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殮不重衣”,這就明確了回族人死後不穿戴各種衣服等。二是不設靈位,不搞繁文縛節;出殯儀式簡單、安靜,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講究任何排場,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麼紙車紙馬、童男意女等紙涪。送葬中禁止擺設任何祭品,不舉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處理喪事上,無論是地位較高的掌權者。有一定影響和威望的阿訇、學者,還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鰥寡孤獨無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長壽的百歲老人,還是呀呀學語的幼兒,均無貧富貴賤之分,大小之區別,一律平等。都是在阿匐的引導下,用水衝洗後,白布纏身,舉行殯禮,最後將屍體抬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場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區,還是與漢族雜居區,都有自己圈好的墳地,決不允許別的民族人往裏埋葬,也不到漢族和其他民族的墳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區,有的為了就近方便,還根據地域、家族等情況,分幾個墳地。回族不信風水,隻要幹燥、平穩的地方就可作墳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對多占地盤。
三
回族人在臨終前,一般都注意做好這幾方麵的工作:一是請阿訇給病人念“討白”,祈禱真主饒恕病人的罪過,要求病人仟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喚”,即病人平時接觸的鄰裏鄉親、朋友,與病人如果發生過口角、矛盾,甚至結下仇恨的,這時要主動向病人說“色倆目”要“口喚”,講明原情,消除誤會與隔閡,以期互相原諒,了結往軋
三是病危時,要求周圍肅靜,不亂哭亂喊,嘻笑吵鬧,少在病人跟前行走。除了病人的親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自或在群眾中德高望重並懂得伊斯蘭教教規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稱“無常”,有些地方稱“歸真”或“毛提”。“無常”是借用漢語,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波斯語,也即逝世之意。“歸真”是回族群眾對篤信宗教和宗教職業人員以及宗教上層人士去世的稱法。回族無論怎麼稱呼逝世。但部忌說“死”這個詞。為什麼呢?這與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有很大關係。因為伊斯蘭教把死當作一個人最後的必然歸宿,並把它理解為嘎來布(即肉體)的消失和“羅罕”(精神)的升華,是.人生的複命歸真,而不是生命的歸結。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當中就形成了一種習慣,忌說“死了”
回族的葬禮,東自長江三角洲,西至帕米爾高原,南起海南島的“天崖海角”,北達黑龍江畔。大同小異,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幾項程序:
停屍。回族人停止呼吸後,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親人,要當即給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順其手足,理其發須,還要整好屍體,把頭扶向右側。人逝世後不能停在睡覺的床上,有條件的要安排在通風涼爽的客堂大廳,如住房緊張或家境貧寒,可在客房地上鋪上席子或停屍床。將屍體安置於上麵,但不能停放在夥房。停屍必須使亡人頭北腳南仰臥。麵稍向幹西。並在屍體上要覆蓋一塊潔淨的白布單。與此同時,要派人分頭通知本坊教長及親戚朋友,鄰裏鄉親。並在直係親屬中。推選出幾位有組織能力和處理喪事經驗的人,管好迎來送往、喪事費用等事情。
善麵。回族也叫探“埋體”(屍體)。這一程序相上幹漢族向遺體告別。當阿旬、滿拉、親朋、鄉鄰來喪主家後,在向喪主和親屬表示哀悼後,到停屍房揭開亡人頭上覆蓋的白布單。看看麵容。然後根據亡人的年齡、去逝的原因。多方而勸說喪主家不要過於悲哀和號淘大哭,講述人生客觀規律。回族反對喪家拍胸抓發、跺腳喊叫的怨恨之哭。
回族在“善麵”過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禮,忌喪家婦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禮。同時,如是夫妻一方死了,隻許在亡人淨身前。“善麵”哭泣,淨身以後不許再看麵容。
回族在人亡後若當天未能埋葬,還得“坐夜”,一般要請一位深明伊斯蘭教義的長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幹淨(洗
過大淨),停屍的孩子要點上香燭直到天明.為了消磨時間,“坐夜”者要給喪主家的
人講人世間的真善美,假惡醜,講穆罕默德
的智慧故事。勸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國東
北和其他一些地區,回族“坐夜”時,還情教長給亡人的眼、鼻、嘴、可等“撚七竅米”,表示亡人不空見真主,這種習俗是回族對亡人表示的一種懷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饒恕生前罪過的一種善良願望。守夜的人不能睡覺,有的地方為防止坐
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輪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後要吃幹果換食。
坐夜,忌大聲喧嘩,忌玩賠、打撲克。
備殮。回族俗稱縫“克番”。回族的“克蕃”有兩個特點,一是從顏色上看,無論是哪個地區,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從選料質量看,不分富貧貴賤一律用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綾
羅綢緞和其它高級麵料。為什麼回族在備殮
時要堅持這兩點呢?主要是受伊斯蘭教的影
響。穆罕默德曾說:安拉最喜歡白色布,生者著白衣,死者川白布做“克番”。
回族給亡人備“克番”,不是象有的人說的那樣,用一塊白布一黎就行。而是有的講究,其樣式、規格、要求,全國各地大體相同,但男女有別。
男亡人用的殮服有三件:一是大殮,回
族俗稱“大臥單”,長短要略長於身,上
各餘出六七寸。二是小殮,回族俗稱“小臥
單,也叫“二單”,長短要如身,但上下
兩頭不留餘地,寬約四尺五寸。三是襯衣,
回族叫“格米素”或護心“鬥娃”。長自肩
至踝骨,寬約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開縫,再加帽子一個,長共約九尺。
女亡人的撿服,比男的多兩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頭各一件。
淨身。也叫“著水”或稱洗“埋宜台”。淨身無論在清真寺還是在喪主家,都要準備好浴床(一般是洗幹淨的門板)、湯瓶、溫水、毛巾等。如在喪主家淨身,離清真寺較近的,都從寺裏擔水,途中擔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換,但水桶底不許落地。
淨身一般由三人承擔,即一人專門灌水,一人幫助衝洗,一人帶上手套,雙手輕輕洗滌。手套一般要準備兩幅,洗上身時用一幅,洗下身時用一幅。洗時不許湯瓶落地,不用肥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