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東歐各國的民主改革和經濟建設p3(1 / 3)

東歐各國多是農業國家,農村中的封建殘餘嚴重存在。

各國在1945至1948年普遍進行了土地改革,做法大體相似。

政府首先無償沒收外國和本國法西斯分子的土地,然後規定土地的最高限額,超過限額的土地由國家低價收購。

各國的限額標準不一,男阿保為10至30公頃,節波羅兄民主德國為50至100公頃。

國家把沒收來的土地大部分分給吳地和少地農民,少部分用來建立國營農場或充作公用林場、牧場。

農民分到的土地大都不超過5公頃,他們要付少量地金,一般規定在10至10五年內交清。

各國興起農業集體化運動後,交付地金之事便停止了。

在沒收土地的同時,政府還全部或部分的沒收了地主的農具、種子、牲畜和農用建築,把小型農具分給農民,大型農具和建築則由國家支配。

土地改革是在政府領導下有組織的進行的,取得了積極效果。

通過土地改革,匈牙利共沒收地主土地300多萬公頃,南斯拉夫沒收157萬公頃耕地,羅馬尼亞147萬公頃,阿爾巴尼亞17萬公頃波蘭把600萬公頃土地,捷克斯洛伐克把175萬公頃土地,保加利亞把23萬公頃土地分給農民。

土地改革得到廣大農民的中心擁護,對發展農業生產和鞏固人民政權起了積極作用。

東歐國家還廣泛實行了銀行和工業國有化。

各國首先把外國和賣國賊的銀行企業沒收。

1946至1952年又頒布多項法令,將本國銀行和大企業收歸國有,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

在進行經濟改造的同時,各國開展了經濟恢複工作。

戰爭期間,各國經濟破壞十分嚴重。

波蘭喪失了600萬人口,70%的工廠和1\/3的耕地被毀,華沙成為一片瓦礫。

南斯拉夫有170萬軍民獻出生命,工農業損失過半。

各國人民在共產黨和民主政府領導下,在蘇聯幫助下,經過幾年辛勤勞動,到50年代初基本恢複到戰前水平。

各國學習蘇聯的社會主義建設經驗,製定統一的經濟發展計劃,在中央集權領導下開展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運動。

南斯拉夫首先製定了第一個發展國民計劃的五年計劃。

1948至1952年規定五年後的工業產值比1939年增長5倍。

波蘭從1950年起開始執行六年計劃,1950至1955年重工業得到優先發展,到1953年,生產資料的生產達到1949年的百分之二百三十六,而食品和肉類的生產隻完成計劃的75%,穀物產量僅比1949年增加5%。

捷克斯洛伐克改變過去同西方密切往來的情況,大力發展同蘇聯的貿易關係。

到第一個五年計劃1949至1953年結束時,工業生產比戰前最高水平的1929年增加一倍,但農業生產基本停留在戰前水平上。

保加利亞在第一個五年計劃1949至1953年期間新建了700多個工廠企業,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上升到55.9%。

民主德國和阿爾巴尼亞通過各自的1951至1955年的五年計劃,工業生產有了長足進步。

羅馬尼亞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把發展石油、煤炭、鋼鐵和電力等重工業定為首要任務。

政府特別重視電力工業的發展。

十年電氣化計劃1951至1960年規定要新建37個火力和水利發電站。

匈牙利政府提出要把匈牙利建設成為一個鋼鐵國家。

為此,在第一個五年計劃1950至1954年期間,政府不斷擴大投資總額,原定投資額為280億伏0,1951年決定增為八百五十億茯苓,並把其中的百分之九十用於發展重工業。

這種做法使匈牙利國民經濟發展比例嚴重失調,重工業成倍增長,而居民生活水準下降,1952年的職工平均工資比1949年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