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國家改革的力量(9)(2 / 3)

當今中國的公務員製度,已沒有基層公務員義務勞動的現象,現代公務員製度也沒有截然的“官與吏”之分,更接近於漢代的製度,這是一個好的方麵。但是,當今中國的公務員製度,在中低層次上卻依然存在宋朝所說的“官無封建,吏有封建”的現象。在很多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裙帶關係、利益關係、人情關係並不少見,甚至比較普遍,也常常成為腐敗源頭。對此,適當的回避製度是需要的,公務員能出能進的考核製度,也是解決吏治頑症的方法之一。由此,我們也不得不佩服早在900多年前,王安石就清醒地認識到了這個問題。雖然王安石的解決方式有很多問題,但是,它確實是現代公務員製度的源頭。

武力是最後一道鋼鐵長城

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在王安石之前的100多年間,宋朝曆史上沒有嚴重的宰相擅權,王安石之後,宰相擅權頻頻出現。北宋時期,以蔡京為代表,擅權的宰相很多,以南宋為甚。從一開始的秦檜,到此後的韓胄、史彌遠、賈似道等。王安石變法時的一係列做法,也成為這些擅權的宰相爭相效仿的對象,例如統一思想、排除異己、鉗製輿論、充實國庫等等。為了保證權力的穩固,王安石變法時期,由宰相任命台諫官,目的是減少來自政府內部的批評,這一做法被後世權臣沿用;王安石在思想教育領域提倡“一道德”,秦檜的宅第被宋高宗賜名“一德格天”,兩者隱含一種不易被察覺的聯係。北宋時期,蘇軾因為在詩中表達了對變法的不滿,從而坐了4個月的牢,此類事件在南宋的權相執政期間屢見不鮮。秦檜擅權期間,此類事例頗多。當然,反對秦檜而受迫害的人,不一定像蘇軾那樣是反對變法,而是反對“議和”。幾乎每一個權相都與王安石一樣,為了實施自己的政治主張,結黨營私,朋黨鬥爭熾熱。

王安石知道自己的變法會遇到阻力,便想辦法將反對變法的人趕出朝廷,從而騰出位子,提拔一批支持變法的年輕人,其中不少人成為“火箭幹部”。

對此,司馬光曾經說,破格提拔未嚐不可,但必須得服人心。然而,王安石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提拔人才以政策路線為劃分標準,造成兩個後果:一是不再避嫌,親戚好友、門生故舊,隻要支持變法,都可委以重任;二是,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很多都是經濟政策,因此,選拔人才以理財才能為主,官員的德與才發生傾斜。

王安石以前,宋朝對於貪官有“棄市”的嚴厲懲罰,但在王安石之後,對於貪官的懲罰力度降低了,原因在於政府的主導力量要求為政府理財、生財,而能為政府實現這一目的的官員,都可被視為人才。與財富向政府大量聚集相比,理財人才若是自貪一點,又算什麼?因此,王安石任命的官員很多都是重利輕義的小人。王安石自己也被他提拔的官員反咬一口,這不能不說是王安石在人才製度上重才輕德的結果。王安石的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日後擅權的宰相,例如宋徽宗時期蔡京擅權時,一批貪官隻要能為政府聚斂財富,就能安然無事。南宋時的權相在經濟問題上也幾乎個個都不幹淨,秦檜、韓胄、史彌遠等人,個個都有萬畝良田。聯想到王安石與司馬光時期,司馬光隻有很少的個人土地,而王安石至少有良田3000畝,也可看出王安石的政治理念及個人作為對後世權相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