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3 / 3)

洪鈞一盤素炒餅進了肚子,似乎意猶未盡,他越來越喜歡這京味飯館了,便又也要了一盤花生米,炒的,兩塊錢。等花生米上來了,就用筷子一粒、一粒地夾著往嘴裏送。

晚飯的高峰時間到了,飯館裏坐滿了人,洪鈞覺得再耗下去簡直是占著桌子影響飯館的生意了,便給了跑堂的小夥子七塊錢,結了賬。小夥子收了錢轉身就接著忙去了,洪鈞還想聽他大聲地唱收唱付呢,不由得稍微有些失望。他站起身,才忽然發現桌上居然沒有餐巾紙,剛想招呼一聲要幾張,卻看見不管是“魁梧的”還是“精神的”小夥子們都忙得不亦樂乎,洪鈞便不好意思為這點小事麻煩人家,用手抹了下嘴,就算擦好了,便往外走。

洪鈞一分門簾剛要邁步出門,就聽見所有的小夥子又齊聲發出一聲喊:“一位您慢走!”洪鈞聽了覺得渾身舒坦,昂首挺胸走了出去。

洪鈞一路向北逛著,走著走著忽然發現和一群剛下班的民工走在了一起,自己和周圍的幾個民工渾然一體,儼然是其中的一員了,洪鈞心裏就產生了一種溫暖的感覺,大概這就叫歸屬感吧。民工們很快就拐進了一個窄小的路口,剩下洪鈞一個人沿著大街向北走,直到看見前麵人頭攢動,音樂震天。

前麵是條小河,估計就是北麵的老護城河吧,現在看著更像是條水渠,十幾米寬的小河,兩邊是壘的整整齊齊的河岸,南岸是些人工堆出來的慢坡,種上了草坪,砌出了甬道,一直通到一道土牆腳下,這就是古老的元代城牆留下的土城遺址,河的北麵是個小廣場,現在就成了個大舞台。

洪鈞圍著小廣場走著,看著各種各樣的人自娛自樂地玩兒著各種各樣的招式,簡直就像是瀏覽著一本包含各種文化娛樂和體育健身活動的百科全書。人們很自然地劃分成幾個特色鮮明的區域,卻又互不影響。有一群是跳國標舞的,以中年人為主,配的音樂都很有意思,都是典型的民族風格的“主旋律”,搭檔的形式很靈活,既有一男一女,也有兩男或兩女的,表情似乎稍嚴肅了些,顯然大家更多的以切磋技藝、活動身體為目的,而不是隻限於那種異性間的交際,裝束也都很休閑隨意,洪鈞還看到有幾個人穿著拖鞋在跳,看來他們自己也覺得有些影響水平發揮,所以有一個人很快就跑到場邊把拖鞋脫了,跑回去摟著舞伴光著腳轉了起來,的確輕快多了。往前走著,洪鈞耳朵裏悠揚的舞曲聲還沒散去,就已經被一種強烈的節奏震撼了,他才忽然發現他周圍所有的人都在“蹦”著。他仔細地向四周張望著,看到了這一區域勢力的強大,地上放著好幾個大音箱,比剛才國標舞的錄音機自然氣派了許多,一個台階上的幾個人看樣子是領舞,不過和洪鈞在舞廳或夜總會裏見過的那些領舞女郎有很大的不同,這幾個人可不是什麼人花錢請來的,而是真正的從群眾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分子。洪鈞看不明白這麼多人一起跳的是種什麼舞,眼前隻能看見一大群的腦袋在整齊的上下起伏,不是迪斯科,也不是街舞,洪鈞猜想大多數人就是在“蹦”舞,很多人蹦的時候似乎麵無表情,讓洪鈞感覺他們就像是在做一種跳動的“瑜伽”。

洪鈞剛以為他方才已經見識到了最熱烈的場麵,便發現他下的結論為時尚早,最有能量的恰恰是一群老年人的秧歌隊。洪鈞立刻開始佩服了,因為整個廣場上最大的“動靜”不是靠任何電源支持的音響設備發出來了,卻是一幫老年人全憑敲鑼打鼓整出來的,可見“不插電”的威力。洪鈞看到的是一隻真正的正規軍,統一的服裝,統一的裝備,整齊的動作,一樣的表情,都在咧著嘴開心的笑著。洪鈞不由得感歎,看來在中國,至少在北京,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是最快樂的。洪鈞也被感染了,覺得輕鬆了很多,甚至開始有些振奮,因為他隻需要再過二十多年,就也可以像他們一樣快樂了。

洪鈞雙手抱在胸前,看著老年秧歌隊一趟趟地扭,聽著單調的鼓點一遍遍地敲,扭的人敲的人都還精神抖擻,站著的洪鈞卻覺得有些累了,他便漫無目的地接著走。很快,他就發現了廣場上密度最大的一群人,裏三層外三層,最外麵的人都踮著腳尖,不時地轉著脖子尋找人群中的縫隙往裏看。洪鈞已經很多年沒看過熱鬧了,這時卻像換了個人,扒開一條縫硬往裏鑽,鞋都被踩掉了便趿拉著布鞋接著往裏擠,一直擠到了站著的人的最裏層,卻發現裏麵還蹲著、坐著好幾層,圍著的巴掌大的空地上支著一張木頭桌子,桌子上麵放著個電視,桌子下麵還放著幾個電器樣的黑匣子,估計不是錄像機就是VCD機。電視裏演著卡拉OK的片子,桌旁站著個男人,正攥著個話筒投入地大聲唱著,穿著和洪鈞一樣的“老頭衫”,把下擺從下往上卷到腋窩下邊,腆著個肚子,看來是附近工地上民工裏的歌星。

