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死的懲處與表彰(1 / 2)

十三死的懲處與表彰

死的懲處與表彰

人類創造了文明,文明塑造了人類。那情形,仿佛人類創造了語言——人會說話了,但語言又有它自身的規則——話在說人呢!文明是一個係統,不是一人一時一事之事;文明是一個製度,而製度不等同於文明;文明有自己的價值標準,並以這標準肯定和否定它所麵對的一切。文明既給人類以進步,又必定造成人類的相對犧牲。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文明是人類以血與汗、生與死所澆鑄而成的。動物界也有弱肉強食,但絕不如人類之甚也!動物界也有分工,比如蟻群中既有蟻王,也有工蟻。工蟻一生,忙忙碌碌,日以繼夜,到死方休。蜂房中有工蜂,又有蜂王,工蜂如工蟻,一生辛勞,無止無休,蜂王的任務隻是生育後代,除去生育,無所事事。於是人類稱其為蜂王,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王,它和雄蜂、工蜂的區別,隻是為著種的繁衍而必須進行的分工罷了。人類則不同,成熟的人類文明,自奴隸時代開始,奴隸雖然與貴族、與平民同根同種,但絕然享受不到人的待遇。奴隸主貌似蜂王,又不是蜂王,他們是真正人間霸主;奴隸貌似工蜂,卻絕不似工蜂,工蜂的勞作是本能的,奴隸的勞作是被迫的,他們白天要勞動,晚上要上鎖,甚至在極端惡劣的工作間,還要頸上戴著枷鎖,腳上拴著鐵鏈。工蜂雖然辛苦,並不受蜂王的壓迫,奴隸不但要挨罵,而且要挨打,嚴重的還會受到更其嚴重的傷害,被強奸,被致殘,被殺頭,被肢解。文明代表的是一種價值認定,它所肯定的,就要表彰,它所否定的,就要懲罰。它最為肯定的,乃是那些為著實現這價值而獻出生命的人,它的極端否定方式,便是讓這否定對象去死,把這否定對象處死,而且一定想方設法讓他們死得越痛苦越好。那對象死得越痛苦,它就越高興,不但高興得哈哈大笑,而且高興得手舞足蹈。有一本書,叫作《人類死刑大觀》,對人類曆史上種種的酷刑,多所論述。且不說那內容,隻看那目錄,已經令人不寒而栗,甚至生出“人愧為人”之感。其主要目錄如下(序號為引者所加):1用動物行刑;2割喉刑;3剖腹刑;4投擲刑;5餓刑;6囚籠;7長期監禁;8十字架刑;9活埋;10木樁刑;11活剝;12肢解;13淩遲;14碎身刑;15碾刑;16火刑;17烤刑與炙刑;18鋸刑;19箭刑與貫穿刑;20毒藥;21吊刑;22鞭刑與棒刑;23車輪刑;24磔刑;25扼殺;26絞殺;27以石擊斃;28溺刑;29絞刑;30斬首刑;31斷頭機。發明這死刑的區域,從東直到西,發明這死刑的民族,從南直到北。人類在這一點上可謂表現得空前一致!死刑方式如此之多,我們可愛的先人們是太有想象力了!這裏舉幾個例子。例之一,“活剝”。活剝,東西方都有。古印度也有,而且古印度人麵對活剝還要來點幽默,他們把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稱之為“小火去細毛”。何為“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直到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與皮膚分離。”而且身體要烤到三分熟最好,犯人因此要承受數天慘無人道的折磨。就是一隻烤鴨的命運,也比這種酷刑好上一萬倍哩!這真是一門“藝術”啊!