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易》曰:“蒙以養正,聖功也。”而養正莫先於禮。蓋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於聖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聞禮教。則耳目手足,無所持循;作止語默,無所檢束。及其既長,沿習偷安,徇情任氣,如已決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條,不可盤鬱,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小學》,必先灑掃、應對之節。程子謂即此便可達天德,信非誣也。世之父兄,既以姑息為恩,而為之師者,日役役焉以課程為急。故一切禮教,廢擱不講,童蒙何賴焉?茲本《曲禮》《內則》《少儀》《弟子職》諸篇,附諸儒訓蒙要語,輯為《童子禮》。

初檢束身心之禮

盥櫛

晨興,即當盥櫛以飾容儀。凡盥麵,必以巾帨遮護衣領、卷束兩袖,勿令沾濕。櫛發,必使光整,勿散亂,但須敦尚樸雅,不得為市井浮薄之態。

著衣

凡著衣,常加愛護。飲食須照管,勿令點汙;行路須看顧,勿令泥漬。遇服役,必去上服,隻著短衣,以便作事。有垢、破,必洗浣、補綴,以求完潔。整衣欲直,結束欲緊,毋使偏斜寬緩。上自總髻,下及鞋履,加意修飾,令與禮容相稱。其燕居盛暑時,尤宜矜持,不得袒衣露體。

叉手

凡叉手之法,以左手緊把右手大拇指。其左手小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以左手大指向上,以右手掩其胸。手不可太著胸,須令稍離方寸。

凡揖時,稍闊其足,則立穩。須直其膝、曲其身、低其首,眼看自己鞋頭,兩手圓拱而下。凡與尊者揖,舉手至眼而下;與長者揖,舉手至口而下;與平交者揖,舉手當心而下。手隨身起,叉於當胸。

下拜

凡下拜之法,一揖少退,再一揖,即俯伏,以兩手齊按地。先跪左足,次屈右足,頓首至地,即起。先起右足,以雙手齊按膝上,次起左足,仍一揖而後拜。其儀度以詳緩為敬,不可急迫。低頭拱手,穩下雙膝,腰當直豎,不可蹲踞,以致恭敬。

凡立,須拱手正身,雙足相並。必順所立方位,不得歪斜。若身與牆壁相近,雖困倦,不得倚靠。

凡坐,須定身端坐,斂足拱手。不得偃仰傾斜,倚靠幾席。如與人同坐,尤當斂身莊肅,毋得橫臂,至有妨礙。

凡走,兩手籠於袖內,緩步徐行。舉足不可太闊,毋得左右搖擺,致動衣裙。目須常顧其足,恐有差誤。登高必用雙手提衣,以防傾跌。其掉臂跳足最為輕浮,常宜收斂。

凡童子常當緘口靜默,不得輕忽出言。或有所言,必須聲氣低平,不得喧聒。所言之事,須真實有據,不得虛誑,亦不得亢傲訾人及輕議人物長短。如市井鄙俚戲謔、無益之談,尤宜禁絕。

視聽

凡視聽,須收斂精神,常使耳目專一。目看書,則一意在書,不可側視他所。耳聽父母訓誡與先生講論,則一意承受,不可雜聽他言。其非看書、聽講時,亦當凝視收聽,毋使此心外馳。

飲食

凡飲食,須要斂身離案,毋令太逼。從容舉箸,以次著於盤中,毋致急遽,將肴蔬撥亂。咀嚼毋使有聲。亦不得恣所嗜好,貪求多食。安放碗箸,俱當加意照顧,毋使失誤墮地。非節假及尊長命,不得飲酒;飲,亦不過三爵。

入事父兄、出事師尊通行之禮

灑掃

以木盤置水,左手持之,右手以竹木之枝輕灑堂中。先灑遠於尊長之所,請尊長就止其地,然後以次遍灑。畢,方取帚於箕上,兩手捧之。至當掃之處,一手執帚,一袖遮帚,徐步卻行,不使塵及於尊長之側。掃畢,斂塵於箕,出棄他所。

應對

凡尊長呼召,即當隨聲而應,不可緩慢。坐,則起;食在口,則吐;地相遠,則趨而近其前。有問,則隨事實對,且掩其口。然須聽尊長所問辭畢方對,毋先從中錯亂。對訖,俟尊長有命,乃複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