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風險赴陽泉簽約 第十九章:四年官司隻差兩字(1)(1 / 2)

十二月初,庭長一諾千金。沒有出一個月,第二次開庭。

威嚴肅靜的法庭裏,鴉雀無聲。老法官,名靜波。一臉的威嚴,用他那特有,銅鍾般的聲音宣布——開庭。公布陪審員名單。宣布法庭紀律。明示原告、被告身份、工作單位、詳細住址。雙方律師姓名,工作單位。原、被告,有無疑意?法官問道。沒有,沒有!。

現在由原告出示有效證據:合同、一二遍驗收單、三遍完成工程驗收總量報告單、錄像帶、光盤各一份。

第一被告:君安物業有限公司,已經廢業,無人出庭。第二被告:文小軍、律師到。

可以開庭。

法庭上辯論的焦點,是質量不合格、數量不對、文經理是否是打工仔。法官質問原告“是否有證據,能證明工程就是給文經理幹的?文經理欠你工程款呢?。

我方律師請求在法庭上放光盤。

佟誌剛提供的這個光盤可來之不易。自從同學告訴他,要想打贏場官司。並且,能夠拿到錢的關鍵證據之後。

就想方設法的拿到這個重要證據,我妹妹是業餘婚慶攝影錄像的。

妹妹、妹夫、外甥、外甥女、我的工長。(人高馬大)一起來到陽泉。

在“文大腦袋”身邊,有一個有良心同情佟誌剛的人。同他取得聯係得知;“文大腦袋”現在的施工現場。

在四院西北角地壇公園東麵。吃完早飯,乘公交車來到地壇公園。

外甥說:“舅舅咱們上廁所吧!”

他這一提起來,這個要去那個也要去。

妹妹說:“你們男生先去吧!我們娘倆再去。”

地壇公園東門,離公共廁所比較遠。

佟誌剛突然接到妹妹的電話,哥哥!文小軍出來了,他和一個女人,進了公園!我喊一聲快!——文小軍來公園了。

佟誌剛緊跑幾步上前攔住他。

他一看是佟誌剛,態度非常蠻橫的說“你有什麼事?”你上次在法庭上不是說:“同意調解給錢嗎!”

“這又過好幾個月了,你也沒有個動靜。我總的來看看你吧!”

“我不是告訴過你嗎我是打工的!”

這時候工長、妹夫、外甥,就都圍了上來。

文經理我給你介紹吧:這是給你幹活的工長你認識;那是是我外甥(他有意露一下別在腰間的菜刀)、妹夫:也故作懸乎,摸了摸腰間……

“那……那不用介紹了。”(他不知道我們的來意嚇的說話都磕巴了)急忙轉變口氣。文小軍磕磕巴巴道。

“後來要給你房子,你不要。現在還是給你房子;如果你要房子,一個月以後,這個樓房開盤你在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