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框架語義學的
詞彙同義關係
劉輝修
一、引言
詞彙同義關係是影響語言詞庫結構的重要語言現象之一。世界上絕大多數語言中都存在著豐富的同義詞現象。同義詞的大量存在,既是人類對世界認知的結果,也是人類表征紛繁複雜、細微多變的事物的有利工具。長期以來,傳統的同義詞研究多停留在對同義詞的詞源、詞彙、修辭、語義層麵上。隨著20世紀80年代末的認知語言學研究的興起,人們開始重新審視一些古老而又有爭議的語言學問題,例如,意義的本質、一詞多義、一物多詞、同音異義,上下語義關係、隱喻轉喻和概念化結構等等。認知語言學從認知的角度觀察語言中的詞彙組織和結構,以人的經驗和認識事物的規律為基礎說明語言中詞彙產生、發展與習得的內在機製,反映了人類認識事物的有序性以及詞彙在大腦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有些研究已經有了新的富有意義的發現。本文著重借鑒認知語義學中的最新研究成果——框架語義學中的一些理論模式,探討英語語言詞彙同義關係中的內在的認知機製。
二、框架語義學的理論優勢
1.框架和框架語義學
CharlesJ.Fillmore最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提出了“框架(frame)”的概念。他當時的描寫主要集中在動詞的句法結構上,例如,英語動詞“buy”的框架就規定了含有動詞“buy”的主動句必須包括一個動作的執行者、購買的主題,有時還包括購買的來源和工具。雖然他也時常提及框架潛在的概念化功能。Norman和Rumelhart(1975)則明確提出了句法框架的概念化結構。Schank和Abelson(1975)也提出過類似的概念化框架。在Fillmore看來,詞語代表了人類經驗的分類(範疇化),這些範疇中的每一個成員(member)都是以依賴知識和經驗背景的激活情景為基礎的。框架語義學(framesemantics)就是一種通向理解和描寫詞語和語法結構的意義的途徑。它是基於這樣一種假設:即為了理解語言中詞語的意義,我們必須先具備概念結構,即語義框架知識。語義框架提供詞語的意義在語言中存在以及在話語中使用的背景和動因。框架語義學假設,詞語可以通過它所在的語言結構,選擇和突出基本的語義框架的某些方麵或某些實例,而這是按一定的方式進行的。因此,解釋詞語的意義和功能,可以按照從基本的語義框架的描寫開始直到對這些方式的特點加以了詳細的刻畫這樣的思路進行。
2.框架的構成
根據W.Barsalou(1992)的說法,框架的構成有三大基本要素:屬性-值集合,結構穩定性和製約性。其中,屬性指用來描寫至少某些範疇成員的一個方麵的概念。值是從屬於屬性的一個概念,它繼承了範疇成員的內在本質。一般來說,框架可以代表不同的範疇樣本,由於受經驗、目標和直覺的影響,一個範疇可以構建出無數的屬性,其屬性往往有著不同的值。結構穩定性指框架屬性在時間、空間、因果和目的等方麵的相對穩定關係。製約性則指框架屬性值的係統性變化。框架屬性值之間並不是相互獨立,而是以一種複雜多變的方式彼此相互製約。例如,在框架“vacation”中,其屬性包括“location”“time”和“companion”;而“companion”的屬性值可表現為“age”“relation”“freetime”和“preferredactivities”等等。
3.框架的表征作用
框架可以表征各種各樣的範疇,其中既包括生命、物體、位置、具體事件、心理事件等範疇,也包括形容詞、副詞和摹狀詞等詞類範疇。本文僅從討論主題的相關性出發,簡要敘述框架對範疇成員(membership)和原型(prototype)的表征作用。框架可以提供各種各樣的機製來表征範疇成員。首先,具有一定屬性的成員可以歸於某一範疇領域;其次,具有特定屬性值的成員或屬性值在一定範圍內浮動的成員也可以歸於某一範疇領域;此外,屬性值超出一定臨界點的成員也可以同樣歸入某一範疇領域。原型是事物範疇中最好、最典型的成員,而其他成員具有不同程度的典型性,對範疇的確定是一個圍繞原型建構的模糊的識別過程。原型範疇具有以下特點:(1)決定範疇內涵的屬性及其數目是不確定的,相對於人的認知需要有所變化;(2)特征也有中心的、重要的區別屬性和邊緣的、非重要的屬性之分,其中心屬性有更大的區別性,其邊緣性與臨界範疇屬性相交叉;(3)範疇成員之間具有互相重疊的屬性組合,即所有成員享有部分屬性,形成家族相似性。其中所有成員共享的屬性具有共現性;(4)成員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具有中心成員和邊緣成員之分。框架往往能自然生成原型效應:即如果某一樣本的屬性值頻繁地出現在某框架中的樣本群中,該樣本即是典型的,反之,某一樣本的屬性值不頻繁地出現則表明該樣本是非典型的。此外,如果樣本在有值屬性上有所變化,其典型性取決於有值屬性在樣本間出現的頻繁程度。
