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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珍珠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進入林適一的生活的,他們以前見過麵,但並沒更深的了解。林適一還記得第一次在酒店的露天回廊裏見到她時,她穿著淺米色的裙子幽幽地走過來的樣子。他們站在回廊裏說了一會兒話,然後就分開了,今天她奇跡般地出現,讓林適一又驚又喜,以為自己的精神出了問題。

“怎麼是你?”

“你以為是誰呀?”

我今天約的不是你。

“約了誰呀?不會是皮草格格吧?”

“她?呸!她也配!”

“天哪,我聽說最近你們倆打得火熱,怎麼又說她不配呢。”

和珍珠說話的樣子,仿佛你離得她很遠,不是伸手可及的女人。但她又的的確確坐在你對麵,她膚色很白,讓人一看就知道她是在優越環境中長大的,從小過著舒適而又優雅的生活,滿眼裏看到的,不是藝術就是被修飾過的生活,她真像是一顆白色透亮的珍珠,讓林適一覺得可望而不可及。

和珍珠坐在林適一對麵,淡淡的,柔柔的,白衣白裙,纖塵不染的樣子,她說她跟朋友約好在這裏見麵,朋友沒來,卻碰到林適一了。林適一愣愣地看著她,不知是真是假。

林適一正愣著,掛在腰上的呼機突然“嘀嘀嘀”響起來。林適一低頭在腰間一下下地按著,然後抬起頭來繼續說話,他說話的時候呼機又響了幾次,林適一置之不理,照樣說話。他也不知道哪兒來那麼多話,隻要一坐下來就滔滔不絕,說個沒完沒了。他麵前的咖啡已經涼了,他完全顧不上喝,他走到哪兒,就把他的“話匣子”帶到哪兒,吃飯、喝咖啡對他來說都是一樣的,反正是說話,麵對一桌子菜和一杯咖啡都是一樣的。

和珍珠有些忍不住了。她說:“誰呼你呀?”

“一個追我的女人。”林適一幽幽地說。

“我知道她是誰了。”

“噓——”林適一說,“千萬不要說出來。”

“為什麼?這兒又沒有別人。”

“我不願提她的名字。”

“好吧,好吧。喝完咖啡你去哪兒?”

“我還能去哪兒?老婆跟別人跑了,把我一個人丟下不管,我已經傷透心了。”

“跟別人跑了?她跑哪兒去了?”

“還能去哪兒?美國唄!現在的人,一個個全都是削尖了腦袋想要出國,把出國當成人生目標,隻要能出去讓他幹什麼都願意——甚至不惜出賣自己。現在的人連一點點起碼的人格都沒有了,越活越賤……”

和珍珠顯然不知說什麼好。她很嫵媚地坐在那裏,就像一幅畫。林適一在這種幽雅的環境裏,忽然動了一個念頭,想到和珍珠住的地方去看一看。和珍珠卻說,“改天吧”。

一旦動了想要親近這個女人的念頭,林適一覺得仿佛喉嚨裏長出個小手來,一動一動的,讓他心裏癢癢的。這種“癢癢的”的情緒無處發泄,於是他想到了一直追他追得很緊的皮草格格。

他到西餐廳附近的公用電話亭給皮草格格打了個電話,說馬上要去她那兒。皮草格格在電話裏激動得直哆嗦,連聲說著“好的”、“好的”、“好的”,她放下電話飛快地跑回家,用手扶著胸口“乎哧乎哧”坐在床沿上大喘氣。她對自己說“好啊好啊,一哥終於愛上我了!”

可是,一哥偏偏在這個時候又接到另一個傳呼,那是他的老哥們凱歌打來的,讓他“速回電話”。他輕輕掂起電話,“哈羅”了好一陣,顧凱歌這個暴發戶這才慢吞吞地出場。他現在肚子越變越大,語速越來越慢,間或著“啊啊”、“呀呀”的語氣詞,讓一哥懷疑顧哥跟他的同學身份,一哥雖然已離了婚,但自我感覺仍是青春年少,翩翩然地在女人中間周旋,而顧哥顯得起碼比他老十歲,整個一個慢吞慢吞的中年人了。不過,顧哥的外形原來就不怎麼樣,這一提前進入中年,倒反而顯得敦實可靠,更有老板威嚴了。

一哥拿著電話跟顧凱歌一通神聊,很快就把答應皮草格格的話給忘了。放下電話伸手攔了路邊的一輛“麵的”,興衝衝地趕去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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