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個陌生城市的街頭四處遊蕩。一想到那可恨的賊,我就恨不得生吞活剝了他。我已經一天一夜沒吃一點東西了。我多次向垃圾桶靠近—那些人們吃剩的食物牽扯著我的神經—然而,我又一次次轉身離開。我也是受過一點教育的啊,我不是乞丐,我不能……

第二天,我站在街頭,想向經過的行人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但沒有一個人願意聽我訴說。他們都怪怪地打量我一眼,就慌忙離去。顯然,他們不是將我當作詐騙犯就是當作神經病患者了。這天夜晚,我鼓足勇氣走向垃圾桶,向周圍掃了一眼,確信無人後,我迅速地將那些肮髒的食物往嘴裏塞。

第三天,我坐在街頭,身邊多了一個破盆。我一無所獲,除了收獲無數的唾罵與白眼。我想我不能不另想辦法了。趁著夜色掩護,我光顧了幾個垃圾桶。

第四天,我臉上塗得五顏六色,手套兩隻破皮鞋,身披一件破羊皮襖,一會兒翻跟頭,一會兒倒立,一會兒爬行……街邊立著一塊硬紙牌,上書六個大字:“行為藝術—返祖”。無數圍觀者興致勃勃地觀賞著,地上撒滿了閃閃發光的硬幣。在一浪高過一浪的叫好聲中,我的眼裏淚水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