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了兩天,趁著夜色,他大大方方地打開了302號房的門。

開燈,他開始翻箱倒櫃,除了一個機動車駕駛證,他連一個鋼鏰也沒有發現。

他掃了一眼駕駛證,劉三,和自己重名!他趕緊用手捂住嘴,天啊,照片上的人簡直就是自己!

他想了想,試著撥打駕駛證上的一個號碼。通了,沒人接。再打,總算接了。

你是誰?對方小心地問。

我是誰不重要,關鍵是我撿到了一個叫劉三的人的駕駛證。

還以為是銀行催房貸呢!聽得出對方鬆了口氣。

他說,明天十點,帶一千塊錢到歡樂閣拿證,過時不候!

對方著急地說,我沒錢,為了躲房債,我家都不敢回,六百,後天,我去拿。

他在心裏罵了一句,怎麼碰上這麼一個窮鬼!

折騰了大半宿,有些累,還好,屋裏有暖氣,他住了下來。

天剛放亮,有人敲門,是一位胖大姐,你是?

吆,才一個月就不認識了?臉都胖了,劉三,你還欠物業兩百塊取暖費呢!

他不想節外生枝,趕緊掏出二百塊錢,胖大姐嘟囔著:早這樣,也省得我跑斷了腿。

搭進去二百,他有些懊惱,死房主,躲什麼躲?讓我替你還債。

又有人敲門,不知又有什麼事!

門外,站著兩個青年,你叫劉三?是呀,我就是劉三。來人亮了亮證,我們是法院的,銀行已將你起訴,有什麼事法庭上說吧。

他說,誤會了,我叫劉三,可我不是房主。他想說,我是來偷東西的賊,可話到嘴邊,他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他一個勁地喊:搞錯了,我不是房主!

一位路過的青年對媳婦說:看,沒錢千萬別買房。

他被強行帶上了警車,伴隨著刺耳的警笛,車向法院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