一首“大花轎”唱罷,掌聲熱烈,叫好聲一片,洪鈞也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他好像已經完全沉浸在這片氣氛裏了,和周圍的人融在一起,洪鈞覺得自在,覺得痛快,他拍巴掌拍得越來越賣力氣,喊好喊得越來越響。但他還覺得不過癮,他覺得自己有一種躁動,胸中有一種情緒要宣泄。洪鈞好像是一隻剛剛從厚厚的殼中化出的蟬,他要宣告,他已經變了,他不再是隻能縮在殼裏在樹幹上爬的家夥了,他可以飛了。

一段洪鈞似乎熟悉的曲子響了起來,這段前奏他聽過,這歌他會唱,而且這歌他現在就要唱。他看見旁邊不遠有個蹲著的人站了起來,抬腳在人群中尋找著落腳的地方,要向桌子走去,桌子上放著那隻話筒。洪鈞猛地向前撲,就好像後麵的人推了他一把似的,他在坐著的人的頭頂上蹦跳著,也不顧踩著了別人的腳還是腿,向桌子搶了過去,跌跌撞撞地衝到桌子旁,一把抓起話筒。這時前奏已經過去,屏幕上已經走起了歌詞,洪鈞停了一下,喘了幾口氣,調整了呼吸,正好等到了他最喜歡的那段,便扯著嗓子唱了起來:“心若在,夢就在……,看成敗,人生豪邁,隻不過是從頭再來……”

洪鈞笑著,自顧自地咧著嘴笑著,甩著手,走在街上,身後是那片廣場、那片人群、那片歌聲。

忽然,褲兜裏的手機響了起來。“又是來慰問的吧?”洪鈞想,“這位聽到我下崗的消息可是夠晚的了。”

洪鈞掏出手機,看了一眼來電顯示,一串手機號碼,沒有顯示名字,心裏想著會是誰呢,按了接聽鍵,放到耳邊,說:“喂,哪位?”

“請問是Jim·洪嗎?”洪鈞一聽叫自己的英文名字,看來是圈子裏的人,似乎還有些口音。

“我是,請問你是哪位?”洪鈞又問了一遍。

“Jim,你好。我是Jason,林傑森,我是維西爾公司的。”

洪鈞的心髒立刻跳得快了起來,他好像一直在等的就是這個電話,可現在電話來了,他的感覺卻好像和當初期盼的時候不太一樣了。洪鈞已經聽出這是典型的台灣國語,林傑森就是維西爾中國公司的總經理。

洪鈞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一下,盡量自然地說:“你好,林總,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

“我是狗屁總,不要這樣子,就叫我傑森好了,Jason也可以嘛。”傑森痛快地說。

洪鈞想笑,這個台灣人看來真是很實在,不裝腔作勢,才說了三句話,就連“狗屁”都已經帶出來了。但洪鈞已經和老外、香港人、台灣人打了太多交道,他知道有不少台灣人喜歡在談話時用這種“粗魯”來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洪鈞沒有回話,他在等著傑森回答他剛才問的話,等傑森挑明來意。

傑森接著說:“Jim,現在打電話給你不算晚吧?我估計你這一段肯定都是很晚才睡的喲。”

洪鈞明顯地感覺到傑森的話語裏含著掩飾不住的幸災樂禍的味道,這讓他覺得有些不舒服,他想接著沉默,讓傑森繼續說,但還是出於禮貌地應了一句:“還好,不晚,我手機一直是二十四小時都開著的,除了坐飛機。”

手機裏傳出來傑森的笑聲:“哈哈,Jim你真是很敬業的喲。”

洪鈞沒說話,傑森說:“我是剛下飛機,剛從上海飛來北京。”

洪鈞又問了一句,他實在有些不習慣傑森這樣兜圈子:“找我有事嗎?”

傑森的笑聲又響起來:“哈哈,Jim,你是明知故問啊,我是專門來北京見你的呀。”

洪鈞早已經知道傑森來電話的目的是什麼,但他既要假裝沒有猜到,還要矜持著裝出不急於想知道的樣子,洪鈞又沒有回話。

傑森便說:“Jim,我好想和你見麵,好好聊一聊,你明天時間方便嗎?”

洪鈞知道,他等了四十天的電話終於來了,早在他要求皮特開掉他的時候就為自己設想好的機會終於來了。洪鈞也知道,剛剛過了一天開心自在的日子,他這就又要回到他原來的圈子裏去了。他隻是不知道,是自己即將鑽進傑森設好的圈套,還是傑森鑽進了他洪鈞設好的圈套,但有一點他可以肯定,他已經鑽進了他為自己設的下一個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