三、作為認知語義框架的同義詞列
正如D.A.Cruse(1986)所說:“自然語言不喜歡絕對同義詞,就好比大自然不喜歡絕對真空。”在人類早期的語言發展過程中,詞彙意義一般是一詞一義。既沒有一詞多義,也沒有詞彙同義關係。一詞多義和詞彙同義關係都是隨著語言的發展和人類表征認知客觀世界的需要而產生的。在英語詞彙的發展過程中,也出現過兩個或三個詞完全同義的現象。例如,在古英語中,deer一詞指各種動物,後來,英語中引入了拉丁語詞animal和法語詞beast的詞義也表示動物。這樣就出現了三個完全同義詞。這種語言現象顯然不符合語言的發展規律。後來,隻有animal一詞保留了“動物”這一詞義,而deer和beast的詞義發生了分化,即deer的詞義縮小為指一種動物而beast的詞義則縮小為指動物中的一類。所謂同義,隻是相對而言。處於同義關係的詞項絕大多數隻是基本意義相似而內涵意義不同的近義詞。它們可歸於同一語義框架中某個範疇,各個具體的詞項可看作是範疇成員。範疇成員之間既有相同屬性,也有區別屬性。如圖1所示。
從圖1中可以看出,由於人或動物在陸地上的行走活動多種多樣,多姿多彩,這些活動更容易被人的眼睛所觀察到,也更容易用語言來描繪,所以其詞彙化程度相對較高。與此相對,人或動物在空中或水裏的活動盡管有時也是豐富多彩的(比如魚的各種遊泳姿勢),但因為這些活動發生在水裏或高空中,人們難以用眼睛直接觀察到,從而難以用語言來描繪,所以其詞彙化程度就很低,一般隻有表示一般概念的上義詞,缺乏表示具體意義的下義詞,而表示意義相關又有區別的近義詞就更少了。我們還可以用認知語義原理來解釋語言中表示“死亡”概念的同義詞相對較多而表示“出生”概念的同義詞相對稀少這一語言現象。世界上很多語言中都有豐富的詞彙表示“死亡”這一概念,有人統計英語漢語各有不少於100種的說法。究其原因,人們對死亡發生的時間、地點、對象、原因、方式和狀態等屬性有著不同的歸類或範疇化,從而導致不同的詞彙化概念。比較而言,人們對“出生”的時間、地點、方式、原因等的描寫則簡單得多,因此其同義詞也少了很多。
四、基於認知語義框架的同義詞辨析
無論是同義詞詞典還是一般的學習詞典,同義詞詞條編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詞典用戶學習並辨析相關的同義詞,了解該語義框架中的成員及其屬性。同義詞詞條所包含的主要信息應該有作為詞目詞的同義詞列、語法類別、語義共性、語義差異、例證等。所有這些信息可以看作是一個認知語義框架(cognitivesemanticframe)。其中語義共性是標記框架範疇的概念,同義詞列中的同義詞是框架中的所屬範疇成員,語義差異則表征範疇成員的屬性和屬性值,例證代表範疇成員的典型概念化結構。例如:
五、結語
框架語義的最大優勢在於它提供了觀察詞語的意義的一種特別的方式。詞語代表了人類經驗的分類(範疇化),這些範疇中的每一個,都是以依賴知識和經驗背景的激活情景為基礎的。同義詞的理解實際上就是對同一語義框架中具有類似屬性或屬性值的範疇成員的認知。框架語義學對同義詞詞條的編纂提供了積極的富有建設性的啟示。
參考文獻
[1]Barsalou,L.W.CognitivePsychology:AnOverviewforCognitiveScientists[M].Hillsdale,NJ:LawrenceErlbaumAssociates,1992
[2]Fillmore,C.J.LexicalSemanticsandTextSemantics[M].InJ.E.Copeland,1984
[3]Jakendoff,R.TheStatusofThematicRelationsinLinguisticTheory[J].LinguisticInquiry.1987
[4]JohnTaylor.CognitiveGrammar[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2
[5]Lakoff,G.Women,ForeandDangerousThings:WhatCategoriesRevealabouttheMind[M].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7.
