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分手(2 / 3)

“我不是來跟你開辯論會的。”佳勤並不想辯論,“選,你可不可以冷靜一點?”

“我一定要你把真正的理由告訴我!”楊選失去控製的一吼,使整個餐廳的服務生和客人都轉過頭來看。

“小姐,要上菜嗎?還是等一會兒再……”服務生猶豫地看著賀佳勤。

“先放旁邊吧……”

“是不是你有了別的男人?”楊選壓低了聲音。

“我們一定要在這裏談這個話題嗎?我陪你回去談,好不好?”

什麼也沒吃,賀佳勤就買了單,拖著楊選上了計程車,回到他的公寓。房子裏頭,少了賀佳勤的東西,空出了三分之二的空間,別有一種蒼涼的味道,好像一個慣於濃妝的少婦,一朝洗盡鉛華,你才知道她皮膚坑坑洞洞。

“我認識他有一段日子了,不過,相信我,我們最近才開始……”

“他哪一點比我好?”

“他……沒有……人是不能比較的,選。他已經……向我求婚。”

“你打算嫁給他?”陰謀的完整遠勝過楊選的想像力。賀佳勤沒有正麵作答。

“楊選,多年來,沒有人向我求婚。”

“我……我沒有嗎?”楊選極力搜索自己的記憶。他沒想到此刻亡羊補牢已經來不及了。也許他真的沒有,這些年來,他一直很努力地往上爬。他念完研究所的學位,千辛萬苦成為一個律師後,又拚命接案子。他想多存點錢,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至少要有五十坪大,將來除了老婆外還可以多養兩個孩子。也許他會開一家自己有股份的聯合律師事務所。他和以前班上的幾個女同學已經說好了的,等大家有些資本就可以進行。

他的人生計劃本來就把賀佳勤放在裏頭的,雖然他沒有說。他有點笨,沒有說,有點懶,沒有說……為什麼女人會認為沒有掛在口頭上的就不是真愛呢?

“我說過的,”楊選還天真地以為,隻要負“舉證責任”就可以挽回他的愛人,“我曾經告訴你,以後我們要生兩個孩子……我還說過,如果我娶了你,我們就換大房子。我也說過,你嫁給我以後,你就可以不要那麼辛苦地到處奔波,到處采購……我也說過至少一百遍以上的我要你!”那是在床笫間最親密、最忘我的那一刻楊選的習慣用語。

“這不算求婚嗎?”楊選真的以為這些就是海誓山盟了。他的諾言,實實在在。

“你問過我要不要嫁給你嗎?”佳勤丟過一句話來,“並沒有,對不對?隻是你要怎樣,你要是娶我就怎樣……”

“你不要計較字麵上的意思!我以為你比其他的女人成熟……沒想到你計較得這麼多!”

“你再怎麼譴責我都沒關係,我是說不過你的。”賀佳勤把手一攤,“我累了,疲倦了,隨便你!”

“我現在說來得及嗎?”

他又像個跟媽媽討價還價的小孩子。

這句話像個回力球,撞到堅硬的牆壁又孤單地撞擊了他的心。賀佳勤不說話,不說,就是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在一起五年,走過很長的路,我很感激你。”佳勤說。

“除了感激,其他什麼都沒有嗎?愛,那……愛呢?”

“你很久沒說那個字了。”

“你如果要聽幾遍,我就可以說幾遍,我愛你,我愛你……”

“上一次聽到這句話是五年前。”賀佳勤麵色淒愴地打斷他。她的眼睛還在巡視四周,把小桌子上一瓶她忘記帶走的香水放進皮包裏,“那時我曾經很感動……”

“來不及了嗎?”

楊選的聲音變得無助,他感覺自己忽然像條被丟棄在街頭的流浪犬。

“選,我隻是要搬出去,我還沒有答應要嫁給他。”

“你不會跟他住在一起吧?”楊選一步一步退守他的防線。

“不會。”男人,不多觀察,她也不放心。她不小了,過了年就是二十九歲,比楊選大一歲。她沒有時間再瞎耗光陰,雖然她也不能瞎著眼就走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