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卷 第一章:朋良發家史(1 / 2)

話說河南欒川城西三十多裏,有一個不大的地方,叫陶灣。陶灣有兩樣東西最出名,百合和水晶。

乾隆末年到嘉慶年初,清王朝政治已走向腐朽,那漫山燦爛的百合和冰晶透亮的水晶,卻不能給當地平民百姓換來一塊銀錢,一些人家迫於饑餓和苛捐雜稅的繁重而流離失所,遠走他鄉。

這時候,一個姓張,名朋良的人,卻時來運轉,偶然得到一顆大如水桶的水晶,這水晶不僅僅因為巨大而顯得特殊,而且還因為炫彩惹眼、發出璀璨的光芒而天下無雙。

張朋良知這偌大一顆水晶,乃是天賜之物,遇此非富即貴。若是賣了,又恐朝廷責怪他獨吞皇天後土之寶,弄不好會惹來個誅滅九族之災;若是隱藏下來,一旦被官府或強盜發覺,也是個得寶隱瞞不報之罪或劫奪的殺頭之禍。

唯一的一條路,隻有獻到皇宮去,避免這些臆想之害,而且還可以謀求一官半職。隻是,他終日憾自己與那些皇親國戚沒有如何關係,惶惶然而求之無門,差一點弄出病來。

繼而經別人介紹,他才好不容易托關係找到知縣,知縣聞說此事,迫不及待要那水晶一睹為快。

張朋良害怕惹人眼目,把水晶裝了麻袋,用一匹騾子托去,鬼鬼祟祟到了縣衙,待把麻袋打開,知縣一見水晶璀璨的光芒,把那一屋都照亮了,立刻露出一副貪婪之相。張朋良一見知縣露出那張嘴臉,立刻就後悔了。

可是,這水晶既已公開,哪裏還在屬於張朋良這等刁民所擁有的道理?唯願知縣不要因為這事兒弄出個是非來,最後張朋良戰戰兢兢的,一廂情願地表明了自己要用水晶謀官職的意思。

???知縣心下抑製不住激動,卻假情假意道:“水晶這東西,陶灣這個地方漫山遍野都是,談不上是至寶。”他抬起頭來,道:“若你肯出銀子,我恰好有事進京一趟,順便幫你打探一番,此事或許會成。”

張朋良一心一意指望這水晶當官發財,也不想因為這水晶弄出什麼禍事,二話不說,傾盡家底,湊到八十兩白銀,次日交到縣官手裏,心中懸著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了地,喜滋滋回家做起當官的美夢。

???美夢做了一段時間,久久不見縣官派人來說水晶的事,按捺不住,迫不得已去縣衙打探消息,誰知道,縣官已高升二品,離開欒川縣衙,仆漢陽任布政使司去了。他一下淚流成河,自己倒貼了家底給他做路費,如今是水晶不見了,當官也成泡影,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怨恨之心就重了。

他出了衙門外,狠狠的朝衙門牆壁上吐口水時,聽有人在門口叫他,本想咒幾句,急忙住了嘴,那追來的衙差道:“話沒說完,你跑什麼跑?”說著遞給他一封書信。張朋良接過書信就走,被那衙差扯住,道:“看看信封裏寫的什麼東西再走,像什麼人要索你老命似得!”

因為是前任知縣留下的信,張朋良隻好拆開信封,見裏麵有一張信箋和幾張銀票,不等細看,就被衙差奪了過去,抽出其中一張銀票,道:“你走了也是走了,虧得我追出來,這張銀票當是回報我一心為你好的酬勞。謝了!”

還沒回過神來,張朋良見衙差已把信封塞過來在自己手裏,笑著回身進了衙門,這才仔細看手裏的東西,見信箋後麵還剩下兩張銀票,一張三百兩,一張二百兩,他大驚失色,心想,這個天殺的,到底抽去了我多少銀子呢?

他氣衝衝的追過去,不想,站在衙門兩邊的衙差舉著棍把他攔住,道:“新任知縣有話,你不能再進衙門!”張朋良道:“兩位也看見了,剛才那位差哥把我信封裏的銀票抽走了一張,這不是明搶嗎?我得回去討回來。”

兩個守門的衙差道:“你若是非要進去,那請吃我們幾棍棒吧!”舉起棍子劈裏啪啦就打,張朋良想不到他們真的打,挨了幾棍棒,好生的痛,嚇得落荒而逃。

他逃了一會,見兩個衙差並不追來,才緩了口氣,這才解開信箋,見那上麵的內容是:水晶乃平常之物,皇宮上下無人稀罕,而京城千裏迢迢運回不便,已棄入山溝。

話鋒一轉,又說,好在這一次進京非常幸運,得皇上的提拔,這次的加官進爵也有你張朋良的一點功勞,如果沒有水晶一事,我也不會進京,因此附上銀票三張,數目八百兩,算是這次進京獲得好運的酬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