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 / 3)

後記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本書。這書常常就是他的希望,他的寄托,他的真愛,或者他的怨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本書——因為書離我們太近了,但不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寫書人,因為寫書人離我們又太遠了。譬如,一群新朋友相會,忽然一個朋友介紹說,另一位是一個寫書的,周圍的反應常常就是和人們聽到“這一位是剛從號裏出來”的效果差不多。實在寫書的人太少,屬於稀有品種,故此多多少少顯得有些神秘,又有些各色。當本書即將出版時,我忽發奇想,想與各位讀者朋友聊聊我對寫書人的看法,或說雅點兒,即我心目中的寫書人。我心目中的寫書人應具備——至少應具備這樣6個條件,這6個條件對應的關鍵詞是:誠實、邏輯、激情、本色、有趣和平常心。這6個條件的有機結合,即是我對寫書人的一點期待,也是我作為其中一員的一個孜孜以尋的夙願。1.誠實——不說假話的寫書人曾記得有朋友問我,應該如何寫文章。我的看法是:首先,這文章應該是老實人寫的;其次,這文章應該是內行人寫的;再次,這文章應該是聰明人寫的。這裏按倒序分析,笨乃文章之大忌,蠢乃文章之大敵。人笨文章也笨,一落筆就招人煩,這個不配寫文章;外行也不可以,滿嘴裏跑駱駝,今天也冒叫一聲,明天又是冒叫一聲,風言風語,沒根沒係,更不配做文章;但最重要的還是第一項,作文章的須做老實人。什麼叫老實人?老實人即:我寫的都是我信的,或者說,我隻寫我相信的。如果連自己都不相信,那麼,你為什麼寫它?你憑什麼寫它?自己都不相信的還要寫,還要求出版,還希望給眾多的讀者看,那就無異於欺詐。不信而寫即自欺,不信而出版即欺人,自欺加上欺人,騙子無疑。而且在我看來,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用出版文字騙人的人,乃是普天之下所有騙子中最為愚蠢的一種,正如文章的剽竊者,乃與普天之下所有賊子中最愚蠢的賊子同。你相信,你才寫,也可能寫錯了,但是,縱然錯了,也不失人性的天真。反之,就算是蒙著了,碰巧了,撞對了,趕上大運了,假的終是假的,那骨子裏的東西還是“黴”的。2.邏輯——相信理性的寫書人寫文章——寫書,必定有一個邏輯。所以寫書前,必有一個大思路,看看這思路順不順。如果這思路不順,或者“別著馬腿”呢,或者腸梗阻呢,或者有盲區呢,或者驢頭不對牛屁股呢,執筆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提筆就寫,其結果不是寫亂了,就是寫歪了,或者寫碎了,寫跑題了,乃至寫暈了,北在哪兒都找不到了。殊不知,邏輯的背後是理性,連理性都沒有,寫書何堪?也有人說,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都後現代了。後現代反對的就是邏輯,而且是大邏輯——邏各斯,解構的就是理性,而且是大理性——規律。連上帝都死了——尼采之見,人都死了——福柯之見,文本都死了——德裏達之見,您還講邏輯——理性?多少不合時宜。但我要說,後現代雖然以解構著稱,但解構也有它自身的邏輯存在。上帝死了有超人;人死了有知識考古學;文本死了有後現代。後現代不是沒死嗎?它依然邏輯地活著。應該說,當今多元時代,文章可以有無窮種作法,什麼人都可以寫得,什麼方式都可以用得。用的好時便是範式;用的奇時便成驚喜;用的新時便成創造;用的怪時可能成為前衛。以飲食作比方,可以喜歡滿漢全席,也可以喜歡法國大餐;可以喜歡老北京炸醬麵,也可以喜歡肯德基。