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常常尊重別人的意見,你的意見也必被人尊重,如此,你所主張的,就會得到別人的擁護,不必把精力花在無益的爭辯上。
你可以實現你的主張,你可以左右別人的計劃,但不是用爭辯的方法來獲取。
如果你想借某一問題增加你的學識,你就應該虛心求教,切不可借助“爭辯”。
忌逞一時口舌之快
有的青少年雖然態度謙恭,卻由於與人溝通時,好逞一時的口舌之快,常常在不經意間以言語冒犯人。在一定程度上,言語冒犯帶來的惡劣後果要大於“盛氣淩人”。言語冒犯有輕有重。輕者,惹人不高興;重者,則可能傷及人的麵子、自尊,讓人產生報複的心理。
因言語冒犯引發的不愉快是常有的。有的青少年說話隨意,不考慮對方的反應,不考慮說出的話會導致什麼後果,常常會給自己惹麻煩。而言語謹慎,不冒犯對方的人,哪怕麵對的是一個十足的無賴,也能夠化險為夷。
所以,和人交談,忌逞一時的口舌之快,更不可惡語冒犯,使人不快甚至痛苦。
梁先生是個口無遮攔、直來直去的人。有一次他在保齡球館和同事打球,對方是初學,技術自然不行。出於好心,他便教起對方來。打球過程中,他一會兒說人家“真臭”,一會兒說:“你這人看起來挺精明的,怎麼學打球這麼笨。腦子是不是進水了。”氣得同事不客氣地說:“你說話可不可以委婉點?”“什麼委婉,你笨就笨嘛,還不讓人說了。真是的。”同事氣得無語,轉身走了,兩個人弄得十分不愉快。
言語可以是蜜,客客氣氣地讓人聽了心裏舒服;言語又能變成一把刀,鋒利地刺得人心裏流血。前者,會使人對你心生好感,後者則會讓人對你痛恨不已,甚至心生報複。
直言直語是一把雙麵利刃,而不是一把可以披荊斬棘的開山斧。在你語言的刀子上加一把刀鞘,讓你的語言委婉一些,不要冒犯別人,否則,這把刀子砍傷了別人後,也會砍傷自己。
“直言直語”是人性中一種非常可愛的值得大家珍惜的特質,因為唯有直言直語,才能讓是非得以分明,讓正義邪惡得以分明,讓美和醜得以分明。隻是在與人交往中,不加刀鞘的“直言直語”卻會給這種性格的人帶來致命傷。
喜歡“直言直語”的人說話時常隻看到現象或問題,也常隻考慮到自己的“不吐不快”,而很少考慮旁人的立場、觀念以及心理感受。這樣就會使別人時時陷入窘境,甚至產生忌恨心理,於是,人際關係就會出現阻礙。別人不能離你遠遠的,那就想辦法把你趕得遠遠的,眼不見為淨,耳不聽為靜。
喜歡直言直語的人一般都具有“正義傾向”的性格,言語的爆發力、殺傷力很強。並且有時候這種人也會變成被別人利用的對象,鼓動你去揭發某事,或攻擊某人。不管成效如何,這種人都是最終的受害者。
不在小事上爭執
“這部電影糟透了,花了兩個鍾頭,卻一點意義也沒有。”
“看電影何必要看什麼意義呢?而且,這一部片子實在也不能算是很壞。”
“不過我認為它的布景是很偉大的,一定費了許多工夫。”
“那又不然,我們弄慣了,這一點布景是很容易做到的。”
“還有演員也算相當賣力,隻可惜為劇本所限,不能充分發揮他們的才幹。”
“這幾個演員已經算是做得不錯的了,如果在別的劇本裏,一定要失敗。”
上麵幾句對話你看來也許覺得好笑,不過這情形多著呢!有些人差不多成了習慣,專和別人作對,無論別人說什麼,他總要照例反駁。他自己本來一點成見沒有。不過你說“是”時,他一定要說“否”,到你說“否”時,他又說“是”。這是最可怕的習慣,這樣的人很多,而且每每不自知。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不喜歡聽取別人的意見,心目中隻有自己,而且他自以為比別人高明,事事都要占上風。
即使你真的見識比別人高明,這種態度也是要不得的。你簡直不給對方留一點餘地,好像要把他逼到無路可走,才覺得滿意——我知道你並沒有想到這一層,但實際上你正是這樣做的。這種習慣使你自己與朋友或同事疏遠,沒有人肯為你提供一點意見,更不敢向你進一點忠告。你本來是很好的一個人,但不幸你有一點愛和人抬杠的脾氣。
有這毛病的,大概都是聰明人居多數(否則就是自作聰明的人),他也許太熱心,想從自己的思想中提出更高超的見解,他以為這樣可使人敬服,但事實上完全錯了。一些平凡的事情,是不必去費心做更高深的研究的——至少我們日常談話的目的,是消遣多於研究,既然不是在莊重地討論問題,又何必在瑣屑的事情上抬杠?所以,第二點你要注意,就是在輕鬆的談話中不可太認真。
別人和你談話時,他根本沒有準備請你說教,大家說說笑笑罷了,你若要硬作聰明,拿出更高超的見解(即使真是可佩服的見解),對方不會樂意接受,所以,你不可隨時擺出像要教導別人的神氣。
下一次你的朋友給你提一個意見時,你若不能即刻讚同,你最低限度要表示可以考慮,但不可馬上反駁。要是你的朋友和你聊天,你更要注意,意見的紛爭會把一切有趣的事情變得乏味了。
化幹戈為玉帛
美國第7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1767-1845年)曾經和一個叫本頓的人決鬥過。本頓一槍擊中了傑克遜的左臂,子彈一直留在裏麵近20年。到1832年醫生取出子彈的時候,本頓已經成了傑克遜的熱情的支持者。傑克遜建議將子彈歸還本頓,但本頓謝絕接受,說20年的保管期(按照美國法律的規定,遺失物或被拋棄物的追索時間為20年)已使產權發生了轉移,子彈的所有權當屬傑克遜了。而傑克遜說自從上次決鬥到現在還隻有19年,產權關係沒有發生變化。本頓回答說:“鑒於你對子彈的特別照管,並且一直隨身攜帶,因此,我可以放棄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