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密爾的印度教育思想(2 / 3)

盡管密爾接受了在東方文化的學習中需要指導的觀點,讚成通過這些高等教育機構,把英語、文學和科學作為傳播有用知識的最佳途徑,但是,密爾優先考慮的事項是對優秀公務員的需要。密爾認為,東印度公司應鼓勵高等教育,目的是為了培養一個印度當地人的機構,通過他們的習慣和學識,證明他們有資格得到更大的財政補貼份額,並在印度本國的民事管理中獲得高級職位。這項聲明,是對他1827年印度教育函件聲明更完善的表達。像蒙羅、埃爾芬斯通、梅特卡夫和馬爾科姆,他們參與了威廉堡(William Fort)大學的建立,他們在印度都有很長的生活經曆。一段時間以來,這些人一直主張,印度人應當在他們國家的政府中發揮更大作用。他們認為,印度應該基於它自己的政治體製來管理,政治情緒和印度的忠誠必須始終被考慮。例如,蒙羅認為,把印度人排除在更高崗位和公共事務管理之外的行為,勢必降低印度人對社會關注的興趣,導致他們性格的墮落。馬爾科姆1828年寫道,他認為傳播英式教育給印度人民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它提供了一個手段,通過這種手段,印度人可以與英國每一個管理機構發生聯係。他認為,這對於經濟、進步及安全是至關重要的。但是,馬爾科姆認為沒必要教給印度人英語,盡管他承認英文作品的翻譯是必要的。

與此同時,密爾又寫了一封很長的教育函件發往印度的孟加拉,回複對德裏和貝拿勒斯新學院的質疑,這使他能夠進一步闡述他正在變化的觀點。他指導孟加拉政府對當地印度人學習英語給予鼓勵,給予他們金錢上的或者政府能夠承擔的慷慨援助。不過,這種強調利用英語傳播“有用”西方知識的重要性,無損密爾對印度語言媒介重要性的信念。密爾警告東印度公司公共教育委員會,要高度重視在印度當地人中間,通過用他們自己的語言編寫的書籍和口頭指導的媒介來傳播“有用”知識。雖然毫無疑問密爾在這裏主要考慮的是印度的當地語言,他的1827年印度教育函件支持東方印度的文化學識表明,梵語、阿拉伯語、波斯語都包括在內。為了減少爭議,避免英語學派—東方學派之爭,把梵語、阿拉伯語、波斯語稱之為“東方的”“自己的語言”,而英語則被冠之以“外語”的稱呼。

密爾在其教育函件中還討論過英屬印度法官培訓的問題。公共教育委員會曾建議英語應成為公共事務語言,相信如果沒有這種激勵,少數印度人懶得學習和吸收西方的知識與文明。但是,密爾表達了他對使用英語的懷疑,認為把印度當地語言作為司法程序中的語言會更好。密爾指出,學習本民族的語言這對印度法官來說更容易,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讓他們去學英語。況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也不可能指望印度貧困群眾去學習英語。盡管密爾不反對公共教育委員會的附加想法,即英語應當成為政治談判的語言,這樣在談判中就不會出現過分依賴第三方(翻譯者)的解釋,因為翻譯者的語言水平有可能影響到談判。這裏,我們又一次可以覺察到蒙羅、馬爾科姆和埃爾芬斯對密爾觀點的影響。

研究密爾對印度土邦的政策,可以更好地理解他對印度教育的態度。紮斯特匹歐研究了密爾如何開始相信,有一種強烈的需要,就是把印度的輿論爭取到英國統治者一邊——創造威廉·卓別林(William Chaplin,蒙羅的助手)所謂的“輿論帝國”,這樣做是為了讓印度人遠離他們的某些陋習。密爾與印度土邦交往的經曆教會了他,通過依靠印度現有的政治結構就可以最好地完成這個任務。密爾的解決土邦問題的思路像他的教育觀點一樣,有著某種內在的聯係。印度的改善(Improvement)最好是通過“嫁接”的方式來實現,也就是說,把英國的文化“嫁接”到印度古老傳統的習俗與製度中。印度傳統的精英,一旦頭腦中充滿了西方人的思想,將會把它們傳播給普通印度人民。密爾希望爭取印度公眾輿論的認同,這種方式不是他的發明。因為早期印度殖民官員早已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這也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長期堅持的政策之一。希爾克指出,如何調解和謹慎對待印度現有社會架構和教育機構,從一開始就使得密爾的印度教育政策具有了這個特點。

