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遠離繁華城市的一座小縣。主人公安梓就住在這小縣邊緣的一間不引人注目的屋子裏。屋子漏雨加上天陰,終日不見太陽,弄得潮漬漬的。安梓是一位貧窮的小說家。
這是一個寬兩米深三步見方的狹小房間,沒有什麼布置,牆壁上空空如也,隻有一桌一椅一床。桌上碼著兩摞福克納、馬爾克斯一類大師的書——但這些天才們並沒有給他帶來靈感和啟示——除此而外,便一無所有,因此,這屋子倒顯得寬敞。
那台燕舞牌子的錄音機和一些如《葬花吟》《枉凝眉》這樣催人掉淚的錄音帶,不用說,都賣掉換麵包吃了。從此,這間屋子裏失去了音樂,剩下的,隻有這一桌一椅一床和安梓自己了。說不準哪一天,他和它們都會悄悄從這間寂靜的屋子、從這個淡漠的世界消失掉。
一下子又到了吃飯的時候。奇怪,由於時常挨餓,嗅覺變得空前靈敏了嗎?小說家安梓慢慢想著,覺得對一陣陣混合的香氣,連是什麼發出的味道,以及它的遠近和顏色都辨別得清清楚楚。啊!那是從一華裏外二單元第四個窗口飄飄而來的蔥花牛肉味道,是青黃色;那是從鍋裏煮著土豆的鄰居家屋門口習習而來的北風,是黃泥色;那是從遙遠的食品加工廠裏滾滾而來的氣流,是水霧色。還有,屋後海金梅家包的餃子,一定是羊肉餡子的,是傷心的醬黑色吧?
是啊,是啊!小說家安梓從早晨到現在,還沒吃過一口東西哩!
他臉色蒼白,眼球深凹,喉核上下滾動;腰背塌陷,空腹,雙臂和手指不住地顫抖。他伏在桌子上,長長地吸了兩口氣。
啊!真想吃點什麼,能撿到一疙瘩牛頭大的金子該有多好啊,那就要什麼有什麼了。
安梓漫不經心地構思著自傳體小說的內容。很好玩!他要寫安梓很窮,一無所有,成天還要餓著肚皮寫東西哩。有一天鄉下親戚蓋房子叫安梓去幫忙,他推不脫,去了,在往下挖崖麵上的土時,不小心挖出了一罐金子,不,是兩罐,很大的兩罐,罐是黑紅色的,裏麵有金銀珠寶,還有些閃閃發光的連名字也叫不上的好東西。安梓覺得這讓人太害怕了,這麼多好東西,肯定會有人圖財害命的,絕不能叫任何人知道一絲一毫的消息。於是,他乘人不備,又悄悄把它們埋掉了,然後做了一個人們不易察覺的標記,並深深認下了這個地方。安梓想起這片土地曾是古代最繁華的一座商貿城市。而現在隻餘下一些廢墟和殘垣斷瓦。到了半夜人們都睡定的時候,安梓才去把那些金銀財寶偷偷運到一個安全的地方,然後謊稱有事,就辭了親戚,揚長而去。他把罐裏的古幣送給了一些朋友和老師們,領了一個讓他開心快樂的人情,因為他懶得去研究古幣的價值,再說,光那些金銀珠寶就夠他幾輩子使喚的了。他叫來南方的大商人先賣掉了一部分金子,給自己買了一棟別墅,他要把自己的書房布置成圖書館的模樣,這是他心目中的天堂,世界上凡是他喜歡的好書都擺在書房裏,擺得滿滿登登的。被圖書重重包圍是一種非常神秘而美好的感覺,他要在這樣的環境裏創作。當然,他的錢多得像大片大片的樹葉一樣,可以買下一座城市。不用說,那可得提防一些紅眼病的人,他們會給你一個“這人的錢來路不正”的結論,然後“充公”,然後瓜分——這幫狗日的啊!在他的別墅裏頓頓會有燒雞、牛奶和麵包。
“媽的!”一提到燒雞口裏就泛水。他不由把牙齒嚼得咯吱吱響,用雙手捂住臉,傷感地道:“唉!真想吃點什麼。”
他漸漸地神誌不清了,眼前一片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