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時間緊迫(1 / 2)

與上次一樣,李雲天在揚州城的酒樓設宴給潘興民、張韜和秦克接風洗塵。

所謂物是人非,雖說酒樓是同一家酒樓,甚至雅間都是上次的那一間,而且席間李雲天依舊談笑風生,可潘興民三人卻顯得有些心不在焉,臉上的笑容顯得頗為勉強: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們絕對不會來蹚兩淮鹽道這淌渾水,天知道這件事情會如何收場。

酒宴結束後,李雲天在兩淮鹽衙門向潘興民三人介紹了揚州城目前的局勢:兩淮鹽道的大小官吏和鹽商總會的大小鹽商已經悉數被抓,不少涉案過深的案犯家中已經被查抄,查出了巨額財富,由於數額巨大因此具體價值是多少還未統計出來。

潘興民、張韜和秦克得知李雲天將兩淮鹽道給一鍋端了後,臉上紛紛流露出無奈的苦笑,李雲天這是擺明了要將兩淮鹽道置於死地,陳文仁挑釁李雲天簡直愚蠢之極,否則兩淮鹽道豈會遭此大難?

而隨著鹽商總會的鹽商被打入大牢,整個江南商界隨之被震動,鹽商自大明立國其就獨占了江南商界半壁江山,誰能想到這個不可一世的龐然大物竟然頃刻之間就轟然倒塌。

這使得江南商界的格局悄無聲息地發生了劇變,已經與鹽商總會形成分庭抗禮之勢的九州商會趁勢躍居到了江南商界霸主的地位,並且加大力度搶占江南市場。

鹽商之所以是大明第一商會,不單單因為他們從事鹽業販運,而且還涉及布料、瓷器、茶葉等其他生意,因此這次鹽商總會遭遇此大劫徹底打亂了江南商界的秩序,而早有準備的九州商會則以迅雷不及而掩耳之勢填補了江南商界由於鹽商離去所造成的空缺,將糧商總會和布商總會的商人遠遠地甩在了後麵。

所以,九州商會是此次兩淮鹽道事件中的最大受益者,他們由於清楚那些鹽商此次在劫難逃,故而全力搶占那些鹽商名下的生意,而糧商總會和布商總會的商賈則由於不清楚形勢而不敢輕舉妄動,眼睜睜地錯失了擴張的良機。

十月十二,李雲天在兩淮鹽道衙門升堂問案,以兩淮鹽道巡鹽正使的身份擔任主審,謝恒和韓亮以兩淮鹽道巡鹽副使的身份擔任陪審,潘興民、張韜和秦克則以三法司堂官的身份監審。

單從此次兩淮鹽道案子的規格上來看,已經是大明頂級檔次的審案。

除去皇帝禦審的案子外,稱得上大明頂級審理的案子規格有兩種,最高的是九卿會審,其次就是三法司會審。

九卿會審指的由六部尚書、都察院左右都禦史、大理寺寺卿和通政使司通政使九大部院衙門主官參與審理的案件。

三法司會審指的是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堂官參與審理的案件,其中又分為兩種檔次:

最高規格自然是都察院左右都禦史、大理寺寺卿和刑部尚書這樣的三法司主官親審的案子,其次是都察院左右副都禦史、大理寺左右少卿和刑部左右侍郎這樣三法司輔官審理的案子。

雖然大明的中央機構分為行政級別相同的京師部院衙門和南京部院衙門,但京師部院衙門才是大明的中央機構,故而九卿會審和三法司會審的官員指的是京師部院衙門的堂官。

不過,因為南京部院衙門的堂官的級別與京師部院衙門的堂官相同,隻是職權不如對方,故而南京各部院衙門的堂官在特定的時候也可以行使“九卿會審”和“三法司會審”的權利,其規格、效力與京城各部院衙門堂官參與審理時一樣。

因為大明遷都也才十來年,故而南京部院衙門的官員還沒有機會取代京師部院衙門來進行“九卿會審”和“三法司會審”,而京師部院衙門也不會放棄如此重要的權利。

此次南京三法司衙門之所以能“幸運”地被李雲天用公文請來揚州監審,行三法司會審之實,完全是因為李雲天想要速戰速決,在驚動京師官場之前將兩淮鹽道的貪墨和私鹽一案審理清楚,屆時他隻要忙善後事宜即可,而不用與京師六部正麵對抗。

一旦兩淮鹽道的貪墨和私鹽一案形成定局,那麼京師六部自然就會將精力轉向與李雲天討價還價,以求妥善處理此案,避免內閣過多幹涉進而牽連太多的六部陣營官員,否則他們將失去在朝堂之上的主動,史無前例地被內閣壓製住。

也就是說,李雲天到時候將會成為內閣和六部之間的緩衝地帶,極力調解雙方之間的矛盾,避免六部陣營受到重創,畢竟宣德帝希望看見內閣和六部在朝堂上成為均勢,而不是一方壓倒另一方,進而形成獨攬朝政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