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席竊竊私語,確實,按照警方的偵辦過程,如果陳進用了這個方法,並且挑選第二天晚些時候再運出去,那簡直就滴水不漏,警方根本找不出半點線索了。可是公訴人的起訴書中,陳進用的是明顯更笨、風險更高的辦法。

“殺姚素月和李啟明時,後來的那個騎電瓶車進入的家夥,你們覺得他的體型和我的一樣嗎?專案組當時也起了懷疑,但我堅稱這就是我,說或許是天黑光線外加騎車、衣服穿著的緣故,於是你們就相信了。”

“殺範長根夫婦的時候,前麵幾次踩點的家夥,相信不用說,你們也看得出是我。最後那天早上呢,這身形是不是和前次的人很像?沒錯,那還是我朋友,不是我。”

“如果你們不信,還可以調查一件事。如果我記得沒錯,殺範長根夫妻是12月22日的事,剛好那幾天我因家中化學實驗有毒物質泄露,並未住在家中,而是住在了浦江大酒店,房間號碼時806,我記得很清楚,我房間旁邊不遠處,走廊裏有個監控,監控一定拍到我在12月21日晚上進入房間,第二天也就是案發當天,我出房間的時間,絕對是在犯罪完成後了。如果你們查證一遍,就會發現我根本不具備作案時間,所以我也根本不可能是騎電瓶車的人。”

砰一聲,王格東的心被一拳重重擊碎了,陳進從來沒有說過這件事,他們警方也根本不可能會想到有這麼一出。

如果一旦查證了酒店監控確實如他所說,犯罪發生的時間他沒出過房間,那麼電瓶車的家夥毫無疑問是他同夥了!

陳進騙了我,也騙了整個警隊,他現在重新說出來,是想讓整個專案組出醜嗎?王格東緊緊咬住牙關,渾身都因激動而忍不住顫抖起來。

陳進繼續道:“警方在抓到我後,搜查我家時,找到了一個鐵桶,裏麵有燒過的牙刷、毛巾等私人物品,這點剛才公訴人已經提到,並有相關的照片為證。專案組從桶裏找到了遺留的毛發,拿去做了DNA鑒定,幸好,結果是我自己的,大概我朋友遺留的毛發都被燒徹底了,同時也被我用稀硫酸腐蝕一遍,相信即便有皮屑等物質遺留,警方也查不出他了。而我朋友僅在我家住了幾天,僅是睡個覺而已,我相信地板上找不到他的毛發物質。”

他笑了笑:“你們認為我真有這麼冷血,想找一個年紀身材相仿的人殺害,偽造成畏罪自殺。即便我想這麼做,我也很清楚,這項工作不是那麼容易的,因為房子裏的地上多少還能找出我的毛發組織,甚至我的許多衣服上也有,包括鞋子上的汗液據說也能測是DNA。我偽造得了嗎?”

現場的人細細分析他的話,都深有同感。這麼重大一起案子的凶手如果畏罪自殺了,一定要做DNA鑒定。而他家中地板盡管清潔過了,但不可能所有毛發纖維組織全部清理幹淨。這麼設計根本是無用功。

“不過好在我那位朋友僅在我家中住過幾天,所用的東西都被我清理了,你們再也查不出來了。”

王格東把頭整個埋進了手裏,他再也不想聽下去了,每當聽到陳進新的一句供述,他就仿佛被打了一百個巴掌,他很羞愧,也很憤怒,更是怒火無處可發。

“還有我設計想殺死徐增那一回。”

徐增睜大眼睛聽下去。

“如果我真想殺死徐增,為什麼裝有TNT的雪茄放在下排,我聽專案組說他隻抽過一支,因為口味不符合,沒有抽下去。如果我整盒雪茄都是TNT,他即便想先抽一支嚐嚐口感,豈不是直接就沒命了,我何必上排都是真雪茄,下排才是裝有TNT的雪茄呢?”

又是一記耳光抽打在王格東的臉上,這個問題他怎麼沒想到?如果陳進真要殺徐增,為什麼要把雪茄放在第二排?

“說到這裏,諸位一定很想知道我的那位同夥是誰,很遺憾,這是個秘密,我不可能告訴大家。因為那個人才是我最愛的人,可惜他不是個完全的同性戀,他是因為愛著甘佳寧,得不到才會選擇同男性交往。我知道,他心裏永遠最愛的,還是甘佳寧。可是,他卻是我最愛的人。他為了甘佳寧要犯罪,我便幫助他,義無反顧、全心全意地幫助他,這是愛情,恐怕是諸位難以體會的愛情。”

所有人都忍不住產生一種嘔吐感,同性間義無反顧的愛,為了這份畸形的愛而選擇殺人,這種思想、這種情感該有多麼變態!

“事實上我很嫉妒甘佳寧,甘佳寧才是得到了他的全部愛。如果說我為了甘佳寧犯罪殺人,哈哈,大錯特錯,甘佳寧死了我心裏高興得不得了,我又怎麼會替這個惡心的女人去複仇呢?我知道,他心裏真正愛的隻有甘佳寧,我不過是他一時的寄托,一時的伴侶,一時的合作夥伴,可是我克製不了愛他,為了他,幫助他,實現他想做的事,我可以犧牲自己。尤其當我得知我得了腦癌,我的時日已經不多,也許我能做的最有意義的事,就是幫助他替甘佳寧複仇了。”

又是一陣惡心的反胃,異性間的愛為對方犧牲,世人都能理解。可現在是同性間畸形的愛,為了這種愛而去犧牲自己,成全另一人,這實在難以接受。

“我壓根不想傷害徐增的,盡管我和他十年沒怎麼聯係了,可他畢竟是我的發小,是我為數不多的幾個朋友。可是我朋友因遷怒徐增早年離棄甘佳寧,在何建生事情發生後,又未能阻止後麵甘佳寧的悲劇,所以非常懷恨在心。在他的強烈要求下,我隻能製作了這盒雪茄。但我心裏並不想讓徐增出事,所以把有TNT的雪茄放在第二排,徐增到底會怎麼樣,也隻能聽天由命了。”

“其實從我選擇幫他複仇那一刻開始,我就沒想過能安然離世。一開始我在監控中刻意露麵,一方麵的原因是用穿內增高鞋的身高來誤導警方。另一方麵,我已經考慮到,接下去這麼多次的犯罪,總有被監控拍到的時候。隻有我的特征越明顯,才會顯得他的特征越不明顯,警方才越查不到他。為了保護他,隻有犧牲我自己。你們貼出通緝令後,我壓根沒想逃,所以我才在當天早上,冒了最大的危險直接跑到張宏波的公司動手。如果我真想逃,化妝打扮一番,即使是個小小縣城,你們要抓住我,還是要費不少功夫的。”

這點經辦的人都不否認,抓捕過程從來都是辦案最麻煩的一個環節。當時即便陳進經過警察時,也沒被認出來。如果不是由於他自己摘下偽裝,真正抓到他也不會這麼容易。

“我相信我做了這麼多,即便在我死後,我朋友一輩子的心裏都會有我。”

“至於為什麼要殺這七個人嘛。張宏波和範長根一家就不用多說了,沒有這兩位,就不會出何建生的事,甘佳寧也不會死。而江平和李剛的家屬,因為在甘佳寧事後,多次上門找何家麻煩,甚至連甘佳寧的幼子都不放過,我朋友可氣壞了,他甚至對他們家屬比對範張兩人的仇恨更大。所以先選擇了這兩戶下手。我朋友脾氣比我壞多了,雖然我進去了,可我那位朋友依然還在外麵,哼哼,上門找過何家麻煩的小心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