[6]R.R.K.Hartmann&GregoryJames.DictionaryofLexicography[Z].ForeignLanguageTeachingandResearchPress,2000
[7]章宜華.語義學與詞典釋義.上海辭書出版社,2004
(劉輝修: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係副教授)“巧妙”廣告推銷語言
的邏輯分析
劉金英一、引言
在當今市場經濟的殘酷競爭中,商場即戰場。為了招徠顧客、增加銷售或推廣服務,各大廠商和服務機構不惜花費巨資進行廣告推銷。廣告推銷成了他們手中最有利的武器。廣告推銷自然離不開語言文字。“語言是廣告構成的重要因素,是表現廣告主題與創意的必要手段。各類媒體廣告都先用語言文字寫成廣告文案。”(傅漢章等,1997:225)廣告作品中的語言文字部分,即狹義的廣告文案,是廣告的核心,其作用就是要“引起注意;刺激需要;維持印象;促成購買”(傅漢章等,1997:226~227)。語言文字也是推銷的重要工具。“成功的推銷或銷售往往是先誘導、吸引、刺激顧客,然後用巧妙的語言報價。”(王德春等,1995:204)鑒於語言文字在廣告推銷中的重要作用,各大廠商與服務機構不惜挖空心思在語言文字上做文章,有些甚至玩文字遊戲,故意誤導消費者。
筆者花了近一年的時間搜集到了大量的“巧妙”廣告推銷語言,內容從商場購物、投資理財到醫療保健、美容美發,可謂五花八門。廣告推銷形式從塞進門縫的小紙片、街頭散發的精美傳單到夾雜或刊登在報紙、雜誌上的廣告專欄以及反複播放的電視購物或健康熱線,時不時地還有手機短信與上門推銷。
通過對這些廣告推銷語言的分析,筆者發現它們誤導消費者的巧妙性主要表現在邏輯、語義、語用、社會心理及視聽效果等幾大方麵。本文主要從邏輯方麵對其進行探討。
在邏輯方麵,廣告推銷語言的“巧妙”性主要是利用概念、推理及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等方麵的錯誤。主要具體表現形式有:概念內涵不明、概念外延過寬、歸納推理前提不足、演繹推理前提虛假、偷換概念等。
二、概念內涵不明
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見到“買一送一”這句廣告推銷語。在多數人看來,“買一送一”意味著如果消費者購買了某件商品,商家應該額外免費再贈送一件一模一樣的商品。然而事實往往並非如此。在商家推出的“買一送一”活動中,很有可能是消費者購買了一件價格較高的商品,商家隻額外贈送一個低價商品。比方說,你買了一台電冰箱或空調,商家送你一個小杯子或一小盒牙膏或一小杯飲料。如果贈送的東西價值較大,則很有可能是即將過期或淘汰甚至有質量瑕疵的產品;如果贈品與購買的商品在型號、質量等各個方麵完全一致,則極有可能該贈品的價格已經被包括在所購商品裏麵了,也就是所謂的“捆綁消費”。總而言之,在實際消費中,“買一送一”中買的“一”與送的“一”大都是不一樣的。
為什麼同一個“一”成了不一樣的東西呢?其根源在於“一”這個概念的內涵不明確,即邏輯上所說的“概念不明”。“概念是對事物本質屬性的反映,是思維的細胞。思維、認識離不開概念。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是一個概念的兩個基本特征。一個科學的概念總有其內涵和外延。一個概念中凝聚著的一類對象的本質屬性稱為它的內涵。概念中所涉及的每一個對象我們都稱之為概念的外延。”(朱誌凱,1983:34~35)比如“人”這個概念的內涵是“會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其外延則是包括古今中外一切人在內的這個類:張三、李四……
所謂概念不明“是指在句中使用了不能清楚明確表達概念內涵和外延的語詞,給讀者造成模糊的不確定的印象”(李衍華,1984:6)。比如“從很早的時候起就有人在印度居住”“在英國,一隻狗進一次美容院的消費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三、四倍的工資”。在上述句子中,“很早的時候”與“一個普通工人三、四倍的工資”這兩個概念的內涵不明確。“很早的時候”究竟早到什麼時候?“一個普通工人三、四倍的工資”究竟是一個普通工人每小時工資的三、四倍,還是日工資或月工資或年工資的三、四倍?
