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說:“上帝就是愛。”最初醞釀這本書時,我曾以為,這條格言可以為我的寫作開辟一條平坦之路。我也曾以為我能說,人類之愛,無論如何應該被稱為愛,隻要它們與上帝之愛是相似的。因此,首先我要區分一下我所說的贈予之愛和需求之愛。最典型的贈予之愛是那種能激勵丈夫為了家庭未來的幸福而含辛茹苦、精打細算,甚至至死都無法見到自己的勝利果實,也不能與家人分享的愛;而最典型的需求之愛,是那種將孤苦伶仃、驚恐萬狀的孩子送回母親懷抱之愛。
哪一種愛更像上帝之愛,毋庸置疑。上帝之愛是贈予之愛。聖父將其自身的一切都給予聖子,聖子把自己交還給聖父,交還給世界,並為了世界,將自己交還給聖父,因此,也將(置身其中的)世界交還給聖父。
另一方麵,我們認為上帝生活中有什麼比需求之愛更少嗎?上帝一無所缺,而我們的需求之愛,在柏拉圖看來,乃“貧窮之子”,是我們意識的實際本性的正確反應。生來無助的我們,隻要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孤獨之感就會隨之襲來。我們需要他人,無論是在生理上、情感上還是在智力上;如果我們要有所認識,即使是認識自身,我們也需要他人。
我曾期望極其言簡意賅地讚頌第一種愛,而貶低第二種愛。對我來說,許多當初想要表達的想法,現在看來似乎依然是正確的。我仍然覺得,如果我們大家所說的愛僅僅意味著一種對被愛的渴望,那將陷入一種非常可悲可歎的境地。不過,現在我不會(附和我的導師麥克唐納)認為,如果我們的愛僅僅意味著這樣一種對被愛的渴望,那就是把本不是愛的東西錯當成了愛。我也不否認愛這個稱謂指需求之愛。每當我遵循著那樣的思路苦苦思索,試圖搞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時,最終卻陷入了種種困惑與重重矛盾之中。現實比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
首先,如果我們不把需求之愛稱為“愛”,我們就歪曲了包括我們自己的語言在內的大多數語言。當然,語言不是絕對正確的標杆,不過,語言縱有缺欠,卻積澱了豐富的真知灼見和經驗教訓。要是你一開始就對語言不屑一顧,今後,語言自有辦法回敬你。我們最好不要效法漢普蒂?鄧普蒂,隨心所欲地遣詞造句。
其次,如果稱需求之愛為“純粹的自私”,我們就得謹慎自己的措辭了。純粹往往是個危險的詞兒。毫無疑問,需求之愛就像我們所有的衝動一樣,可以被自私地縱容。強橫而貪婪地要求愛是可怕的。
不過,日常生活中,沒有人會認為孩子撲向母親的懷抱尋求庇護是自私之舉;同樣,成人從同伴中尋求“伴侶”的陪伴,也非自私之舉。
無論是孩童還是成人,那些很少這樣做的人,通常也並不就是無私之人。需求之愛,但凡感受得到,就有了拒絕或徹底抵製的理由;但凡感受不到,就貼上了冷酷的利己主義的標簽。既然,現實生活中,我們的確需要彼此(人獨居無益),那麼,如果這種需求無法表現為意識上的需求之愛——換句話說,一種認為獨處對我們是有益處的虛幻感學——那就是一種非健康的精神征兆。這就好比食欲不佳,是醫學上一個不健康的征兆,因為人的確需要食物。
第三,我們來說說更為重要的事情。每一個基督徒都會認為,人的精神健康狀況與其對上帝之愛是完全成比例的。但是,人對上帝之愛,總是在很大程度上而且常常完全是一種需求之愛。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當我們乞求上帝寬恕我們所犯下的罪過或者是磨難中祈求上帝相助之時。但是從長遠來看,這一點也許更加明顯。
我們會逐漸認識到——認識本就是不斷發展的——我們的全部存在就其本質來說是一種巨大的需求,是對上帝殘缺的、試探性的、空洞而又混亂的迫切需求。上帝能夠將盤根錯節的事情梳理清晰,也能夠將千頭萬緒的事情整合明白。當然,我並不是說,除了純粹的需求之愛以外,人絕不會給上帝帶去任何其他的東西。高尚的靈魂也許會指引我們到達超越需求之愛的境界。不過我想,一旦有人膽敢認為他能夠生活在那樣的境界裏,並從此放棄了需求的成分,這些高尚的靈魂將會第一個告訴我們那樣的境界將不再是真正的恩典,而是變成新柏拉圖哲學派的虛幻或者最終成為惡魔般的幻想。《效法基督》說:“沒有最低者,最高者也無立足之地。”隻有那些狂妄而愚蠢的受造之物,才會跑到造物主麵前自吹自擂,聲稱“我絕不討要什麼。
我無私地愛著您”。那些對上帝表現出近乎贈予之愛的人們,將很快,甚至就在當時,就會和那個稅吏一起,捶胸頓足,在唯一真正的給予者麵前,盡數他們的貧窮。於是上帝這樣做了回應。對我們的需求之愛,上帝說:“凡勞苦負重的人,到我這裏來。”或者如《舊約》中說:“你大大張口,我會把你喂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