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本身是一個愛嘲弄、愛淘氣的神靈,與其說是神,更像精靈,常常戲耍捉弄我們。當所有的外部環境最適合它的服務時,它會使愛人的一方或者是雙方完全地厭惡它。當每一個公然的行為都不可能,甚至無法交換眼神時——在火車上、商店裏,在漫無盡頭的聚會上——它會用盡她所有的力量攻擊他們。一小時後,當時間和地點允許,它將神秘地撤退,也許隻從他們中的之一退出。這必將給那些曾經將它奉若神明的人們增加一種什麼樣的煩惱啊——怨恨、自憐、懷疑、受傷的虛榮心和所有當下關於“挫敗”的喋喋不休。但是,明智的愛人一笑置之。它僅僅是遊戲的一部分,一種千方百計的遊戲,而且逃跑、跌倒、迎頭碰撞都被當成是一種嬉耍。
我不禁把它視為上帝開的玩笑之一,就像情愛一樣,如此高亢、如此明顯超然的激情,就這樣與肉體的欲望聯係起來,共生於一種不和諧的關係中,這種欲望就像其他欲望一樣,不加掩飾地暴露了它與那些世俗因素——如天氣、健康、飲食、傳播和消化——的關係。
在情愛中,有時我們似乎飄飄欲仙。情愛突然猛拉了我們一下,提醒我們:我們實際上是被俘獲的氣球。它不斷地證明了一個真理:我們是合成的生物、理性的動物,一方麵與天使同族,另一方麵與動物同類。不能把它當作玩笑接受,是一件糟糕的事;不能把它當作上帝的玩笑接受,是一件更糟糕的事。我向你保證,我們是要付出代價的(誰會懷疑呢?),但也是為了我們受益無窮。
人對自己的身體持三種觀點。第一,那些禁欲的異教徒,稱它為靈魂的監獄或“墳墓”,對像費希爾一樣的基督徒來說,它是“一袋糞”,是蟲子的食物,是肮髒的、可恥的。對壞人來說,是誘惑的根源;對好人來說,是恥辱的來源。第二,是新異教徒(他們很少懂希臘語)、裸體主義者、黑暗之神的受害者,對他們來說,身體是光榮的。但是第三,我們的觀點,是聖弗朗西斯通過把自己的身體稱作“驢兄弟”來表達的。所有這三點可能是——我並不確定——合情合理的。但是我還是同意聖弗朗西斯的觀點。
稱身體為驢是極其正確的,因為沒有人會從理智上敬畏或者是仇恨一頭驢。驢是一種有用的、強健的、懶惰的、倔強的、耐心的、可愛的、使人惱怒的牲畜;它應得到的時而是一頓棍棒,時而是一根胡蘿卜;它的美既哀婉動人,又荒謬可笑。人的身體也是如此。它無以生存,直到我們認識到它在我們生命中的功能之一就是去扮演小醜的角色。在某些理論使他們變得複雜化之前,世界上的每一個男人、女人和孩子對此都了然於心。我們擁有身體,這一事實是現存最古老的笑話。情愛(就像死亡、人體素描以及醫學研究一樣)可能時常會導致我們絕對嚴肅認真地對待它。錯誤就在於得出了情愛應該永遠這樣做,並且永遠廢除那個笑話的結論。但是,事情並非如此。
我們所認識的所有幸福戀人的麵容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戀人,除非他們的愛生命短暫,否則他們會無數次地感受到情愛在身體上的表達,不僅有喜劇的成分、嬉戲的成分、甚至還有滑稽的成分。而且如果不是這樣,身體就會使我們感到灰心喪氣。它是一件太過粗笨拙劣的樂器,以至於無法演奏愛的樂曲,除非它獨特的粗笨使人感覺到,如同在全部的體驗中添加它自己的奇特魅力一樣—— 一場次要的或者滑稽的啞劇表演,它的靈魂更加莊嚴地扮演著它自己所熱衷的混戰(因此在古老的喜劇中,男女主角之間熱情洋溢的愛情,立刻會被某種更低俗的,發生在諸如試金石和奧德蕾[1]之間,或者男仆和女仆之間的風流韻事所模仿和印證)。沒有最低者,最高者也無立足之地。在某些時刻,確實有一種崇高的詩情存在於肉體本身。但是,如果你允許我這樣說的話,同樣也存在一種頑固而荒唐的、無法製約的非詩情成分。如果人們在一個場合沒有感覺到它,它就會在另一個場合出現。把它作為一種有趣的解脫,落落大方地植根於情愛的喜劇之中,遠遠勝於你假裝沒有注意到它。
因為我們的的確確需要這種解脫。詩情與非詩情;性愛的莊重與輕佻;強烈的激情或深沉的欲火。快樂,被推到了極致,就會像痛苦一樣,使我們粉身碎骨。對交融的渴望,這種隻有肉體才能調節的交融,而肉體,我們彼此獨立的身體,使得交融永遠無法企及,這種渴望隻能是一種形而上學所追求的輝煌。情意綿綿和憂心忡忡都會使我們珠淚漣漣。但是,性愛不會總是這樣出現,“全部地,緊緊地縛在她的獵物身上”,她有時會這樣做,正是因為我們對她的態度之中總保留著一絲的玩笑。當自然的東西看起來最為神聖之時,魔鬼就會現身。
這種對深深陷入的抗拒——這種對輕率的追憶,即使目前,僅僅表現出莊重——尤其與某種態度相關聯,這種態度在性愛最為強烈之時,從大多數(我認為不是所有的)情侶中喚醒。這種行為能夠導致男人極端地專橫跋扈,盡管短暫。男人儼然變成了征服者、俘獲者,居於支配地位;而女人,相應地則變得順從之至、屈服之至。
因此就有了某些粗暴,甚至猛烈的性愛遊戲。“愛人的擰掐,雖然傷痛,卻仍舊渴望”。一對理智的夫妻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呢?或者一對基督徒夫妻會允許它發生嗎?
