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7、足下尋常道,歧路人不同(1 / 2)

莫說是“妖宗”成天樂,就算是昆侖盟主石野在此,恐怕也無法追究這夥妖修什麼;假如成天樂就是一個過路的普通人,那麼武陵鄉眾妖做的更是沒什麼問題。不談別的,若以世間法而論,就算那司機和王書記隨著越野車落入深穀中葬身,恐怕責任也不在別人,隻怪他們要自尋死路。

如此說來,這夥妖修還算“客氣”了,畢竟將人救了起來、又送了回去。

成天樂在路上曾請求搭便車,也算是有意無意間的緣法試探,被王書記和那司機老李拒絕了。那兩人拒絕他也不能說沒有道理,在荒山野外碰到一個陌生人,有警惕心很正常,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但假如他們答應了呢?在那艱難漫長的山路上,順便幫助一位還要徒步走四十多裏山路的獨行者,也算是結一段善緣。

假如是那樣,成天樂也會坐在越野車上;假如他坐在越野車上,這車就不會掉入峽穀。成天樂既受人相助之恩,就自有辦法保這輛車開過橋,至少會保他們在路上不會出事,這點神通手段他還是有的。成天樂可以讓王書記安然到達武陵鄉,那麼武陵鄉的眾妖怪接下來又該怎麼辦呢?

再換一種假設,假如王書記聽從了盧氏三妖的勸阻,沒有堅持要開車過橋,而是坐鄉裏派的馬車過去,又會怎麼樣呢、他能不能過得了這座橋?若是一件還沒有發生的事,總可以假設出種種可能的結果,可事情已發生之後,這些假設仿佛都沒有了意義。

王書記是不會讓成天樂上車的、他不願意幫這位孤獨的步行者走過近五十裏艱難崎嶇的山路;王書記自己也不會願意下車的,當他看見那輛貨車過了橋之後,就絕對不會讓武陵鄉的工作人員攔住自己、也不會聽從勸告。他就是那樣一種人,所以過不了這樣一座橋!

假如王書記能過橋、進入武陵鄉,眾妖又該怎麼辦?這個問題已經沒有意義。有些事情的發生,可能隻是偶然因素所導致,但還有一些事情就是會發生的。人們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其心性已經決定。

武陵鄉眾妖以這種手段將來上任的王書記給送了回去,看上去並沒有改變上級的任命,王崇慶仍然是武陵鄉的黨政一把手。可實際上這個人的存在,已經不會給武陵鄉帶來任何麻煩。還是談世間法,可講究的地方就多了。

上級指派的鄉黨高官,不顧鄉民的勸阻和警告,命司機強行開車過索橋,損壞了武陵鄉對外聯係交通的命脈,這是一起什麼樣的事件?假如從民事責任的角度,王崇慶個人是要負責賠償的,可他賠得起嗎?

最直接的損失,就是斷了三根鋼索和幾塊木板。但是賬可不能這麼算,在這樣的山區、建造這樣一座索橋,各種成本加起來是驚人的。修複這座橋,以武陵鄉眾妖的神通可能隻是舉手之勞,但以正常的方式估算工程費用,再加上因交通中斷給武陵鄉全體居民造成的各種損失,核算一番可能會達到天文數字。

這座橋究竟需要多少天才能修好?說實話,武陵鄉眾妖想讓它斷多少天就會斷多少天!

這還不僅僅是民事責任的問題,社會影響更要惡劣得多。假如因此鬧出什麼群體事件,王崇慶這個書記當然別想幹了,就連安排他到此地就職的父輩,仕途都會受到嚴重影響。王崇慶新官尚未到任,就已經為禍一方了,這怎麼得了!

目前武陵鄉眾妖隻是救了人,並派馬車把傷者送出山去住院,暫時沒看出來要追究責任的意思。假如王崇慶出院了,仍然是武陵鄉的書記的話,他的命門就等於被人掌握了,武陵鄉的事情就是當地眾妖說了算,說什麼他就得聽什麼。那夥妖怪有的是辦法,讓這位書記頂著書記的名頭卻相當於不存在。

成天樂倒沒有替王崇慶著想的意思,他隻是從頭到尾見證了這件事,心中自然明白。更有意思的是,那橋頭的盧氏三妖說的始終是實話,比如那貨車他們認識、過橋沒問題,而越野車超重、不能上橋等等,而這一幕就是他們早就安排好的,就看王書記闖不闖了。

橋那邊傷員已經送走,剛才過去了六個,現在從另一道滑索上坐著竹編吊籃回來的也是六個人。盧白、盧霧隨車去了山外,還有一位拉車的馬妖,而盧站長卻不在變電站值班也不守斷橋了,與另外五人一起過了峽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