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適一的麵頰逐漸紅潤起來是在他大學畢業分到報社當記者之後。80年代中期,記者被稱為“無冕之王”,當了記者的林適一也被人尊稱為“一哥”,他的同班同學顧凱歌也和他分在同一家報社,那是京城的一家大報《首都新青年報》,報社新分來的兩個大學生被人“一哥”、“凱歌”地叫著,好不親切。
論長相而言,一哥比凱歌更招人喜歡。一哥一米八二的個頭兒,寬肩闊背,背著一個大大的記者包,走起路來虎虎生風,人還沒到,爽朗的笑聲先在樓道裏“哈哈”響起來。隻要他在樓道裏一笑,各個辦公室的人都說“一哥來了”。
凱歌的臉是一張“馬臉”,小眼睛,戴著一副深色框邊的眼鏡,油膩膩的長頭發好像從來不洗似的,打著綹、彎曲著趴在他略微有些駝的後背上,那些彎曲的頭發就像一些不聽話的小手爪,在他背上抓呀抓,想要抓到些什麼呢,報社的人說,“那還用說嗎?抓錢唄!”
凱歌在學校時就賣電子表,是校內外聞外的“倒爺”。他現在分到報社當記者,表麵上跑新聞、做采訪,暗地裏卻不怎麼樂意做這份差事,辦公司做生意才是他的真正夢想。
與凱歌的情況正好相反,一哥來到報社,就像把一條大魚放進湖水裏,他遊得那叫一個歡。一哥相貌堂堂,無論走到哪兒都是一條漢子,“哈哈”一笑,有種江湖味道,男人女人都喜歡他,“一哥”、“一哥”地叫著,跟他開各種各樣的玩笑,更有年輕女孩子暗戀他,想跟他交朋友做戀人的。
在新的工作環境裏,雖然有不少人追求林適一,但林適一似乎還是能夠把持得住自己,他對蜜雪兒還像在學校時那樣好。蜜雪兒大學畢業分配到文史檔案館工作,工作雖輕鬆,但卻沒什麼意思,既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也不熱鬧好玩,每天埋在一堆故紙堆裏,讓她覺得很壓抑。
林適一倒覺得,女朋友的工作挺不錯的,既文靜將來又能照顧倒家,至於說掙錢多少嘛,林適一就更不在乎了,他在大報當記者,掙的錢在當時算多的,而且他每天跑跑顛顛,大會小會到處“趕會”,哪個會都會簽個到然後給一隻牛皮紙信封,裏麵裝有三五百元不等的“車馬費”,三五百在當時可能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而他在一天就掙回來了,高興之餘,也有向蜜雪兒邀寵的意思。
“雪兒,你老公我能幹吧?”
“什麼老公、老公的,人家還沒嫁給你呢!”
“怎麼著,不想嫁是吧?我們報社追我的人少說也有一個加強排吧,到時候我要是被人搶走了,你可別後悔啊!”
“臭美吧你!”
雪兒嘴上這樣說,還是忍不住要親一哥的臉。她現在也隨著大家管林適一叫“一哥”了,林適一也喜歡她這樣叫,雖然他隻比雪兒大兩個月,但兩個月也是哥。
那段時間他們的感情是很好的,剛剛從學生變成一個社會人,一切都很新鮮。蜜雪兒的出國夢雖然還在做,但暫時被新的生活壓下去,新生活帶給他們的新鮮刺激簡直太大了。
這天下午,黃大衛分別給每個老同學都打了電話,說晚上雜誌社請客,請大家“拉家帶口務必出席”。他說“拉家帶口”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就是必須帶上女朋友。一哥接到電話就給雪兒打電話,雪兒卻說她不能參加,因為晚上單位裏要值班。一哥卻說,不去不行,兩個人在電話裏嗯嗯呀呀了一番,就掛斷了。
大衛大學畢業分配到《文學中國》雜誌社工作,那時文學在中國還很熱,大衛所在的雜誌社又是名刊,他自然是吃香喝辣樣樣通,經常包一桌飯菜請朋友去吃吃喝喝,要不就組個團到全國各地去遊山玩水。有人說大衛之所以能得到這樣一份既風光又體麵的工作,完全是靠了家裏的關係。不過他對同學都很照應,他們幾個老同學關係還像從前一樣好。方琪比大衛早一年參加工作,分配在出版社做編輯,工作以後仍像在學校裏一樣,是個能人。
他們“三劍客”當中,隻有凱歌一人至今沒女朋友。他一心隻想做生意、賺大錢,對女人似乎不感興趣。可他們誰也沒想到,他們三人當中,第一個結婚的竟是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