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唐四傑”中,王勃年紀最輕,名聲最大。關於“初唐四傑”的排名,後人爭論很多,但不管如何爭議,王勃都名列首位。
他的才華早早賦予他與年齡不相符的盛名,而他的儒學家教並沒有令他的性格變得穩健。因為年輕,當之無愧的年輕,所以有任性妄為的輕狂。
二十歲時,王勃通過了一個特殊的考試,進入宮廷,擔任了沛王府修撰,成為沛王李賢王府中的一名文學屬官。因為年紀相仿的緣故,王勃很快博得了李賢的歡心。
從太宗朝開始到玄宗,唐宗室都有鬥雞的愛好(唐高宗本人不喜歡),李賢也不例外。某次他與英王鬥雞,王勃為討他歡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這篇給沛王助興的文章,模仿了軍事檄文的寫法,滑稽又特別不莊重。
文章流傳開來,原本讚王勃為奇才的高宗,怒而批道:“歪才,歪才!”高宗之怒並非無由,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屬官,不加勸誡,反而寫作檄文,有意誇大事態,是失職。小懲大誡,一道聖旨降下,王勃被罷職,逐出王府,逐出長安。
我很能理解高宗的憤怒,他對李賢的看重,好比是看到兒子身邊一幫不學好的人,唯恐把兒子帶壞了,做父親的首先想到的是讓這些人遠離。雖然他更應該反省的,是李唐皇室這悠久的家風和他自己對兒子的教育。
可能有人會覺得王勃冤,我倒覺得未必。王勃身為皇子的屬官,不是等閑玩伴,所謂“在其位,謀其政”,他的職責之一,就是勸諫、約束皇子的行為。不管李賢聽不聽,這是他的責任,像貞觀朝的魏徵對太宗的態度,才是正道。
如果做不到,最起碼,他可以做到,不為了刻意討主子的歡心,去作滑稽文章。才華不是用來這麼不務正業的。
即使是以王勃自小接受的儒家教育理念來看,他的行為也是不妥的,已然違背了某種準則,趨向於佞臣,長此以往,若真的位高權重,真是不堪設想。無論高宗遷怒之下的處罰是否過重,王勃首先是錯了。
這還隻是開始,他的一生,總是重複著這樣那樣輕率的錯誤,讓人又憐又恨。說起王勃,人們總愛說他英年早逝,言語之間充滿了憐惜,仿佛是命運對不住他,然而他根本的問題,在於性格的輕率。
有才而無智,總是叫人惋惜的,若再添上少年的魯莽,那就更要命了!
莫令別後無佳句
《杜少府之任蜀州》,是王勃最著名的作品。那時他還在長安。他有一位姓杜的朋友要到四川去做縣尉,王勃為他送行,寫下了這首詩。
依據唐代的官製,一個縣的行政長官稱為“令”。縣令以下有一名“丞”,處理文事,有一名“尉”,處理武事,所謂“文丞武尉”,是協助縣令的助手。在唐人的公文或書簡往來中,常尊稱縣令為“明府”,縣丞為“讚府”,縣尉為“少府”,詩題作“杜少府”,可知此人是去就任縣尉。
讓我們再來細看這首詩:
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
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杜少府之任蜀州》
讀這首詩,仿佛回到了那久遠的年代,站在古老長安的城闕上,遙望著一場離別。
山河春而霽景華,城闕麗而年光滿。秦川之地,山川峻烈,經過開國的數十年經營,越發顯得城闕巍峨,市井逶迤。古道旁相送的人意氣風發,姿態從容,不被離情所羈絆。
唐人送行,多作詩贈別。一部《全唐詩》,這類贈別詩占了不小的比例。錢鍾書先生對此有精妙的論斷:“從六朝到清代這個長時期裏,詩歌愈來愈變成社交的必需品,賀喜吊喪,迎來送往,都用得著。”
“用得著”這三個字令人莞爾,不興送禮,興贈詩,這個方式很環保,很值得點讚。伴手禮多數會吃完、用掉、壞掉,詩卻能一直記著,常憶常新,對送行的人而言,最沒有經濟壓力,唯一考校的是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