我認為在一種條件下,它是無害而有益健康的。我們必須承認,這裏我們與性行為中我所稱作的“異教徒的聖餐”有關。在友愛中,正如我們所注意到的,每一個參與者代表的就是他自己——他是獨立的個體。但是在情愛的行為中,我們不僅僅是我們自己。我們也是代表。認識到那種比我們更古老且更少有個性的力量在我們的身上發揮著作用,這絕不是使性愛枯竭而是使之充沛。這個世界的所有男性和女性,所有的攻擊者和回應者,都被短暫地關注。男人確實扮演了天父,女人確實扮演了地母;他確實扮演了形式,而她確實扮演了實質。但是我們必須賦予單詞“扮演”以完整的意義。當然,從作為偽君子意義上來看,二者都沒有“扮演角色”。不過,每一個人都起了一份作用或者扮演了一個角色——不過,是在類似於神秘劇或者儀式中(在一種極端下),在類似於化裝舞會,或者甚至是在猜字遊戲中(在另一種極端下)。
一個女人,如果把這種極端的自我屈服當真就接受為自己的,那麼她就是一個女性偶像崇拜者,為男人提供隻屬於上帝的東西。一個男人,僅僅作為一個人,如果他攫取了性愛賦予他的某種暫時的統治權,卻自鳴得意,那麼他就必將成為花花公子中的花花公子,一個徹頭徹尾的褻瀆者。但是不能合法地放棄或索取的東西,卻可以合法化。在這種儀式或戲劇之外,他和她是兩個不朽的靈魂,兩個生而自由的成人,兩個公民。在那些男性在性行為中的統治地位被極大地渲染和承認的婚姻中,假如我們認為丈夫更有可能成為整個婚姻生活的主宰,那麼我們就大錯特錯了;相反的情況也許更有可能發生。但是在性愛的儀式或者戲劇中,他們變成了男神和女神,他們之間沒有平等——他們的關係是不對稱的。
一些人會覺得奇詭,我竟然會在我們曾經做過的,常常被認為是最真實、最不偽裝、絕對真誠的性行為中發現禮儀或者化裝舞會的成分。難道我們不是赤身裸體時才是真實的自我嗎?從某種意義上說,不是。裸體這個詞原本是一個過去分詞;裸體的人是經曆了赤裸裸這一過程的人,即脫掉衣服或者剝皮的過程(你使用了用於堅果和水果的動詞)。自古以來,對我們的祖先來說,裸體之人不是自然人,而是非正常之人;不是無須穿著衣服之人,而是由於某些原因脫掉衣服之人。還有一個簡單的事實—— 一個任何人都能夠在男浴室中觀察到的事實——裸體凸顯了共同的人性而削弱了個體的人性。
在那種方式下,當我們穿著衣服時,我們“更是我們自己”。憑借裸體,愛人們不再僅僅是約翰和瑪麗,這裏強調的是普遍的他和她。你幾乎可以說,他們穿上了裸體作為一種禮袍——或者作為一種看手勢猜字遊戲的服裝。因為我們必須還要當心錯誤的嚴重性——尤其是在愛的旅途中,我們因此要參加異教徒的聖禮之時。天父本身隻不過是異教徒想象中遠比宙斯更偉大、比男人更陽剛之人。一個凡夫俗子,甚至不是天父,不可能真正戴上他的王冠,隻不過是一頂金箔紙製成的仿製品罷了。我這樣稱它,並非出於蔑視。我喜歡儀式,喜歡私下的戲劇表演,甚至喜歡猜字遊戲。紙製王冠有其合法的而且(在適當的背景下)尤有其嚴肅的用途(“如果想象力改善了他們”)。
最終,他們不會比一切世俗的桂冠更加輕薄。
但是我不敢在提及這種異教徒聖禮時,不轉身避開,以警惕把它和無與倫比的更高神秘混為一談的風險。正如,自然在那簡單活動中為人加冕一樣,基督教戒律則在永恒的婚姻關係中,為其加冕,贈予他——或許我是否該說是,強加於他?—— 一種確定無疑的“領導地位”。這是一種非同凡響的加冕典禮。而且,因為我們可能極易太過嚴肅地對待自然之神秘,因此我可能對基督教之神秘缺乏足夠的重視。基督教作家(特別是彌爾頓)有時帶著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自鳴得意,來談論丈夫的領導地位。我們必須回到《聖經》中去。他對於她,就像基督對於教會,至於此,丈夫才是妻子的主宰。他愛她就像基督愛教會一樣——接著讀下去——“甚至為她獻出生命”(《以弗所書》)。