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往往同情盲人,覺得他們可憐。像這個寓言中正常人不會犯的錯誤,卻讓盲人吃盡了苦頭。其實從聽不進別人意見的意義上說,我們都是盲人。誰的話也不聽,自行其是,對企業家來說,不就是盲人騎瞎馬嗎?誰都知道盲人會吃虧,但卻想不到自己什麼人的意見都不聽,吃的虧比盲人更大——盲人行事要謹慎得多,記住這個寓言,你就不會吊在橋上吃苦了。
欲望不是貪婪
古今中外有許多寓言都是諷刺人貪得無厭的,隨手揀一個大家不太熟悉的。
明代劉之卿算不上名人,隻是萬曆年間的一個禮部主事,他所著的《賢奕篇》亦不是什麼名著,但有一個“王婆釀酒”的寓言還頗有趣。王婆以釀酒為生,有個道士常到她家借宿,共喝了幾百壺酒也沒給錢。王婆亦沒計較。一天,道士說:“我喝你那麼多酒,也沒錢給你,就給你挖一口井吧。”井挖出後,湧出的全是好酒。王婆自然發財了。以後道士又來問王婆酒好不好,王婆說:“酒倒是好,就是沒有用來喂豬的酒糟。”道士聽說,笑著在牆上題一首打油詩:“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井水做酒賣,還道無酒糟。”寫完走了,以後這個井也不出酒了。
這個故事與普希金的《金魚與漁夫》的故事有相似之處,不過我相信,普希金沒有侵犯版權。不同時代不同國度的人寫出了相同的寓言故事,說明這種現象的普遍性。
經濟學家承認利己是人的本性,即人從事經濟活動的目的是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這種利己來自人的欲望。人有七情六欲,連一本正經的孔夫子也承認“食色性也”。滿足這種欲望需要物質財富或精神財富。有了錢,才能購買滿足各種欲望的物品與勞務。所以,人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想多賺錢無可厚非。人類欲望的特點是無限性,一個欲望滿足了,又會產生新的欲望,永無止境。正是這種欲望的無限性推動了人類社會進步。從這種意義上說,欲望是社會進步的推動力。如果人沒有了欲望,沒有了滿足欲望的追求,社會就無法進步了。
傳統的倫理觀把欲望作為萬惡之源,主張“存天理,滅人欲”,這是對人性的扼殺。經濟學家對欲望和利己的肯定無疑是曆史的進步。但特別要強調的是,欲望、利己並不等同於貪婪。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肯定了由欲望產生的利己的合理性,但他嚴格區分了利己與貪婪。他的另一部名著是《道德情操論》,“道德情操”一詞是指人判斷克製私利的能力。《道德情操論》一書正是要說明利己的人如何在社會中控製自己的私欲和行為,使得由利己的人構成的社會也是一個有道德的社會。斯密明確地反對貪婪。他的這兩部著作構成既承認利己,又要以道德克製貪婪的理想市場經濟社會。
欲望與貪婪有什麼不同呢?欲望是人正當的要求,它與人滿足欲望的能力應該是匹配的。換句話說,欲望是以自己的能力可以滿足的,或通過正當途徑的努力可以實現的。貪婪則是要去滿足無法實現的欲望。在上麵的寓言中,井裏既出酒又出酒糟就是無法實現的,所以,王婆希望有酒還有酒糟就不是正當欲望,而成了一種貪婪。在現實中,一個有能力的人想買一輛車是正當的欲望,還可以促進汽車業發展和經濟繁榮。但一個身無分文的人想馬上要一輛汽車就屬於貪婪。不切實際地想做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就會使欲望變為貪婪。
乍一看,欲望和貪婪都是無限的,但實際上這兩者之間有著本質區別。美國心理學家把人由欲望產生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正常來說,一個層次的欲望滿足了,再產生新的欲望,而最高層次的自我實現則是無止境的。這就是說,人的正常欲望應該隨能力的提高而產生。比如,在你的收入滿足了基本生活要求之後,就可以產生新的欲望,比如買一輛車。這就是正常的欲望更新。如果連飯也吃不飽就整天想買車,大概隻能算貪婪了。