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管理(1 / 3)

隨著商品結構、性能越來越複雜,商品質量再難以通過感官做出直接判定,而附在商品上由生產者提供的“合格聲明”也不總是可信。因此,商品的生產者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來證明其提供的產品(包括服務)是符合特定要求的,而消費者也需要有一定的方式來證實自己所購買的產品質量是有保證的,因此由第三方來證實產品質量的認證製度便應運而生。認證是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而發展起來的,是市場經濟的產物。西方發達國家從20世紀30年代起,就開始產品認證,發展中國家大多從20世紀70年代起開始引入產品認證概念,80年代又興起了管理體係認證、實驗室認可等認證形式。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日益明顯,國際認證機構的相互認可對開展國際貿易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

認證形式可分為產品(服務)認證和體係認證,其區別是認證對象不同。產品認證的對象是特定產品或服務;而體係認證的對象是生產企業的管理體係,包括質量管理體係、環境管理體係等,體現的是保證能力。產品認證如我國實施的強製認證製度(CCC)和自願性認證製度,體係認證如ISO 9000係列標準認證和HACCP認證等。

要保證食品安全,必須有動力來源,法律法規強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法律法規強製屬於外在力量,難於解決根本問題。要真正保證食品安全,必須有食品行業的自覺、充分參與,必須激發食品企業的內在動力。這種動力來自於追逐利潤。而要獲得利潤,必須創自己的名牌產品,必須贏得消費者的信任。為此,可以通過讓消費者了解不安全食品和惡劣生產環境下加工的食品所包含的風險,幫助消費者鑒別企業行為的規範性,從而在促進企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方麵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食品產業鏈中建立食品安全質量認證係統,可以保證從食品的生產加工開始就確保其質量和安全。

歐美食品安全在一般管製的基礎上,比較鼓勵食品部門的自我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製定一係列食品企業通用管理規範,如GMP(良好生產規範)和HACCP,由食品企業自願采納並融合到自己的管理係統中,而且鼓勵企業根據自己的產品和生產特性形成自己的食品安全計劃,作為強製性法規的補充或替代。這些管理大都是預防性和保護性的措施,通過認證獲得承認。

目前,認證已經不僅僅是促進企業和其他組織提高管理與服務水平、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競爭力的可靠方式,同時也成為一個國家從源頭上確保產品安全、規範市場行為、指導消費、保護環境、保護人民生命健康、促進對外貿易的戰略性選擇,在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起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都是指符合一定標準的安全食品,但它們的標準水平、認證體係和生產方式不同,主要區別如下。

(1)質量標準水平不同無公害食品質量標準等同於我國普通食品衛生質量標準,部分指標略高於我國普通食品衛生標準;綠色食品分為AA級和A級,其質量標準參照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標準、歐盟質量安全標準,高於我國同類標準水平;有機食品等效采用歐盟和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的有機農業和產品加工基本標準,其質量標準與AA級綠色食品標準基本相同。

(2)認證體係不同這三類食品都必須經過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特定的標誌,但是認證體係有所不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體係由農業部牽頭正在組建,目前部分省、市政府部門已製定了地方認證管理辦法,各省、市有不同的標誌;綠色食品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負責認證。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各省、市、自治區及部分計劃單列市設立了40個委托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有關管理工作,有統一商標的標誌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日本注冊使用。有機食品在國際上一般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民間或私人認證機構認證,全球範圍內無統一標誌,各國標誌呈現出多樣化,我國有代理國外認證機構進行有機認證的組織。

(3)生產方式不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必須在良好的生態環境條件下,遵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程,可以科學、合理地使用化學合成物;綠色食品生產是將傳統農業技術與現代常規農業技術相結合,從選擇、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入手,限製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產資料,並實施“從土壤到餐桌”全程質量控製;有機食品生產須采用有機生產方式,即在認證機構監督下,完全按有機生產方式生產1~3年(轉化期),被確認為有機農場後,可在其產品上使用有機標誌和“有機”字樣上市。

一、無公害食品及認證管理

1.無公害食品的特點

無公害食品是指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控製在安全允許範圍內的農林牧漁食用產品,其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可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主要以初級產品為主,如豬肉、雞蛋、大米、蔬菜、水果、魚類等未經加工的產品。

由於無公害農產品(食品)在初級生產階段嚴格控製化肥、農藥用量,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建議施用生物化肥和農藥,及具有環保認證標誌的化肥、農藥及有機肥。嚴格控製農用水質(要達到Ⅲ類以上水質標準)。

2.無公害食品的標準與要求

農業部2001年製定、發布了73項無公害食品標準,2002年製定了126項、修訂了11項無公害食品標準,2004年又製定了112項無公害食品標準。無公害食品標準內容包括產地環境標準、產品質量標準、生產技術規範和檢驗檢測方法等,標準涉及120多個(類)農產品品種。

無公害食品嚴格參照國家標準,生產全過程監控;實行歸口專項管理;實行抽查複查和標誌有效期製度。以全程質量控製為核心,主要包括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標準和產品標準三個方麵。無公害食品標準主要參考綠色食品標準的框架而製定。

3.無公害食品認證與管理

無公害食品是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認證批準的。2002年4月29日農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議通過並發布施行《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對產地條件與生產管理、產地認定、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標誌管理、監督管理及罰則都做出具體要求。同時建立和完善無公害食品標準體係,是全麵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也是開展無公害食品開發、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