概念內涵不明會導致概念外延不能確定,從而造成判斷上的錯誤或模棱兩可。有一個經典的故事,叫做《“一”的天機》(參見黃紹汪等,1997:21),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從前有位自稱料事如神的道士。一天,三個準備進京趕考的書生來求見,問道士三人中誰將能考中。道士一言不發,隻伸出一個手指頭。三個書生莫名其妙。道士說:“此乃天機,不可言明,到時自然就明白了。”書生走後,站在一旁的道童獲悉了道士有關“一”的天機。原來,道士伸出的一個手指頭既可表示三個書生中隻有一個人考中或隻有一個人考不中,也可表示一齊考中或一齊考不中。在這個故事中,由於“一”這個概念內涵不明確,沒有和其他概念結合在一起來表達某個肯定或否定的判斷,故而被道士用來進行詭辯騙人。
正是注意到了概念內涵不明對判斷造成的這種含糊、不確定的影響,有些廣告商才在這上麵打起了主意。為了追求利潤,他們故意大量使用這種概念內涵不明的廣告推銷語言來誤導消費者的判斷。除了常見的“買一送一”外,目前流行的還有“買100送100”“滿100送(返)50”,甚至還有“滿200送238”的(北京西單某商場2006年春節前夕廣告促銷語),如此等等。消費者看到此類廣告推銷語後可千萬別以為你在某家商店或服務機構消費了多少元人民幣以後他們會送(返還)你若幹元人民幣,因為此“100”往往非彼“100”。你消費的是人民幣,送(返還)你的很有可能是購物券。至於這購物券的使用,常常是另行附加了許多條件的,通常隻能限時在指定櫃台或指定商品(服務項目)上適用,且不找零不找現,一次限用一張。專家提醒:返券消費把主動消費與被動消費巧妙地融合到了一起,讓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花錢買了不必要的東西,甚至是存在某種瑕疵的東西。
三、概念外延過寬
2006年3月,南京某商場舉行促銷活動,打出了“10元電器大搶購”的標語,聲稱在促銷活動期間對到該店購物的前若幹名顧客實行“電器一律10元錢一件”大優惠。顧客爭相排隊搶購,但早早衝進店內的顧客極少有購到這類電器者,他們隻看到店內貼了許多“××已售完”的字樣。事後,記者好不容易采訪到了兩位“幸運”的學生,一問才知道花10元錢買來的複讀機根本不能用。該商場相關負責人的解釋是:“10元錢當然隻能買到這種電器。”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他們隻說10元錢可以買到一件電器,但並沒有說可以買到什麼樣的電器——大的還是小的,貴重的還是便宜的,合格的還是不合格的,正常的還是壞了的……在這裏,商家就是使用了外延過寬的概念來愚弄消費者的。“所謂外延過寬,主要是指使用的概念過於籠統,沒有給以必要的限製,從而不能準確表達意思。”(李衍華,1984:29~30)比如“商品”這個概念,它的外延就很寬,包括古今中外一切商品,即鞋子、被子、牛奶、雞蛋、冰箱、空調等各類鞋服、食品、電器……假如有人問你今天早上吃了什麼,你回答說“食品”,問你今天上午上街買了什麼,你回答說“商品”,你就使用了外延過寬的概念,問話人就無法確切地知道你究竟吃了什麼,買了什麼。
使用外延過寬的概念除了讓聽話人無法得到確切信息以外,還容易造成誤解。在趙本山、宋丹丹、崔永元三人表演的小品《昨天、今天與明天》中大致有這樣一段對話內容:
崔:大娘,您跟大爺結婚那會大爺家裏條件還好吧?
宋:拉倒吧。他家窮得……談對象那會他跟俺說他家還有家用電器,結果,啥都沒有。
趙:不對。有一樣。
宋:啥?
