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離開偏執、巧妙應對誤會(2 / 2)

有一個學生興奮地說:“中國隊打敗日本隊獲得冠軍。”

這位青年迷惑了:到底是中國隊打敗了日本隊,還是日本隊獲得了冠軍呢?他又問了另一位學生,才知道是中國隊勝了。所以,我們在與人交談時,一定要注意語句的停頓,使人明白、輕鬆地聽你談話。

3)積極辯護。

被上級批評或指責,雖然應該誠懇而虛心地聽取,但並非說你一定要忍氣吞聲,不管他說得對不對都要一股腦接受,必要時應該勇於辯護,並且要作積極的辯護。

晉文公在位的時候,有一次廚官讓人獻上烤肉,肉上卻纏著頭發。文公叫來廚官,大聲責罵他說:“你存心想讓我噎死嗎?為什麼用頭發纏著烤肉?”

廚官叩著響頭,拜了兩拜,裝著認罪,說:“小臣有死罪三條:我找來細磨刀石磨刀,刀磨得像寶刀幹將那樣鋒利,切肉肉就斷了,可是粘在肉上的頭發卻沒切斷,這是小臣的一條罪狀;拿木棍穿上肉塊卻沒有發現頭發,這是小臣的第二條罪狀;捧著熾熱的爐子,炭火都燒得通紅,烤肉烘熟了,可是頭發竟沒燒焦,這是小臣的第三條罪狀。君王的廳堂裏莫非有懷恨小臣的侍臣麼?”

文公說:“你講的有道理。”就叫來廳堂外的侍臣責問,果然有人想誣陷廚官,文公就將此人殺了。

這明顯是個冤案,如果正麵辯解,有可能使晉文公火上澆油,怒氣更盛而獲死罪。因此,廚官采取正意反說的方式為自己辯解。他裝著認罪的態度供認了三條罪狀,其實是為了澄清事實:切肉的刀如此鋒利,肉切碎了而頭發居然還繞在上麵;肉放在火上烤,肉烤焦了而毛發猶存。這明顯不合乎事理。至此,廚官已證明自己無罪,因此進而提醒晉文公,是否有人陷害?立刻真相大白。廚官的辯解順其意,卻能揭其誣,可謂靈活機巧。這種做法也是非常必要和適當的。

有些人麵臨麻煩的事常用辯護來逃避責任,這就走到另一個極端了。這種推卸責任的辯護,偶一為之,無傷大雅,尚可原諒。倘一犯再犯,肯定會失去別人對你的信任。

有時候,做錯了事責任不會在下級,大部分卻是由於上級的緣故,這時應大膽辯解了。不辯解,隻能使上級對你的印象更加惡化,而絲毫不會考慮到也有自己的責任。

所以,工作中,同事之間,尤其是下級與上級之間,由於地位不同,而發生意見相左的情況時,不要害怕會被認為是頂撞,應積極地說明理由,沉默不語隻能使問題更加複雜而難以化解。

辯解的困難點在於雙方都意氣用事,頭腦失去了冷靜。所以過於緊張和自責,反而會使場麵更僵。因此遇到這類棘手的對立狀態時,更應該積極辯明,明確責任。其要點大概有以下幾點:

第一,不要畏懼。不必害怕聲色俱厲的上級,越是嚷得凶的上級,往往心越軟。

第二,把握時機。尋找一個恰當的機會進行辯解也很重要。辯明應該越早越好。辯明越早,則越容易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因為害怕上級責罵而遲遲不說明,越拖越誤事,上級會更生氣。

第三,自我反省的事項要越簡單明了越好。不要悔恨不已,痛哭流涕,不成體統。越把自己說得無能,反而會增加上級對你的不滿。還是適當點一下為好,但要點到本質上,說明自己對錯誤已經有了足夠的認識。

第四,辯護時別忘了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講話。上級責備下級,當然是出於自己的觀點。如果下級不了解這一點,一味認為自己受了冤枉,因而站在本身的立場上拚命替自己辯解,這樣隻能越辯越使上級生氣。應該把眼光放高一點,站在對方的立場上來解釋這件事,則容易被接受。

第五,辯解時需要注意。不管是何種情況,都不要加上“居然你這麼說……”任何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本能,做錯事或和旁人意見相左時,便會積極地說明經過、背景、原因等。但在上級看來,這種人頑固不化,隻是找理由為自己辯護罷了。

第六,道歉時需要注意。道歉時不要再加上“但是……”千萬不要說:“雖然那樣……但是……”這種道歉的話,讓人聽起來覺得你好像是在強詞奪理,無理攪三分。道歉時,隻要說:“對不起!”不必再加上“但是……”如果麵對的是性格坦率的上級,或許就可以化解彼此的距離。當然該說明的時候仍要有勇氣據理力爭,好讓上級了解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