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萬因此有理由找「我」的麻煩,然後錯把薛艷當做我,揍一頓,順便劃花臉。
可憐,李良和我結婚這麼久,費盡心機攢的錢給她去了國外整容,如今全部白瞎了。
我和小萬商議過,如果薛艷報警,他隻要一口咬定是認錯人了。
也不是什麼大事,我會給他付賠償金,法院不會重判,頂多兩三年。
靠在椅子上,我閉目養神,心中回想著曾經的點點滴滴,時間的縫隙中,薛艷一直都如影隨形。
可我,卻粗心大意地忽略掉生活中最大的齷齪殺機。
作為一個做服裝設計的人,針線活都好得有些過分。
既然重生一次,我自然不會再愚昧的不懂地利用自己所長。
今天李良穿的那件衣服衣角裏麵,我縫了一個小小監聽器。
很小。
這玩意,自然也是小萬找人給我弄的。
當然,如果李良發現,我也準備好了說辭。
作為一個女人,偶爾想要監聽丈夫的行蹤,雖然與法不合,但卻合情、合理。
打開手機,我聽到了李良和薛艷的爭吵聲。
李良的語氣中帶著幾分氣急敗壞——
「我不是一再和你說,這幾天不要出去,不要出去,恢復之後再說?
「我讓你回老家休養後再來,你偏不聽。
「好了,現在出事了,你賴我?」
好像有什麼東西重重地砸在地上。
薛艷的聲音,帶著一縷沙啞,怒吼道:「你說得輕巧讓我回老家?
「你和那個女人好卿卿我我?
「李良,你是不是想要拋棄我,和那個女人過一輩子?」
接下來,李良就是安撫好。
還有一些網絡和諧內容,好生汙穢。
麵對著薛艷剛剛被劃傷的臉,他怎麼來的興趣?
我準備不再聽下去。
畢竟,監聽這一環,對於我的復仇計劃並不重要。
但就在我準備關掉的時候,突然我聽到薛艷說:「李良,媽說,讓我們把毛毛接過來。」
「把毛毛接過來做什麼?」
「媽的意思,毛毛也不是大毛病,現在到了上學的年齡。」
……
原來,薛艷還想把那個孩子也接過來?
「還有,虎哥那邊說,想要個十萬塊。」薛艷說道。
「什麼?」李良叫道,「上個月,他要五萬,這個月,他要十萬?你們當我是什麼?銀行提款機?」
這個虎哥是誰,我不清楚,但是不要緊。
隻要盯著薛艷,不愁查不出來。
我都不知道,李良在外麵的關係,竟然如此復雜。
當初,我們結婚,他說他老家隻有一個寡居的親娘,如今,幫著鄰居照看小孩。
結婚的時候,李老娘也來了。
看起來就是一個普通的農村老婦人,樸素木訥。
我給她買了一件貴一點的衣服,她就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