你不要說,麥當勞算老幾——垃圾食品罷了,也不可以說臭豆腐什麼玩意兒,還要油炸,更臭了!多元時代的好處就在於千姿百態,唯其所好。但這不等於說:千姿百態,就沒有自身的邏輯了。臭豆腐若沒有邏輯,怎麼能具備那麼一種迷住千百萬食客的臭味?麥當勞若沒有邏輯,又怎能行雲流水,風行全球?簡言之,我不反對後現代,我喜歡後現代,喜歡它那向一切權威展開解構的精神;我也不反對沒邏輯——反邏輯的書寫者,我隻是認為,沒邏輯的書少了一根筋。3.激情——具有真愛的寫書人豈但寫書,做任何一件有意義的事,都需要有激情。孔夫子說“習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因為有愛,才能樂在其中。更何況,從特定的角度看,書寫乃是一種情感表達式,甚至是一種激情表達式,沒有激情,怎會有書?那些激情的書寫者,往往是些激情如命的人物,如司馬遷,如蘇東坡,如金聖歎,如曹雪芹。當然外在表現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有瘋狂的,有警策的,有張揚的,有內向的,有洶湧澎湃,不可一世的,也有精光內斂,愈琢磨愈有韻味的,有濃如酒的,也有淡如水的,有的清、有的爽、有的酷、有的炫。但在那內心最為深層之處,必有一段激情在。否則,司馬遷身遭非刑,何以為書而活;曹雪芹錦心繡口,何以因書而死;金聖歎評點《水滸》《西廂》何以可以成魔;蘇東坡因詩獲罪,何以甫一出獄,馬上又作起詩來。在我本人,最喜歡的乃是一種感覺到“燙”的文字,放在眼前是一片光,提在手中是一團火。如《哈姆雷特》,如《北回歸線》,如張可先生翻譯的《莎士比亞論》。4.本色——有真性情的寫書人所謂本色,即用自己的語言說話,用自己的心靈寫書。天下人口雖多,試問:可不可以用他人的頭腦思維,可不可以用他人的嘴巴吃飯,如果可以,那麼,本色不本色,沒有意義。如果不可以,一個書寫者,就應該用、必須用自己的頭腦思維,用自己的心靈寫書,用自己的語言說話。回首當年,以五四一代新人物為代表的中國經典性作家,其個體寫作風格異常鮮明。如魯迅,如周作人,如林語堂,如梁實秋,如胡適,以及後來的馮友蘭、熊十力、錢鍾書。魯迅的風格犀利老辣;周作人的風格淡如雲、清如水;林語堂的風格詼諧風趣;梁實秋的風格平實雅謔;胡適的風格明白如話;馮友蘭的風格曉暢明達;熊十力的文章一字千鈞,讀其文如嚼橄欖一般;錢鍾書的文章博聞強識,有如萬花筒的萬變千回,不知底裏。他們的書寫風格是如此鮮明,不論將任何一位的任何一段文字摘錄出來,置於另出,都會表現得奇風異彩,與眾不同。遺憾的事,未知幾時,現代人的文字大多千篇一律,千人一麵,結果是風格沒了,個性沒了,趣味沒了,連自我都沒了。寫者固然沒精打采,讀者更覺味同嚼蠟。這樣的書,不能說半點價值也無,但不才如我,是不會寫的。5.有趣——追逐好玩的讀書人有趣如同女人的一張臉,雖非生命攸關,卻指定與美醜相關。有趣的追求自古而然。不過中國古人多講“味”,少講“趣”。這也是中國文學批評的一個特色,好以味覺論文章。但古人的味覺標準的確很高。一幅字,要看三個月,甚至看三年,才看出門道來,那才叫有味;一出戲,要看十場,甚至一百場,終於看出點門道來,那才叫有味;一本書,要正讀三年,倒讀三年,甚至一輩子都讀不夠,且越看越有興致,越看越覺得那書的博、那書的大、那書的好,那才叫有味道。古人如此,洋人同是。我聽朋友說,在美國演講,如果講40分鍾,收獲不到10次笑聲、5次掌聲、3次掌聲加笑聲,演講就算失敗了——就算您演“砸”了。這個標準,粗一看,也不覺得有什麼了不得;細一想,在我們這個地方,還真辦不到哩!當然,現代人的審美情趣變化了,與古人相比,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