人類殺人,不但講“藝術”,而且講“科學”。中國古代的刑具,是有嚴格的標準的,比如,行刑的棍子,長幾尺,寬幾分,都有嚴格的規定,而且中國古代醫學雖然缺乏解剖學傳統,刑法卻十分合乎人身解剖的原理,以致魯迅先生查檢到所謂幽閉的行刑方法時,都要為之震驚不已,感歎不已。但這“科學”不獨中國為然,比如,法蘭西在對犯人施行水刑時,對水的數量要求,也有等級標準。作者就此寫道:這種以“水刑”著稱的死刑,是讓犯人攝入過量的水。讓罪犯直躺在一條橫杠上,而且讓他擺好一種很痛苦的伸展的姿態。劊子手慢慢地但不間斷地把水倒入漏鬥中,漏鬥深深地插入犯人的喉部;或者將水倒在一塊蒙嘴巴的布上,阻止犯人的正常呼吸。在受刑者想方設法吸氣時,其實他吞下了水,並慢慢地窒息而死。殘酷固然殘酷,並非無章可循:“小刑訊”九升水,“大刑訊”或“特大刑訊”18升水。古代中國,不但酷刑厲害,而且動不動講究滅門,而且不滅門則已,一滅門,就要滅門三族,滅門七族,滅門九族,甚至滅門十族。大改革家商鞅,是被滅門三族的;西漢首屈一指的軍事家韓信也是被滅門三族的;明代大將藍玉還是被滅門三族的;刺殺秦王的燕趙勇士荊軻則被滅門七族;不肯歸順明成祖的方孝孺竟被滅門十族。人親隻有九族,沒有十族,但帝王一怒,何所不為。因為方孝孺是彼時儒學宗師,天下門生甚多,就把他的門生殺掉,作為“十族”。太可怕了!然而更可怕的是,人類在幹著這些勾當的時候,不但以“法”的名義,而且以“禮”的名義,還要以“神”的名義。他們殺你,害你,剁你,剮你,自有充分的理由在,就是沒有什麼理由,隻管“莫須有”三個字,難道就殺不得你,剮不得你嗎?秦二世殺李斯,有什麼理由?漢武帝殺戾太子全家,又殺鉤弋夫人,有什麼理由?要知道,戾太子是他的親生兒子,鉤弋夫人是他的寵妃哩!曹操殺孔融全家,有什麼理由?明英宗殺於謙有什麼理由?崇禎皇帝淩遲袁崇煥有什麼理由?理由多得很,比如,崇禎淩遲處死袁崇煥,是說他賣國通敵。然而曆史證明,這不過是皇太極略施小計,也不過證明剛愎自用的崇禎皇帝是個大昏君罷了。這道理也不獨中國為然。在想當初的大英帝國,就有處人以絞刑的“300種理由”。1533年規定要剃掉胡子,否則將被絞死。1762年,一個名叫安托瓦內特?圖塔的仆人,因為偷了一塊製作精美的小餐巾而被吊死在格雷伏廣場。然而,文明總是要發展,必然要發展的,文明不發展,將有死亡在等它;人類不發展,則將成為過氣文明的殉葬品。一方麵,是嚴厲懲處那些犯罪者和所謂犯罪者;另一方麵,又要極力表彰那些合乎所謂文明和文明理想的犧牲者,為他們樹碑,為他們立傳,為他們的子孫做最好的安排,為他們的事跡做最充分的張揚。例如,法國人永遠推崇貞德,在他們看來,是貞德拯救了那個時代的法國,而貞德的精神也就是法蘭西的民族精神。在美國,又要永遠表彰和紀念那些為美國獨立,為美國南北戰爭作出犧牲的人們,他們作為美利堅合眾國的英雄人物英名不朽,永世垂範。我們中國,由於曆史悠久,更是英雄輩出,數不勝數,其中一些最最著名的人物,如屈原,如嶽飛,如文天祥,如於謙,如袁崇煥,如關天培,如鄧世昌,同樣受到人民的愛戴和崇仰。然而,在古來的文明中,他們所表彰的許多犧牲中,已經不合乎今天的文明觀念,有些則為現代人所不屑,有些則為現代人所不齒,有些則為現代人所鄙視,有些則需要現代人作出新的思考。比如,為著貞節而死去的千千萬萬個節婦們。她們的死,真的值得嗎?比如,為著忠於某個皇帝某個王朝而獻出自己的生命的做法,不值得反思和懷疑嗎?這些問題,稍後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