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2 / 3)

要那麼高,也不一定要那麼深,更不一定要那麼久。初一見,哈哈大笑,笑痛了肚皮;再一見,不過爾爾,笑意全無,甚至從此不想再與之相見了,也沒有什麼不好,畢竟你已經笑過了嘛!人類的興奮點,既有高的、深的、雅的,也有表層的、淺顯的、通俗的,但無論如何,好玩才行。古人講趣味,現代人講好玩。無論喜、怒、哀、樂,必須好玩才可以聯係到藝術二字。即使是出離了憤怒,如果它是一種文學作品的話,那也得有藝術品位方可立足於文學殿堂。如黑旋風李逵一樣的動輒大罵“直娘賊”,與藝術二字兩不相幹。書不好玩,幾近廢紙。往最好的方麵想它,也不過是一味苦藥,健康人不喜歡它的。6.平常心——平等立身的寫書人平常心,說來容易做到難。說得直白點,就是“別太拿自己當事兒”,也“別太不拿自己當事兒”。“太拿自己當事兒”,寫了一本書,就認定自己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了;插上翅膀就是天使了;安個尾巴就成孫大聖了。不但無聊,而且討厭。其實就算寫了100本書,也未必如何。太過拿自己當事兒的人,往往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實際上,文明時代,根本沒有高人一等的人,隻有與人平等的人。因為你自以為高人一等,所以特愛訓人,特好與人為師,特喜歡宏大敘事,特愛高頭講章,口沫橫飛,結果忘了自己是誰。在這方麵,我讚成王朔的觀點,寫書的與壘牆的本質上沒任何區別。都是人呀!你老人家雖然清高無比,什麼都可以忘記的,難道可以忘記自己是“人”嗎?要說區別,就是人家是碼磚的,你是碼字兒的。人家因為碼磚,重體力勞動,體格健壯如施瓦辛格;您老人家隻會碼字兒,久而久之,不知不覺間,有些近視眼,又有些腰間盤突出了。也“別不拿自己當事兒”。古人雲:倉頡造字,夜有鬼哭。寫書原來是件神聖的事情,故而,一要敬畏文字,二要敬重讀者,三要尊重自己。敬畏文字。一筆下去有千斤,沒這點感覺,我勸你,莫寫書。敬重讀者。讀者才是寫書人的衣食父母。有自稱或以作家自得的人,未曾出書,先算稿費,未結稿費,先想版稅。一想到當自己駕鶴歸西之後,還有60年、80年,甚至100年的版稅留給自己的兒孫享用,不覺心花怒放,有飄飄然成仙成聖之感。然而,您怎麼不知道,您的書能有那麼長的生命力嗎?它可能享壽1000年,但也可能連一次再版的可能性都沒有,又可能連100本都賣不出去。因為什麼?因為“上帝”不青睞——讀者不喜歡它。尊重自己,就該不胡說、不濫說、不瞎說。人有人格,學有學格,文有文格。曾國藩有“八為本”之論,其中有雲:立身以不妄言為本;治家以不晏起為本;做官以不要錢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這裏說的都是些細事,然而,細節錯了,品味難存。魯迅先生曾說過希望他的書能夠速朽的話。那是一種激憤之詞。寫書最怕速朽,最好長存。然而,存與不存,豈是書寫者說了就可以作數的。寫書在我,讀書在人,讀者才是那一隻看不見的上帝之手。順便說一句,我很喜歡出版者為本書副標題配上的一個詞“草根族”。本人喜歡做一個草根族,而且我認為我的讀者——我曾收到過浙江、江蘇、陝西、山西、天津等十多個省市的不相識的讀者的來電或來信——也多為草根族。草根雖小,但它活得頑強,所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草根雖賤,但它富於活力,所謂“嚼得草根,百事可做”;草根雖平凡,卻具有普世之情,所謂“天涯何處無芳草”。此時此刻,當我快要結束這一篇不短的後記時,我想的是,作為一個草根學者,應向著那無數與我相識或不相識的草根同仁致以崇高的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