而這種領導地位,並沒有最充分地體現在眾望所歸的那個丈夫身上,而是體現在這個人身上:他的婚姻最像一種磨難;他的妻子接受得更多而付出得最少,最配不上他,是——在她自己的純粹本性中——最不可愛的。因為教堂裏沒有美,有的是新郎所給予她的;他沒有發現她的可愛,而是使她變得可愛。這種糟糕透頂的加冕盛典的聖油儀式,並沒有在任何男人婚禮的喜悅中看到,而是出現在一個好妻子的悲傷、疾病、痛苦中,或者是出現在一個壞妻子的種種錯誤中;出現在他不知疲倦的(從不炫耀的)關懷或者無法原諒的寬恕中:寬恕而不是默許。正如基督在塵世瑕疵的、驕傲的、狂熱的或者冷漠的教堂中看到的那個新娘一樣,有一天她會沒有了斑點,沒有了皺紋,並且為此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因此擁有基督一般領導地位的丈夫(他絕不允許成為他類)永遠不會失望。他就像考費杜阿王,二十年後,他依然希望那個淪為乞丐的女孩,有一天學會講真話,學會愛幹淨。
我這樣說,並不是說在締造一樁包含如此痛苦的婚姻中,有任何的美德或者智慧。在尋求毫無必要的殉教或者是故意招致的迫害中,智慧和美德是不存在的。不過,正是在遭受迫害或者是殉教的基督徒身上,主的行為模式毫不含糊地得以實現。因此,在這種糟糕的婚姻中,一旦他們得以產生,丈夫的領導地位,隻要他還能維持下去,就最像基督了。
不苟言笑的女性主義者,無須在異教徒或者基督徒神秘之中,對男性得到王冠而忌妒在心。因為一個是用紙製成,而另一個是用荊棘製成。真正的危險不在於丈夫會如饑似渴地抓住荊棘製成的王冠,而在於他們會允許或者逼迫他們的妻子去篡奪這個王冠。
以上是從性愛、情欲中的肉欲成分談起,現在,我從整體上來談談情愛。這裏,我們會發現同樣的模式反複出現。正如情愛中的性愛不會真正以愉悅為目的,情愛也不以幸福為目的。我們可能以為它是這樣。但是,當情愛接受測試時,卻證明並非如此。眾所周知,試圖證明一對愛人的婚姻將不會是幸福的,並以此方式來拆散他們,是毫無用處的。這不僅僅是因為他們並不信任你。毫無疑問,他們通常會這樣。但是,即使他們信以為真,他們也不會接受勸告。因為這恰是情愛的標誌,當我們情愛在心,我們寧願與所愛之人分擔不幸,也不願在任何情況下獨享幸福。即使兩個相愛之人心裏成熟而富有經驗,懂得破碎的心終能愈合,並且能夠清楚地預見,如果他們曾堅強地挺過當下分離的痛苦,那麼十年後,他們注定比現在可能從婚姻中獲得的幸福會更多——不過,即使是那樣,他們也不會分開。對情愛來說,所有這些深謀遠慮都毫不相幹,就像盧克萊修冷酷的評判與性愛無關一樣。即使當它擺脫了一切借口,變得更為清晰起來,與所愛之人的婚姻也不可能走向幸福——它甚至無法保證除了照顧一個無法治愈的病人,貧窮與絕望,背井離鄉,忍辱負重之外,還能帶來任何其他的生活——而情愛會毫不遲疑地說,“這要比分開更好。與她一起痛苦比失去她的快樂更好。如果我們的心要破碎,那就讓她一起破碎吧。”如果我們發自心底的聲音不這樣說,那它就不是情愛的聲音。
這是愛的偉大與驚駭。但是,請注意,就像以前,與這種偉大相伴相隨的還有嬉戲。情愛如同性愛一樣,都是無數笑話的主題。並且縱使兩個相愛之人,他們的境況是如此的不幸,以至於所有的旁觀者都忍不住潸然淚下,他們自己——在貧困之時,在醫院病房之時,在去監獄探視之時——有時也會因為一種歡樂而感到驚奇,這驚奇打動了旁觀者(而不是他們自己),令他們傷悲不已。沒有什麼比認為嘲弄是必然懷有敵意的觀點更加錯誤的了,直到他們有了個孩子可以去嘲弄,否則情侶們總是彼此嘲諷。正是在情愛的偉大之中,深埋著危險的種子。情愛如同神一樣說話。他一切的承諾,對幸福的漠然置之,對自我的超然物外,宛如永恒世界發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