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隱身人 (3)(3 / 3)

馬誌斌恨這個於占河,也恨這個見異思遷的花心老婆。他對沈鳳豔說過,就是我死了,也不允許你與於占河結婚,如果我活著你與他結婚,我會殺了你們,並在你們舉行婚禮後去見你,也許去打著竹板來祝賀。

所以,那次沈鳳豔見打竹板來祝賀的老者,嚇的昏了過去。他沒有看出這個老者是馬誌斌扮的,但她懷疑是馬誌斌的鬼魂來了。那天傍晚,馬誌斌在平城的工地又接到沈鳳豔的電話,意思是她堅決要和馬誌斌離婚了。

於是,馬誌在吃完晚飯後,便穿上上衣開著摩托車往雙河鎮來。走到快出平城時,他感到肚子疼,在路邊找到一個廁所,便將摩托車停在路邊。由於天熱,他又將上衣脫下搭在摩托車把上,心想天已黑了,隻要一會就出來,沒事的,誰知他出來後,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和衣服都不見了。

有人說剛才有人騎這台摩托車向西去了,這正是通往雙河鎮的方向。於是他在路邊截了一台夏利車,追蹤著前邊盜車的人。

不久,便發現了前麵一個男人穿著他的衣服,騎著他的摩托車。那人發現後邊車在追他,便開著摩托車拚命在公路上狂奔,跑出三十多華裏時,突然撞在前麵一台大卡車後邊,竟然連人帶車鑽到卡車底下。

卡車司機發現了有人撞他的車,當即將車停下,發現車底下的人已死亡。隨即,他打手機向交警報了警。

馬誌斌追到此,見到了此情景,想到是因為他追這個盜車人他才肇事的,怕引來麻煩,並沒有言語。那個盜車人騎的是他的摩托車,穿著他的衣服,他的衣服中還有他的身份證,他沒法說明此事。

交警趕到了,從那人的衣服的身份證中斷定此人叫馬誌斌,是小城轄區雙河鎮人。馬誌斌見此將錯就錯,那個被撞死的人麵目全非,而體態和他是一樣。

他決定就是他已死去以此到外地躲避一時,因他手中還有幾萬元錢存在平城了,存折就在他褲子的後兜中,這些沈鳳豔是不知道的,就是知道對此也是不在乎的。這可以夠他幾年的生活費用,然後,他可以在哪打工嫌錢開始新生活。

但在這之前,他要利用一定的時間查明沈鳳豔與於占河是否真的有關係,如他死後,真的和於占河結婚,那他的猜測就沒有錯。他要想盡一切辦法對他們複仇。既然殺人,還有兩個讓他當“王八”,影響他與沈鳳豔感情的人,那就是王賓和任中強。

果然,後來的事情都按他想的那樣。當於占沈鳳豔舉行婚禮時,他便扮成鑼鼓隊的成員出現了。於是開始了一係的殺人行動。

這幾天,他用在平城低價買來的摩托車出入於雙河鎮和月明鎮間,晚上便住在另一個鄉鎮的果園內的空房中,今天淩晨第二次實施謀殺王賓的計劃,但仍是失敗了。

有人要問他這一年多在哪了?他在南方人手中花錢買了一個假身份證,在南方一個沿海城市租房居住,並打工了,隻是近階段回到雙河鎮和月明鎮,了解到了他老婆沈鳳豔的情況後,便開始了這次化裝殺人係列計劃。

人們問他為什麼非要殺人,他說;那都是為了情,為了情去複仇,寧可玉碎也不讓瓦全,我得不到的不能便宜了別人。寧可死,也不讓那些曾經讓他失去愛情的人安寧的活在世上。

經指紋鑒定,馬誌斌的一枚指紋與於家和任家後窗留下的血指紋一致。至於那個盜竊摩托車冤死的賊是誰,至今也沒有查出來,也無人去關心此事,但關於馬誌斌殺人的事,卻叫重多的人膽顫心驚了好一陣子。唉!情是何物,誰能說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