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史玉柱的人士說,從史玉柱再戰江湖那天開始,他就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投資人。在巨人投資有限公司籌備成立期間,史玉柱接受媒體采訪的時候就講過,新的巨人公司“將是一個投資控股公司,我將出任法人代表,以生物製藥、保健品為主,還是私營企業性質。我的主營產業一定隻有一個,在無風險的大前提下以參股的形式有限介入其他行業”。事實上,在史玉柱係中屆於金字塔頂端的那些公司,不論是巨人投資公司、上海華馨投資有限公司,還是內蒙古阿拉善左旗聚鑫有限公司,都是純粹的投資公司。
第一節:賣樓花,史玉柱的“準資本”時代
事實上,史玉柱在蓋巨人大廈的時候,已自覺不自覺的進入了資本市場的運營,隻不過與他後來的大規模的投資手法相比,這種資本運作既不規範,也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甚至可以說這並不是史玉柱的主觀意識,而是客觀形式所迫,我們稱之為“準資本時代”。
1993年下半年,史玉柱正式開始賣樓花。這時房地產熱開始降溫,他這時賣樓花顯然不合時宜,但他沒辦法。在電腦業萎縮的時候,史玉柱想用另外一種辦法進入“資本市場”。他相信能賣回一部分錢啟動工程,至於預售樓花款能否蓋起大樓,答案是否定的,關鍵是首先啟動起來,賣樓花款可以用於經營周轉,以後再通過其他渠道注入蓋樓資金。巨人大廈在史玉柱的心目中具有重要的資本意義和形象價值。
史玉柱為賣樓花設計的方案是:賣樓花不按麵積賣,而是賣份額。他把巨人大廈拆成許多基本的等份,每份2000元,誰都買得起。買主到時要樓,可以享受選擇位置的優先權和價格優惠;若不要樓,也可以退錢,三年後可獲100%的回報。史玉柱賣巨人大廈,賣的是一種概念,一種投資的概念,一種增值的概念,這是一種固定的投資回報,又像是存銀行,說白了就是一種集資手段。
三年回報100%,世界上哪有這等好事?為了打消老百姓的顧慮,史玉柱又讓巨人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珠海分公司簽了三年100%回報的投保協議,並支付了第一期52萬元保費。然後史玉柱又拿這一保險的概念大做廣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誰還敢不信?後來,保險公司的上級部門認為這份保險不妥,不予執行,保險公司退了保費,也中止了協議,但廣告已發布,“保險”的影響已造成了。
保險有了,但是否有法律效力呢?為此,史玉柱又進行了法律見證。
“保險公司保險”、“律師見證”、“三年回報100%”,這等“零風險、高回報”的好事,每一位老百姓都可以參與,2000元一股,想買多少股就能買多少股,多少不限。想想巨人集團的企業形象,不由你不動心。
更為神奇的是,在史玉柱賣樓花的過程中,李鵬總理“二訪”巨人,史玉柱做夢也沒有想到,李鵬總理還為巨人大廈題了樓名。
1994年2月,李鵬總理第二次訪問巨人,史玉柱並沒有請李鵬總理題詞的奢望,在這種場合他總顯得有點木訥,他不是圓滑之人,但總裁辦公關有道,一位名叫章雁的小姐機敏地做好了筆墨準備。李鵬總理參觀完開發部後,在眾人簇擁下正準備走出公司,章雁主動微笑著走上去,總理注意到她。章雁親切地說:“總理,請給我們題個詞吧。”總理欣然應允,提筆問道:“寫什麼呢?”章雁一語道出史玉柱的心聲:“巨人科技大廈。”李鵬總理於是揮毫而就。章雁個人的即興公關,十分得體、利索。由於接待高層政府官員的次數多了,總裁辦有了相當的經驗,領導一進公司,便立即抬出桌子放在門口,擺好筆墨和宣紙,恭候題詞,落落大方。
考慮到巨人大廈的商業用樓性質,李鵬總理題詞中的“科技”二字在影印時被去掉,留下“巨人大廈”四個字。“巨人大廈”的題詞在樓花銷售中,字字千金。
為了營造更加可信的氛圍,史玉柱還把樓花銷售點設在銀行。銀行並不參與樓花的銷售,它隻是為了便於吸納賣樓花的存款,史玉柱就把在銀行設銷售點作為交換條件,既省了房租,銀行的窗口形象又使投資者增加了安全感,提高了巨人大廈的信用。不明就裏的人還以為是銀行在為巨人大廈作擔保呢!這是史玉柱的一位高級顧問幫他牽頭落實的,這位高級顧問在珠海很有影響,他經常到各售點視察,對各售點的銷售帶來很多好處。
畢竟是到了1994年,房地嚴熱已經降溫,人們炒樓花的熱情大不如前,因此,史玉柱又出奇招,決定對巨人集資債券提前兌付。巨人集團曾經在1992年年中發行內部集資債券,購買者主要是公司員工,但也有不少是政府公務人員和員工的親友。史玉柱決定提前兌現,營造樓花銷售的口碑。不要忽視投資者的口碑推介,它比文字或語言公關的引導更為有效,許多政府人員得到兌現後當即投入購買樓花,他們的行為又反過來加強了其他人的信心,結果使得整個樓花銷售節節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