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土司(2 / 2)

無論宣慰使司衙門還是宣撫使司衙門,都俗稱土司衙門,其中隻有宣慰使和宣撫使由朝廷任命,其餘的土官由宣慰使或者宣撫使自行任命。

除了土司衙門的土官外,土司還在自己的轄境內任命地方土官,其職務有總理、家政、舍把、旗長、親將、總爺、洞長和寨長等職務。

通常來說,無論是土司衙門裏的土官,還是地方土官,一般由土司的家族成員擔任。

宣撫使和宣慰使定期朝貢,按年交納定額賦稅,稱為差發,戰時聽供朝廷征調,依照朝廷下發的的征發令提供土兵參與作戰。

原本,土司所領之兵隻有守土之責,無事則荷末而耕,有事則修矛以戰,軍無遠戍之勞,官無養兵之費。

不過,隨著土司製度的日趨完備以及與朝廷關係的密切,從明朝開始,土司所轄的土兵就成為了朝廷的重要兵源。

由於土司所處之地大多閉塞落後,故而土司的統治等級森嚴,其社會形式處於半奴隸社會半封建社會的境況,用嚴格的等級來確定權力和地位,尊卑之分鮮明。

例如:施行土司製度的地區,土地按照等級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舍巳頭人可分平地,土民隻能在山坡上開一塊“份地”。

在住房上,土司“紡柱雕梁,磚瓦鱗砌”;舍已頭人“許豎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則“叉木架屋,編竹為牆,皆不準蓋瓦,如有蓋瓦者,即‘治以潛越’治罪”。

因此,外界對此調侃道:隻準家政騎馬,不許百姓蓋瓦。家政指的是土司任命的一種高級官員。

土司出巡時儀衛威嚴盛大,土民見之皆夾道拜伏,否則以譴責誅殺勿論也。

這意味著,土司在其轄區內有著無上權威,是握有生殺予奪的土皇帝,他們通常自稱為本爵,土民稱其為爵爺或者都爺。

由於土司所處的社會是半奴隸半封建社會,用士大夫的話來講就是蠻荒未開化,故而土司通常對所轄的土民實行野蠻殘酷統治的重要手段,其刑法有斷首、宮刑、斷指、割耳、挖眼和杖責等。

其實,在土司製度下,土司轄地內的土民與農奴無異,他們沒有任何土地,所種之地都屬於土司。

除了為土司提供繁重的無償勞役和當土兵外,土民還要向土司繳納或進貢各種實物,而這種封建農奴性質的製度,就是土司製度的經濟基礎。

朝廷對土司的繼承製度並沒明確限製,基本上按照父死子襲,子死孫襲,代代相傳。土司有子則長子襲,無子則弟或婿、妻以及侄輩都可襲。

土司承襲的年齡各朝也有所規定,明朝規定為十八歲,而清代改為了十五歲。

年幼不能承襲的土司,必須由本族土舍或母,能撫孤治事者護理。

大明弘治十四年時,明孝宗還規定土司職官的子弟,凡要承襲土職者,必須入學。不入學者不準承襲。

自此,各土司均辦學設館,請漢學儒師任教,並派子弟去外地學習。

由於關卡對麵逃難的百姓太多,李雲天等人不由得停了下來,一名太平城的官員隨即將那些土兵的旗長喊過來問話。

李雲天此時的身份是定南將軍的護衛,不動聲色地混雜在護衛們中間,當那名旗長向假定南將軍稟告了事情的經過後,李雲天才知道出了什麼事情。

原來,太平府境內有一個歸太平府管轄的太平宣撫司衙門,也就是土司衙門。

幾天前,太平土司衙門接到太平府知府的命令,要他們阻止從交趾來的難民進入太平府地界。

太平府知府這樣做也是無奈,自從柳升戰敗後已經有不少逃難的難民湧進了太平府,不僅難以安置,而且還造成了不少治安問題,因此唯有讓太平土司衙門將他們堵在府界上。

接到了太平知府的命令後,太平土司衙門就派來了那名旗長,率領著土兵在山口設卡,阻止難民進入,對那些不聽話的難民采取了武力手段,以儆效尤。

李雲天的眉頭微微皺著,他很清楚將難民堵在這裏隻是權宜之計,隨著難民人數越來越多,難民的情緒也變得越來越激動,要是有人趁亂擅動那些難民鬧事的話,一場暴力衝突將不可避免。

因此,李雲天呻吟了一下後,不動聲色地向立在他身旁的一名中尉小聲耳語了幾句。

中尉聞言點了一下頭,過了一會兒走向了那名假定南將軍,俯身在他耳旁低語了一番。

說完後,假定南將軍微微頷首,向那名中尉揮了一下手,那名中尉就和李雲天等人走向了關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