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1 / 3)

但不管怎麼說,我首要的任務是迎接我的新學期。

開學的第一天,當我穿著那條scofield的裙子低調地出現在教室門口的一刹,還是豔壓群芳了。幾乎能聽見班上那群沒見過世麵的女生壓抑著的驚呼,還有箭一般向我射來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錢的沒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沒我聰明,所以,我完全能寬容並且體諒她們對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沒有變,學校還是那個學校,教室還是那個教室,我的同桌還是田丁丁。變的是我的心,它已經不受我的控製,老是飛到別的地方去。

“林枳壞。”田丁丁嘟著嘴對我說,“一個暑假都不理我。”

“手機停機了,電腦壞了。”我說,“不知道怎麼找你才好。”

“沒事啦。”她咧開嘴笑,“誰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從上海帶啊好吃的回來給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從口袋裏掏出一塊巧克力,已經快化了,看上去皺巴巴的。

“進口巧克力。”她像一個銷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為其難地接了過來。

“嚐嚐嘛。”她說,“告訴我你喜歡不喜歡?”

瞧,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這個對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總是執著地付出也不管對方到底是喜歡不喜歡。有時候我也想不明白為什麼會和她成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不僅沒腦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極。自從我跟她成為同桌之後,她動輒就向我借我的服裝雜誌,然後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風尚把自己武裝起來。隻是很可惜,她買的那些東西,都是地攤上的便宜貨,金光燦燦惡俗無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覺,又給了她堅持下去的非凡勇氣。

今年流行公主風,這個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買了一條粗製紗布的蛋糕裙,配著一雙銀色的運動鞋,整個人看上去就像一個假扮公主的小醜,隻要再在腮邊塗上兩抹紅,立馬可以去馬戲團登台表演!不過說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單調無趣了。

我終於看不下去,指導她去一間小店買了一件淺粉色短袖T恤,一條款式簡單但裁減不錯可以掩蓋她大象腿的牛仔褲,終於讓她看上去像點人樣。

她從此對我感恩戴德。

其實讓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隻要知道他最想要什麼。

相比之下,挑對那個感激你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的難題。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隻多麼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點得意地承認,當初我挑選她當我的朋友,是挑對了人。

她那直線條的神經,完全不懂得掩飾她對我的崇拜,而且,這種崇拜被她演繹得不含一絲雜質。為此,她跟班上一個對我極其看不順眼又無可奈何的普通女生莊悄悄幾乎天天要鬧矛盾。

比如課間時,她每次自己倒水,都會替我也搶上一杯。莊悄悄恨得咬牙切齒,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莊悄悄拚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銳地發現我來例假的周期,這樣,那幾天,我那並不保溫的水杯裏,必然是無時無刻不裝著熱水。盡管,我從來都沒有告訴她我有過痛經。

我無從知曉她的來曆,也並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卻是,她一定在一個比我寬容得多溫暖得多的環境下長大,才可以如此頑固地沒心沒肺。或許,她的爸爸是幼兒園園長,媽媽是幼兒園老師也說不定。我習慣思考過度的大腦又開始暢遊。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實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麼幸福。

我們年少的幸福,其實都是那麼來之不易。

當然,愛上一個人的感覺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愛上周楚暮了,不然,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麼愉快和激動呢?

我甚至為他逃課了。換在以前,逃課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簡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

在這之前,我們每天發很多的短信。短信內容稀鬆平常但在我看來卻早已暗藏波瀾,他喜歡我,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個驕傲的人。雖然他的驕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蓋,但我了解他。天中的製度是很嚴格的,我們平時要出門,一定要有老師的批條。而周楚暮絕不會在校門外傻等一個女孩幾個小時,隻為了能有十分鍾見上一麵。

所以他從一開始就對我說:“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請來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問他。

他嘻笑:“無所謂啊,隨你便啊。”

幾乎是毫無抵抗地,我沒尊嚴地讓了步:“你,會在哪裏?”

他在電話那邊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飯之後。我按捺不住內心的衝動,跑出了校門,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遠近聞名的“算了”的大門,我直接衝進去:“我找周楚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