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表現實際上是推動人們進取向上的一種心理動力。沒有一個人願意自己默默無聞,誰都想使社會知道自己的存在,想在曆史上或多或少留下一點影響。這是推動人們奮發圖強的一個動力。曆史表明,一個社會隻有當它的成員能夠普遍地充分表現自己才華的時候,這個社會才是生機勃勃、興旺發達、充滿活力的。過去封建社會反對自我表現,壓抑人才,造成了“萬馬齊喑”的局麵,阻礙了社會的發展,造成數千年的社會停滯。
從個人和社會的相互關係看,勇於表現是個人對社會的一種奉獻。一個人,縱然有滿腹經綸,然而他不表現;縱然有一肚子錦囊妙計,但是他不獻出,那他就談不上對社會有什麼貢獻。勇於表現,是把內在的本質外在化,精神的東西物質化,有用的經驗公開化。從這個意義上說,勇於表現的過程,就是人們積極從事創造的過程。它把個人的智慧和才能,理想和抱負奉獻出來,供他人去認識和了解,供社會選擇和使用。
當然,自我表現和自我吹噓是有著本質區別的。自我表現者是靠真才實學,靠實實在在的行動,靠看得見的成果來表現自己的價值的。而自我吹噓者則拿不出什麼實實在在的東西,而是靠謊言和欺騙等虛假的東西來表現“自我價值”。這種自我吹噓,隻有一時的誘惑力,一旦真相暴露,就將被人們所唾棄。
有人把勇於表現自己的膽識與才華同“出風頭”聯係在一起,這顯然是不對的。主動進取,充分顯示自己的才能,這不是出風頭,而是對自己的尊重以及對社會的負責。有些真知灼見,你不宣傳,別人就不知曉。有些對社會進步具有促進作用的創新見解,你不宣傳,也就無法得到推廣。這不僅是個人的損失,也是社會的損失。人們隻知道貝爾發明了電話機,殊不知在貝爾以前,早有人發明了這類裝置,不過當時人們不理解這種發明的社會意義,不予理睬,而這位發明人也就此放棄了。貝爾發明電話機後,遭遇也並不比這個人更好,但他卻執著地向人們宣傳自己的發明成果,像“馬戲團”那樣到許多城市去表演。後來他又辦了個“貝爾電話公司”,最後才把電話推廣開來。倘若沒有貝爾的“自吹自擂”,電話機怎能進入人們的家門?可見,勇於表現是優秀人才不可缺少的一種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