趙:手電筒。
觀眾之所以在這裏捧腹大笑正是“家用電器”與“手電筒”這兩個概念造成的效果。老大爺當初談對象那會怕女友看不上自己家裏的經濟條件,因而故意使用了一個外延過寬的概念。老大娘當初沒有仔細分析這個概念的外延,誤以為“家用電器”是指人們談對象條件中常要求的那種大件的、貴重的、豪華的、現代化的家用電器。待事後明白過來,又不能責怪老大爺,因為“手電筒”盡管小而便宜,但畢竟屬於家用電器類,不能說老大爺當初撒了謊。在這裏,“家用電器”包含了“手電筒”,兩個概念之間形成了屬種關係。“家用電器”是屬概念,“手電筒”是種概念,即:手電筒隻是家用電器屬中的一種。
類似這種用屬概念來代替種概念從而使概念外延過寬的現象在廣告語言中時有發生。在電視上播出或報紙、雜誌上刊登的征婚廣告中,我們時常會看到征婚者的如下條件:某男(女),品貌好,氣質佳,有房有車……如果應征者事先不弄清楚這“房”是茅草房、土磚房還是紅磚房,是小單間、大套間還是豪華別墅;這“車”是自行車、摩托車還是高級轎車,那麼,到時就很難說該怪誰了。
概念外延過寬影響表達的確切性。防止這類錯誤的有效辦法是對概念加以必要的限製,用一個種概念代替屬概念,因為“屬與種相比內涵越少,它的外延就越大;內涵越豐富,它的外延就越小。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的這種關係,叫做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的反比關係”(朱誌凱,1983:54)。廣告商們常常利用概念外延過寬所帶來的這種特殊效果。
四、歸納推理前提不足
湖南政法頻道《法眼天下》欄目2005年12月24日報道:最近重慶南坪某商城舉行“買50送15”的促銷活動。一位男士買了近1000元的商品,結果商城也隻送他15元。事後接受媒體采訪的一位女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商城隻寫了‘買50送15’,並沒寫‘依此類推’或‘累計’。”看來,這回又是消費者的不是了,可問題究竟出在哪兒?
按照這位男士的理解,該商城應該送他近20個15才對,即近300元,因為他所花費的近1000元內含有近20個50。他的推理很可能是這樣的:買一個50送一個15;買兩個50送兩個15;買三個50送三個15,依此類推。現在他買了近20個50,所以商城應該送他近20個15。該男士的推理遵循的顯然是歸納推理中確定現象間因果聯係的邏輯方法,運用的是英國邏輯學家穆勒五法(求同法、差異法、求同差異並用法、共變法、剩餘法)中的共變法,即“如果某種現象發生變化時,另一種現象也發生變化,那麼由此可以確定前一現象是後一現象的原因”(朱誌凱,1983:216~217)。
該男士的推理形式無疑是正確的,問題出在結論和前提上。他所得出的結論所依賴的前提隻有一個是商城給出的,其餘則是他自己想象出來的。換句話說,就憑商城給出的這一個前提,運用歸納法是推不出結論來的。由於歸納推理是從個別性的判斷推導出一般性的判斷的推理,其前提必須是一些具體事例,而不是一個具體事例。如果使用共變法進行歸納推理,前提中還必須要顯示出量的相應變化,因為共變法一般隻適用於量的變化的場合,隻在單一原因和單一結果的情況下才能有效地應用,否則結論就不可靠。即便如此,量的變化如果超過一定的限度,某一現象也可能不再是引起另一現象的原因。這位男士僅根據部分情況或偶然的聯係就推導出一般性的認識,在邏輯上犯了輕率概括的錯誤。
不過,在重慶南坪這家商城推出的這次促銷活動中,消費者之所以輕率概括得出這樣的結論也不能全怪消費者本人。一般的消費者恐怕也會得出與那位男士相同的結論,這是因為在這類“買多少送多少”的促銷活動中,舉辦活動的商家通常還會在其後麵再加上“依此類推”或“累計”等字樣,這似乎成了遊戲的常規。況且,在我們的日常消費活動中,商家對消費多的顧客一般也是實行優惠的,所謂“多購從優”。那位男士很有可能就是憑著這些生活經驗來推理的,結果在商城違反常規的操作中被誤導了。就該商城對此做出的解釋而言,也難免有玩文字遊戲之嫌。按照他們的解釋,就算商城一分錢不送,恐怕也有足夠的理由,因為他們寫的是買“50送15”,不是“買60送15”、“買100送15”、“買1000送15”……總而言之,隻要你花費的不是50元整這個數字,商城都有理由不送。甚至就算你花費的剛好是50元整這個數字,商城也可以不送,因為“買50送15”中的“50”也可以被該商城解釋成某一商品的標號,或其他。
五、前提虛假
