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便換上了情侶款的絨毛睡袍。
周知禮去廚房煮熱巧克力,我去書房挑書。
然後在客廳的躺椅上彙合。
冬天,我喜歡窩在他懷裏看書。
而周知禮,喜歡抱著我一起看書,然後時不時投喂一下他愛的熱巧克力,對他的喜好求認同。
某種方麵來說,我們也是很互補的。
番外 1 年級第一的千層套路(女主視角)
青梅竹馬,往往是小說裏最曖昧的組合。
我想,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病殃殃地躺在床上,偏過頭望著坐在我床邊,正幫我把藥片碾碎的周知禮,莫名暖心。
「吶,張嘴。」周知禮一手端著溫水,一手舉著裝了藥片的勺子,想喂我。
我乖乖張嘴,藥入口,皺了皺眉:
「好苦。」
「喏。」他早有準備地變出了顆棒棒糖,碰了碰我的唇。
我接過。
糖果的清甜很快就蓋過了藥的苦澀。
「睡吧,睡一覺就好了。」他幫我掖了掖被子,換了張退熱貼,語氣輕柔。
我閉上眼,他身上清冽的氣息卻縈繞在鼻尖,揮之不去。
我倆從小待在一塊兒玩。
像這樣爸媽甜甜蜜蜜出門旅遊,留我們在家互相照應的時刻,自初中後就數不勝數。
我時常看著他漫不經心地從抽屜裏拽出一大遝情書和禮物,不得不承認,哪怕性格再乖張,他也的確是個很受歡迎、很搶手的家夥。
近水樓臺先得月,我從小就懂得這個道理。
既然喜歡,那我就得充分發揮我的優勢,趁早下手,占為己有。
青梅竹馬的好處之一,就是我早已滲透在他生活的方方麵麵。
他第一次下廚、第一次打遊戲、第一次獲獎、第一次失利、第一次哄騙其他小姑娘的零食,無論喜怒哀樂,身邊都是我。
但也不是所有事都在我的掌控中。
「拒絕得這麼幹脆,難道你有喜歡的女生了?」不知道見證了多少個鼓起勇氣來告白又失望而歸的女孩,15 歲的我突然好奇。
他卻是邊給我剝著橘子,邊漫不經心道:
「你猜?」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搞什麼你猜。」我接過他剝好的橘子,無語道。
「有。」
「誰?」說不上來是什麼感覺,我承認聽到答案的這一瞬間,我的心情有點復雜。
他隻是又給我剝了個橘子:
「一個笨蛋。」
16 歲,我明白了在喜歡一個人的同時,也要提升自己。隻有先愛自己,才能擁有更多的愛。
於是我開啟了常年霸占年級第一位置、積極參加大小比賽的旅途。
我這麼好,他對我又這麼好,真的沒有一點點的原因是動心了嗎?
對此我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並暫時保持觀望。
高中,也意味著思想更為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