密爾非常急切地希望,在印度的教育改革中,應避免任何可能引起印度人擔心他們的宗教受到了冒犯的行為或措施。在一份1826年印度政府支持一個團體在加爾各答設立女性鄉土教育問題的函件中,密爾重申了英國東印度公司理事會確保印度人民自由、不受幹擾地開展和享受他們自己宗教的原則,對於企圖讓當地人改宗基督教的行為,英國和英屬印度殖民政府避免給予支持。在這裏,密爾是在依循東印度公司一個曆史悠久的原則,這一原則已被明確寫入1813年東印度公司的《特許狀法案》中,也就是,英國東印度公司與印度人民有一個“契約”(compact),東印度公司的印度殖民政府維護印度人民的宗教習俗已成為一個原則,這一原則將繼續是英國東印度公司行事的基礎。

1832年10月密爾感歎道,用印度當地語言編寫的合適教科書太少,並再次強調使用印度本土語言教學的重要性。在密爾看來,印度當地的語言包括梵語、波斯語、阿拉伯語。1834年,我們看到密爾的觀點進一步發生改變。首先是密爾擔心學院(Vidyalaya)突然失去學生,那裏的學費給了殖民政府一個破壞印度人宗教感情的手段。在19世紀20年代後期和30年代初,孟加拉處在一個偉大變革的醞釀期。總督本廷克勳爵1828年頒布法令取消印度寡婦殉葬的陋習,加之英國傳教活動的增加,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中間加劇了緊張氣氛。這一時期,由於印度人的排斥,一些基督教教會學校被迫取消。東印度公司公共教育委員會發現,把英語作為必修語言引入印度傳統宗教學校是不可能的。一些保守的印度人擔心西方的各種教育實驗會削弱正統的印度教,因此,希望把教育置於印度人自己的掌控之下。

針對這種情況,密爾的反應是,勸誡印度孟加拉政府避免任何可能引起印度人警覺的行為,即東印度公司殖民政府打算幹預他們的宗教。密爾認為,如果印度人的這種錯覺是普遍的和強烈的,那麼東印度公司政府為印度當地人的更好教育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勞。在同一份印度教育函件中,密爾支持在胡戈裏(Hugli)成立一所新的穆斯林學院,在這所新學院裏,除了教授歐洲科學和英語外,普通的伊斯蘭教育的科目也將被學習。密爾接著建議,傳播英語知識最有效的模式,也是最不容易引起印度人警覺的方式是讓那些在神學院接受過西方教育的印度人自己建立學校。這個印度教育函件的第二個關注點是錢的問題。密爾不想把超出財政狀況所能承受的有限開支用於教育,希望東印度公司公共教育委員會通過各種措施籌集相應資金。密爾希望英屬印度的教育改革應當是,在這一步沒有成功之前,不要采取新的步驟,教育的提升要逐步推進。密爾建議,應當鼓勵印度人自己建立教育機構,這樣既可以降低印度殖民政府的教育成本,又不會引起印度人的警覺,風險也可以降到最低。

以上所論,均為總督本廷克《印度教育決議案》出爐之前,密爾對印度教育問題的一些觀點,現在重點來分析一下密爾反對本廷克印度教育政策的問題。

如上所述,為了反駁麥考利的《印度教育備忘錄》和總督本廷克的《印度教育決議案》,1836年密爾起草了一份印度教育函件,題為《鄉土教育的新變化》,全麵闡述了他自己的印度教育思想。

在這個函件中,密爾認為,英國東印度公司以前在印度的教育體製一直運作良好,如果需要改變它,應該逐步地引入,必須事先征求英王國政府的意見並得到批準,否則印度教育政策的突然改變易於引起宗教仇視,正如以前實際上曾發生過的那樣。同時,密爾表示,指望一個民族精神修養的主要部分可以通過外國語言媒介來得到提高是不切實際的幻想;隻有通過印度當地語言,教育才可以在印度這個民族中間得到傳播,但印度當地語言隻能被提供給以為此目的那些印度人。密爾所希望做的是,利用英國的資助來培養懂英語的印度教師群體,在印度培養這樣一個階級——他們熟悉歐洲文學進步的想法和感受,同時願意把他們學到的這些西方人的思想觀念在他們印度同胞中間進行傳播。

密爾特別指出,那些研究英語隻是為了找到好工作的印度人,將永遠無法傳播西方的思想文化知識。因為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統治區現在就有許多精通英語的印度人,但是他們不具有英國人對待文學的品位,沒有參與英國人的感情,沒有英國人對待原則的印象。這些話顯然都是密爾引自麥考利的名言。

密爾還表達了在印度造就一個親英階層的必要性,讓這些人充當英國統治者與數以百萬計英國殖民統治下的印度臣民之間的翻譯員。密爾始終認為,西方思想唯一可能的翻譯員是那些有學問的印度階級,因此必須支付教育津貼給他們。如果印度殖民政府不再承擔對這個印度階層的資金支持,那麼這個階層要麼滅絕,要麼對英國殖民統治心存敵意。密爾認為,印度政府應當撥付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印度文化的教育以及英語教育,兩者並舉,而不是現在的厚此薄彼。應當說,密爾的這一建議草案接近1839年印度總督奧克蘭勳爵《德裏備忘錄》的結論(見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