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走到酒吧門口,有一個老大爺衝她喊,“姑娘,早點回家睡覺吧,別出來玩了。這年頭,越來越不太平嘍。”
方潛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當然,他的話並沒有改變她的行動。
她走進了酒吧,環視了下四周,裏麵倒有些客人,不過不像以往那麼人擠人了,看來現在大家都怕出來了。她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了下來,並要了一杯低酒精的雞尾酒,看樣子,分明是等人。
她三番五次看著手機上的時間。這時,手機上顯示的是十一點整,她分明有點不耐煩起來了。當她欲起身的時候,肩膀卻被人按住,她回過頭看,是一個女人。
那個按住她的女人戴著大幅的蛤蟆墨鏡,腦袋頂著誇張的紅發,分明是假發。
蛤蟆鏡女人手裏捏著一張支票,“你把他交出來吧,這張就是你的。”她的聲音很中性,分明是假音。
方潛拿著那張支票在燭光下看了一下,三十萬人民幣,這對她來說可不是個小數目,至少可以令她有指望在市中心買到小套型的不算太過差勁的二手房,她想自己這一輩子累積起來也賺不到這麼多的錢,而房子也是她一直最想要的東西。
她捏著那張支票思索了良久,她知道這女人要的是什麼,但是,這三十萬現在於她來說,跟那個頭顱一樣重要。而那個會說話的頭顱現在幾乎是她活著的唯一支柱,但是,如果有了這三十萬……
“讓我考慮下吧——”
蛤蟆鏡女人微微扯開嘴巴,右嘴角露出兩個很迷人的酒窩,但是,方潛對她剛剛產生的好感很快就沒有了,因為她接下來說的話,怎麼都無法讓她感覺快樂,“給你兩天的時間,兩天後,我來拿東西,其實,就算達不成交易,我照樣能把那東西拿到手。”
她突然把手裏的杯子捏得粉碎,然後揚長而去。
方潛出了一身冷汗,她知道,這女人是向她示威,就算這女人不給她錢,照樣能把那個頭顱搶走。是的,自己人單力薄,怎麼是她的對手?
方潛感覺很納悶,便繼續喝著悶酒。當她喝完杯子裏的最後一滴酒,正欲離去的時候,一個男人攔住了她,“你也在這裏啊?”言語間,有著很濃的酒氣。
方潛突然想笑,她想起了張愛玲的那句話: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在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
可惜,這個男人是她不想見的,是的,她自然認得這男人,是的,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能認得他,他騙光了她的積蓄,又騙光了她所有的情感,她怎麼能對他不刻骨銘心?她一度怎麼都找不到他,現在,他居然還有臉跟自己打招呼,不要臉的男人紮在哪裏都是鮮明。
她拿起酒杯想潑他一臉的酒水,但發現酒原來已經喝完了,有點無奈地看著他。這時,她發現眼前這張臉,這張臉……噢,上帝,她的臉突然笑成一朵花兒,向他靠了過去,朝他的臉哈著氣,手指很不安分地撥弄著他的領口,“你知不知道,我好想你,去我那裏吧,我們,一起。我們很久沒在一起了。”
說到最後幾個字時,她帶著情迷神離的陶醉,仿佛想念著他們那段呢喃糾纏的美好時光。
男人反而有點猶豫了,“你,真的不恨我了?”
方潛摟住了他的腰,“那個恨你的方潛早已經死啦,現在跟你在一起的,還是那個愛你的方潛啦!走吧,咱回家吧。”
他們走出了酒吧,消失在黑夜中。
夜色寧靜,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