偷,而院方竟然以假圖片搪塞,以表明“是結石造成的內瘺,不是手術的原因”。如此等等,可說我們生活的怪現狀之一。好在,現在醫療體製正在改革,醫院的麵貌也確實在發生變化。作為患者,或可能的患者,或患者家屬,或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不要求醫院沒有一點缺失,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可能的,我們隻是希望,全社會尤其是那些處在強勢人群的人們,真正能認識到:每一個生命都同樣寶貴,每一個生命都需要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