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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在一家叫做“峨眉川大酒家”的酒樓訂了雅間,那是他們的“據點”,隔三差五他們就要聚一回,自然是雜誌社公款買單,他們所要做的隻是帶著一張嘴去吃就行了。大衛早早地就等在酒樓裏了,那家酒樓離他們雜誌社很近,隻需走幾步就到了。

大衛動作優雅地脫掉身上的黑呢大衣,把巨大的黑色公文包放在顯眼位置,他一邊用濕毛巾慢悠悠地擦著手,一邊踱到窗口張望外麵的街景。那時的北京不如現在漂亮,汽車也要少一些,路燈下是一群群騎車下班的人。他們躬著身,吃力地在寬闊的街道上慢慢爬行,從樓上看,他們就像一群小得可憐的螞蟻。

大衛摸出一顆煙,放在嘴邊,又在兜裏摸來摸去找打火機。正在點煙的時候,林適一和蜜雪兒推門進來了。大衛足足地吸了一口煙,人躲在煙霧後麵大叫:“林適一,你小子終於來啦!”

他們彼此擁抱拍打了一翻,蜜雪兒站在一旁笑道:

“就沒人擁抱我啊?”

“哪兒敢呀我?你的一哥不把我暴打一頓才怪。”

林適一說:“我就那麼小心眼兒呀?”

大衛說:“難說。”

三人正在說笑之時,凱歌到了。凱歌穿著“暴發戶”式的皮夾克,手裏拿著一個圓不溜丟的頭盔,還有一串丁當做響的鑰匙。雪兒問:“這是什麼呀?挺好玩的。”

“頭盔唄,你連這個都不認識?虧你還是大學生呢,見過騎摩托的人嗎?腦袋上都得戴一這玩意兒,這叫遵守交通規則,明白了吧?”

“天哪,你買了輛摩托車啊?”蜜雪兒一驚一乍地說,“哪天帶我兜一圈風吧,我還沒坐過摩托呢。”

“咱們現在就走?”

“你們瘋了啊,馬上就要上菜了。”

像是為了印證凱歌的話,服務員推開雅間的門,大盤小盤,開始上菜了。

酒過三巡,三個男的話都開始多起來。大衛問凱歌為什麼還不談個女朋友,凱歌反問大衛你女朋友怎麼還不來。最後他們一致得出結論,他們三個裏麵最幸福的就要數一哥了。他們也隨著報社的叫法,管林適一叫“一哥”了,“一哥”這個名字,又帥又時髦,有股江湖味道,所以大家喜歡叫。

飯已經吃到一半的時候,大衛的女友方琪來了。她戴著一副眼鏡兒,手裏拿著厚板磚似的整整兩迭書稿,急匆匆衝進來。大家看她這副敬業模樣,免不了要拿他開涮。

一哥說:“天哪!方大編輯終於來了!怎麼?還把你的書稿帶這兒來了?難道還讓我們幫你校正錯別字嗎?”

“林適一,你少諷刺我!像我們這種人天生都是幹活兒的命,不像你,天生是當公子哥兒的命,一天到晚被人‘一哥’、‘一哥’地叫著,心裏那叫舒坦。”

林適一微揚著頭,快速眨動著眼睛,故意輕微結巴著說:“我、我、人家叫我‘一哥’怎麼了?難道叫‘一哥’的人就非得是一‘公子哥’嗎?”

方琪看他這副叫真的樣子,就笑道:“瞧把你急的,都結巴了。”大家哄笑起來,方琪卻瞪著一雙大眼睛,不知大家到底在笑什麼。方琪是典型的“學院女生”——功課很好卻不懂任何歪門邪道的那種人,誰跟她說什麼她都很認真,總是在鏡片後麵眨著一雙大眼睛問人家“為什麼”、“為什麼”。那幫壞男生哪兒有一個認真的勁兒呀,他們還不是隨便胡侃亂說開玩笑,說到哪算哪兒,這可苦了一點也不懂得玩笑之道的方琪了,她總是對他們的壞笑表現得過分友好,所以在男生眼裏方琪好像是個不會生氣的人,她隻是在努力地讀書,努力地工作,甚至連戀愛,她都是沒有太多花頭的,隻是隨遇而安,遇到大衛就是大衛的人了,並沒有經過太多的選擇和猶豫,從大學他們的關係一直保持到現在,聽說再過兩個月,他們就要結婚了。

方琪說,她剛剛拿到一部名家的稿子,必須盡快看完,否則主任會罵她。大家就說方琪是隻要工作不要命,說大衛是很花心的,要方琪小心才是。

方琪說,怎麼小心啊?

她這一句話,又把大家逗得轟堂大笑,笑得前仰後合,笑得肚子都疼了。

大衛說,別理他們,他們最壞。

蜜雪兒也說,沒錯兒,他們幾個最壞了,咱們不理他們。說著就跟方琪坐到一塊兒去了,兩個女孩嘰嘰噥噥咬著耳朵開起小會來,說一陣笑一陣,搞得男人們莫名其妙,於是他們就說,咱們不理她們,咱喝咱們的。又喝過一陣小酒之後,凱歌突然宣布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他,竟然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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