筆者前幾日走在大街上,收到了一份印刷精美的長沙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招商投資“××大酒店”的廣告傳單。該廣告用醒目的大字在醒目的位置上列出了投資該酒店的一條條好處:統一租賃10年,5年即可回購,零風險投資計劃;9%的年淨回報,城市新貴的財富盛宴;入住率80%以上,創區域酒店業新高……該廣告的背麵還用表格形式給出了一個買房“投資案例”,列出了投資若幹元以後的月回報、月盈餘、回購收益、10年總收益、10年淨收益,等等。還說酒店即買即辦產權,營運狀況良好。這一條條誘人的零風險利益,一個個讓人心動的數字讓人很難抗拒。但經過仔細分析以後,發現這些利益大都是建立在虛設的前提上的。眾所周知,酒店的營運管理屬於風險投資。風險投資的結果可能有盈餘,也可能有虧損,而投資者的回報隻能來自盈餘部分。該酒店尚在招商階段,就誇“入住率80%以上,創區域新高”;尚在發售期間,就稱“營運狀況良好”;更尚未盈利,就預測“零風險計劃”、“9%的年淨回報”。這無異於外國笑話中那個頭頂著牛奶去趕集的村姑的如意算盤一樣,一旦牛奶潑了,所有建立在此基礎上的美夢也將全部化為泡影。
類似這種情況的邏輯錯誤叫前提虛假,即:“在一個推理中使用了或隱含著一個虛假的前提所造成的推理錯誤。前提真實和形式正確是一個正確推理的兩項必要條件。如果一個推理形式正確但前提失真或前提真實但形式不正確,都不可能必然得到真實結論。”(李衍華,1984:124)因此,建立在這種虛假前提下的利益也是很難得到保證的。
前提虛假多見於招商理財類廣告推銷語言,如保險分紅、銀行理財、投資造林等。筆者手中有關此類廣告推銷語言比比皆是。某保險公司在其新推出的一款分紅型險種廣告上給出了如下一個範例:某先生,30歲,投保10年期××險種,一次性交費10000元。保險期滿可得滿期生存保險金11620元以及10年累積紅利(按高檔紅利水平測算為4756.2元,按中檔紅利水平測算為1864.1元,按低檔紅利水平測算為594.6元)。該廣告冊在醒目處還配有圓柱形圖表,圖表上表示紅利的部分分外誘人。筆者身邊曾有人經不住銀行窗口推銷人員巧妙語言的鼓動,一次性買了2.5萬元10年期該險種,結果好幾年過去了,所得分紅每年一共才約100元,不到低檔紅利水平。後經過谘詢才發現該廣告冊上最不起眼處還有兩行非常細小的字:“公司聲明:以上投保示例僅為理解條款所用。公司每年的分紅是不確定的,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保險監管機關有關規定確定紅利的分配。”看來,此廣告冊上真正對消費者管用的才是這兩行字。
類似這種前提虛假的語言文字最近幾年在投資造林的廣告中更是屢見不鮮。一些公司打著綠化環境的幌子,到處招攬投資者。他們在印發的廣告上稱如果投資者投資若幹元,植林若幹畝,種上若幹棵樹計算,十年以後這些樹就會長大成材。按每棵樹回報××元再乘以若幹棵樹計算,淨利將是本金的好幾倍。有記者曾帶著消費者的疑慮去求證林木專家。專家指出:植林密度不可能達到推銷者所說的那麼大,樹木存活率也達不到100%,十年後的樹木也長不到推銷者聲稱的那麼大,成材後的價格也不一定能保證廣告上所宣傳的那麼高。
由此看來,建立在虛假前提上的結論是靠不住的。廣告商們使用這一招無非是想用這些虛假的利益做誘惑,誤導消費者。
六、偷換概念
曾經有人向報刊反映了這麼一件宰客的事情:有位遊客想坐轎上山,問抬轎人坐轎上山什麼價。抬轎人答:“一人30元。”上山後抬轎人要收遊客60元。遊客不解,認為隻抬了他一個人。抬轎人卻說:“‘一人30元’中的‘一人’指的是抬轎者。兩個轎夫,所以要60元。”
在這裏,轎夫把“一人30元”中的“一人”從當初指“坐轎者”變成了現在指“抬轎者”,在推銷服務和為自己收取費用辯解時分別理解成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在邏輯上顯然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所謂偷換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維過程中,用另外一個概念取代原來在某種意義上使用的概念而造成違反同一律的邏輯錯誤。”(李衍華,1984:169)違反同一律有自覺的和不自覺的兩種。不自覺、疏忽大意違反的叫混淆概念,明知故犯的叫偷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