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著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鷗,天真地問身旁的父親:

“這些海鷗是誰的?”

父親笑笑說:

“全都是屬於女王的!”

“女王的?那總共有多少隻?”

“就連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過,她的侍憲每天都會替她數數看。”

上了岸,父親興致勃勃地跟刑露說:

“走吧!我們去吃飯。”

父親帶她走進一家古舊堂皇的餐廳,從天花板垂掛下來一盞亮晶晶的巨大吊燈,牆上鑲著鏡子,拚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鑒人,桌上鋪著附有紅色流蘇的天鵝絨桌布,服務生全都穿著黑色的燕尾服,臉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貴族。她吃了奶油湯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著盛在一個銀杯子裏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飯,他們離開餐廳,走上倫敦大街時,刑露在一家店的藍色櫥窗前麵停下腳步,臉貼到櫥窗上,目不轉睛地望著裏麵一盒木顏色筆。她一直想要這麼漂亮的顏色筆,裝在一個金色的長方形鐵盒裏,每一支筆都削得尖尖的,總共有二十四種顏色。

父親找遍身上每一個口袋,終於找到一張揉成一團的鈔票,妻子給他的旅費就隻剩下這麼多了。這個樂天的男人瀟灑地對女兒笑了笑,說:

“你將來也想當畫家嗎?好吧!我們就買下來。”

也許這個世上有比英國更美的國家,比倫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從高高的天花板垂掛下來的那盞水晶吊燈上無數的小切麵,在記憶裏閃爍生輝,永遠也不會熄滅似的。

許多年之後,人臉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來愈模糊了,那盒顏色筆也顯得憔悴了,然而,每當刑露感到挫敗和死心時,她總以為,美好的生活與無限幸福就在那兒等待著她。為什麼不能奔向那兒呢?

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會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奢華的天性的呢?

十一歲那年,母親把她送進一所儼如修道院的貴族女中。開始的時候,刑露並不討厭學校,在那裏過得很快樂。她愛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著頸子上細細的汗水,在外麵鋪上拚花地板的回廊散步,愛看學校裏最美麗的那幾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卻常常到學校的小聖堂去,雙手合十,跪在陰暗中。她愛的是牆上的彩繪玻璃、祭壇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難耶穌和聖母憐子像。她傾聽詩歌裏憂愁的詠唱和塵世的空虛,那裏回響著永恒的悲歎。

但是,不久之後刑露就發現,在學校早會上為唱詩班鋼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級學生是富商的孫女兒;聖誕晚會時,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築師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氣揚的同學,全是非富則貴,開車送她們上學的司機,其中有幾個是穿一身筆挺的白色製服、頭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電影裏一艘豪華郵輪上的船長。到了中午,那些女傭一個個排著隊送午飯來給她們的小主人,生怕嬌貴的小姐們吃不慣學校的飯菜。

於是,刑露變得愈來愈安靜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細來。

填寫家庭信息的時候,父親明明是一名畫戶外廣告牌的工人,她卻在職業那一欄巧妙地填上“畫家”,母親明明是廚娘,她隻填上“家庭主婦”。

每一次學校向學生募捐的時候,刑露總是拚命遊說母親多捐一點錢,撒謊說有個最低限額。遊藝會的時候,老師發給每個學生一疊抽獎券,說明用不著全都賣光,刑露偏偏哄父親替她全部買下來。她這些行為並不是出於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勝和虛榮。

然而,刑露發現她永遠不會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個學生。她也沒機會學鋼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夠,她難道不會做得比她們任何一個都出色嗎?她不禁在心中質問上帝,為什麼不能成為那樣呢?為什麼要貧窮呢?

貧窮並不是聖壇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穌頭上的荊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詛咒。刑露不再去聖堂祈禱了。

她把好勝和虛榮改而投進書本裏,她上課留心,讀書用功,成績總是名列前茅。她最愛上英國文學的課,在家裏跟父親說英語,心中暗暗瞧不起不會說英語的母親,覺得這個廚娘的女兒配不起父親。

然而,學校那張漂亮的成績單隻能滿足她心中好勝的那部分,虛榮的那部分卻感到饑渴。

到了情竇初開的年紀,刑露如癡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種書裏,內容全是愛情,熱戀中的男女,充滿波瀾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滿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華爾茲,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擁的淚水,醉倒在懷裏的吻,頭戴珍珠冠冕披著白色麵紗、拖著長長裙擺踏上紅地毯的純潔新娘和套在無名指上的盟約。十五歲以前的刑露,這幾年間,雙手都被這些租書店的舊書上的灰塵弄得髒髒的。

愛情不該是這樣的嗎?

華麗水晶大吊燈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遠,披著粉紅色羽毛的多情小鳥在窗外翻飛,男人會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掛在刑露頭頂上方一盞昏黃的罩燈,照亮著那個遙遠而波瀾起伏的世界,憂愁晚鍾和癡情夜鶯的歌聲在那兒回響著,她蒼白的少女時代是感情平庸的人無法到達的境界。

到了十五歲那一年,刑露愛上了一個男孩。

他跟她一樣念高中四年級,是隔鄰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誌傑。程誌傑是學校裏風頭最盛的運動健將,網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學界冠軍的獎杯。他長得挺拔帥氣,身上穿著雪白的球衣,在球場上奔跑的那個模樣就仿佛頂著一身的陽光。

一個冬日的黃昏,程誌傑在學校外麵頭一次看到刑露,從那天起,每天上學和放學的時候,他總是找機會在她麵前晃過。

其實,刑露早就風聞過他的名字了,她們學校的女生經常私底下討論他,去看他比賽,為了他才去學習網球,故意在他練習的球場上出沒。

一天,放學的時候,刑露發現程誌傑坐在學校前麵的欄柵上等她,身旁還圍著幾個小跟班。他看到她,連忙走過來自我介紹,匆匆把一張網球公開賽決賽的門票塞到刑露手裏,滿懷自信地說:

“你會來看我比賽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頭看了看他,收下那張門票。

比賽的那天,程誌傑擊敗了厲害的對手,摘下冠軍的獎杯,卻贏得很寂寞,因為,他愛慕的那個女孩並沒有出現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進去課室的時候,發現裏麵數十雙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緩緩走過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隻綁著銀絲帶的沉甸甸的金色獎杯拿開,隨後若無其事地坐下來,把要用的課本攤開在桌子上,心裏卻翻騰著甜蜜的波瀾。

那天放學的時候,程誌傑身邊的幾個小跟班不見了。他走上來攔住刑露,撅著嘴問她:

“你昨天為什麼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